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点推进 高质发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撬动乡村振兴

2021-12-05 08:03滨州市农业局王曙光王志晶
农业知识 2021年13期
关键词:项目区滨州市高标准

文/ 滨州市农业局 王曙光 王志晶

滨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粮保供、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高点推进、高效运行、高质发展,实现土地增产、农民增收、产业增效“三效合一”。被评为2019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市。

“十二五”以来滨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十二五”以来,滨州市累计投资47.7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00余万亩,亩均增产110公斤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使全市粮食产能提高了10%以上,为全市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在70亿斤以上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农业农村部门继续把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建设、规范化管理、创新式发展,农业基础设施明显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据调查统计,项目区粮食亩产平均达到500公斤以上,比项目实施前提高了110公斤,带动农民增收300元。针对水资源短缺的实际,滨州市把推进节水灌溉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2019~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82万亩,实现了节水灌溉全覆盖,其中高效节水灌溉59万亩,项目省水、省地、省肥、省工,效益显著。

坚持高位推动,及早统筹谋划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市县两级专项领导小组、县区工作专班、乡镇指挥部,建立市派干部包县区、周督导机制,三级联动、一贯到底,其中博兴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争创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联动,完善机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全市“83”重大工程和“12156”民生实事,坚持月调度、季考核和不定期督导,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终亮成果,建立约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定期带队到县市区项目督导调研,及时摸清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耕地内可落项目面积,分年度明确建设区域,提早谋划,做好项目储备。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面对农田建设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为确保项目高质量管理,从抓制度入手,及时制定了《滨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滨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流程》《〈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滨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排名办法》等配套制度,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的“四梁八柱”体系,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遵循。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严格按照《滨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审核排名办法》对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领导、计划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建后管护等五方面进行绩效考核,落实激励约束机制措施,通过通报、约谈、激励等方式,有效调动了各县市区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建设任务及时落实落地。沾化区成立了督导小组和项目区联络人制度,实行专人包责任管理,专门负责该项目区的工作协调、安全施工等一切工作事项,以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实施,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 。

三、整合资源要素,提升建设标准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规划引领。无棣县在2019年项目规划过程中,面对耕地分割细碎、水利设施短缺、土壤质量低下、农业生产条件恶劣等问题,转变传统思想,充分征求村集体意见,选择了土地平整“整村推进”模式。一方面,整个项目区整齐连片,地势平坦,机耕路、排水沟、配套建筑物有序分布,先进的高效节水设施贯穿其中,真正实现了农田建设高标准。另一方面,实现了大面积土地流转,加快了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模式,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农业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土地“增值”、农业生产“减支”和农民“增收”,推进了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土地流转、托管等各方面工作更加顺利。

二是优先扶持“两区”,打造精品工程。项目布局优先向全市划定的30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00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倾斜。2019年以来,“两区”内建设项目65.4万亩,占全市任务总量的79.8%。2022年前力争将“两区”率先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打造全市粮食生产核心区。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统筹整合资金,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打造了10个高标准农田示范乡镇,强力推进整县推进创建。统筹整合粮食高质高效创建、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化肥减量增效、深松深耕等涉农项目集中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倾斜,提升建设标准。

三是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布设约1000个监测点,集成推广土壤改良、碱化治理修复等相关技术,突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因地制宜增加田块整治、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技术措施,覆盖项目区建设面积80%以上,丰富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做好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人居环境整治结合,统筹城乡发展,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

四是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加大新增耕地投入。抢抓高标准农田建设机遇,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摸清新增耕地潜力,积极推进新增耕地工作。预计2020年全市新增耕地1000亩左右,指标调剂收益将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

四、健全管护制度,落实永久保护

一是严格落实管护责任。按照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农田所有者监护、经营者自护的原则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项目建成后,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将建设项目资产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管理服务组织或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将管护责任落实到管护单位或个人,明确了工程管护主体,签订了责任书,并在公示牌上公示相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二是积极探索管护新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涉农企业、单位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建立管护新模式。如滨城区正在推行的个人托管模式,让当地村民直接参与固定资产管理,把灌溉设施与村民集体利益挂钩,更好激发了农民维护农田设施的“内动力”,实现了高标准农田管护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让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的同时,更好地助力了农民增收致富。阳信县正在推行的企业托管模式,建立了“管-用-护”良性循环的管护机制,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管护水平,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开创了管护高效的典型。

三是压实永久保护责任。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永久保护,对恶意损坏基础设施、破坏田地的人予以严惩,对高标准农田区域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将配合市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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