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山东蒙阴县第二实验小学富民校区)
2021年3月18日,一段老师与家长在班级群内的言语冲突引发关注。在群里,老师贴出一张照片,疑似几名学生未按要求完成作业被罚站讲台前。群里有家长表示这种做法不妥,在跟老师沟通的过程中,引发双方言语冲突。(2021年3月18日《红星新闻》)
学生没有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作业,即便是小学生,被老师予以罚站,这本身并无不可,属于老师正当的教育手段,家长应当尊重和理解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学生有“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情形,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点名批评”“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等教育惩戒。
当然,小学一年级学生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作业,特别是如果学生第一次犯这种错误,是不是只剩罚站这种教育惩戒手段,值得商榷。毕竟在罚站之外还有点名批评的教育惩戒手段。但是,老师为罚站学生拍照,并将学生罚站照在班级群里晒出来,这就非常不妥,超出了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权限和范围。这实际上不是老师为学生好,而是老师在滥用教师教育惩戒权。虽然《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教师对学生采取教育惩戒措施后,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