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玉,封义帆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也叫“普通教育”“一般教育”等。其概念和内涵是一个丰富的、多维度多阶段的历史范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理解指那部分非专业知识的教育;广义的理解指一种理念和思想,目的在于培养“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以下简称“全人”),既包括专业教育,也包括非专业教育。学者李曼丽在其著作中梳理了50种有代表性的描述后得出结论:“通识教育指大学的整个的办学思想或观念,即指大学教育应给予大学生全面的教育和训练,教育的内容既包括专业教育,也包括非专业性教育。”[1]18此概念在我国通识教育研究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目前,国内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主要采取的是广义的概念。
通识教育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的博雅教育和自由教育。一般认为,首次把通识教育和大学教育联系起来的是19世纪20年代美国的帕卡德教授。他认为通识教育是综合的教育,是为学生专业学习做准备的教育,是为学生提供所有知识分支的教学,使得学生在学习一种专门的知识前对知识的总体状况有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了解[2]。1945年,哈佛大学在《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中将通识教育定义为“培养学生成为一个负责的人和公民”的教育[3]40。2007年,哈佛大学对通识教育概念进行又一次解读,认为通识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博雅教育,不是专业教育,不应关注职业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