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超,陈 凤
(1.淮阴师范学院,江苏 淮安 223300;2.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江苏 淮安 223300)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树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1]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申法治社会建设要迈入新阶段。2020年国家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高校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人才培养基地,责无旁贷担负起进一步推动法治教育的重任,高校法治教育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一环。
“对于一个社会来讲,法治能否取得成功,直接依赖于社会的公共决策者和广大公民是否普遍接受与法治理念相适应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2]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法治领域中法治人才的重要性,认为法治领域人才的兴盛与全面依法治国息息相关。同时,飞速发展的社会生产力,也对作为国家的人才基础的在校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大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也要求大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与法治思维。因此,开展系统的法治教育,充实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储备、提高法律意识,并较好地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成为法治建设时期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养成、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