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印发《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对全省煤矿开展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要包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等9 个方面,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凡是煤矿(企业)自查清单外查出的问题隐患,一律从严处理。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3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第一层面为煤矿(企业)全面自查自改,要求所有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及井工煤矿221项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将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纳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动态更新。第二层面为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要求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配齐力量,加大力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第三层面为省级督导抽查,要求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山东煤矿安监系统组织4个检查组,常态化、不间断对各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异地执法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方案》强调,在组织协调上,山东省安委会煤矿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协调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