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启彬(山东日照市五莲县高泽小学)
建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只有首先明白它“是什么、干什么、为什么”,才能明确学校治理的方向以及更好地实现学校治理的本来价值。
治理:着眼各利益方之间责权利的划分、制衡以及利益方对事务的参与和协同。
教育治理: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合作互动,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的过程。
学校治理:由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多元主体组成的利益相关者参与重大决策的过程,包含外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
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治理结构是一种权力结构,治理结构的调整过程就是权力的再分配过程。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就是通过机制或组织的变革,把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吸纳进管理阵营,一方面校长要把长期以来习惯性地攥在自己手中的权力分出一部分给这些人,另一方面要改变这些人过去作为被管理者、管理对立面的地位,形成约束和监督机制。
1.多方参与。政府部门、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相关社会组织都是学校治理的主体。学校治理的实质即在于多元主体对学校事务的参与。
2.平等合作。学校治理主体之间建立互信互惠的伙伴关系,对学校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3.民主协商。站在讨论、商量的立场,用协商的方式去解决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的问题。
4.决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