王晓中 大连海关(辽宁,大连,116001)
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十分广泛,既有硝烟弥漫的传统战场,也有容易忽视的非传统战线,国门生物安全就是其中之一[1]。海关作为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始终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严格依法把关,切实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构建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相继发布了国家级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纲要[2]。面对日益严峻的传染病疫情、人类遗传资源流失、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国际国内生物安全形势,我国生物安全法出台适逢其时。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10月1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下称“《生物安全法》”),为我国生物安全工作建构了四梁八柱,依法建立了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等11项制度,在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等卫生检疫相关方面,规定了明确的法律措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下称《卫生检疫法》)互为补充。中国卫生检疫自1873年创始以来,经历了多个历史时期,在2018年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卫生检疫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在防范和应对国门生物安全风险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