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巧珍 李文照
2021 年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双减”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所做出的事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蕴含了对基础教育治理的逻辑转向。[1]学校作为微观层面的教育组织,在当前的发展背景下,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对于落实“双减”,实现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2014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将“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战略目标。2017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基础教育治理新格局。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再次重申要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强调要“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能力、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常态化、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监管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