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红(中国艺术研究院 美术研究所,北京 100089)
在中国绘画的发展历史中,绘画与政治的关系紧密相连。中国绘画的政治功用,在唐代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中就有明确的记载:“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1]宫廷绘画作为一种教化的手段,历来被统治阶级所重视。而画院则是组织宫廷绘画的主要机构。
五代时期宫廷绘画开始兴盛,北宋徽宗时期,画院形成了一整套相对成熟的制度,大大促进了绘画的发展,为后世宫廷画院开创了典范,“画院”一词,始见于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九“法明”条:“法明尤工写貌,图成进之,上称善,藏其本于画院。”[1]152。“院画”指的是画院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这些作品是中国绘画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南宋绘画的相关问题,南宋院画理应是研究的重点,清代厉鹗编撰的《南宋院画录》正是一部南宋画院史。综观《南宋院画录》,发现厉鹗辑录前人文献,系统叙述南宋画院的制度与院画家列传。因此,《南宋院画录》实则是一部南宋画院的画院史。厉鹗把此书定名《南宋院画录》,就是想把南宋的画院放入院画的历史传统中,目的是为南宋的院画家们立传。
厉鹗(1692-1752),字太鸿,又字雄飞,号樊榭,世称樊榭先生,浙江钱塘人。因晚年移居城南,又号南湖花隐。厉鹗生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卒于乾隆十七年(1752),享年六十一岁。其先祖世居慈溪,后迁居杭城东园。厉鹗“少贫,性孤峭不苟合”,[2]靠其兄贩卖烟草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