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指出,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的是培养德才兼备社会主义的法治人才。目前的建设还存在理念、教材、教法、资源、师资和制度方面的不足。在“德法兼修”观念的指导下,提升育人认识,优化课程体系,完善大纲教案,丰富教学手段,提升思政能力以及加强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
关键词:德法兼修;课程思政;法学专业;教学改革
一、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立德树人的成效是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高等教育法》明确提出,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指出,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的是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因此,高校法学教师必须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坚持将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互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