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花,刘艳丽
(济南大学 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日趋深入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网络的日益壮大,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已经成为影响企业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要求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国内很多企业开始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战略和践行模式,但也有一些企业过度关注短期效益,尚未真正接受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频繁发生,伪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或企业社会责任设租寻租现象也层出不穷。这不仅会制约企业本身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宏观经济的良性发展,也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为了破解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发展困境,学者们开始关注企业行为选择背后的伦理价值观,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失范的主要原因在于西方文化模式下以竞争效率为核心的伦理价值观长期占据主流地位。而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转换产生的制度真空和法律漏洞,又进一步加剧了因市场经济自发性力量导致的企业社会责任乱象。20世纪70年代以来,儒家伦理思想在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中的显著作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被誉为新儒家第三代领军人物的杜维明教授指出,儒家思想对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济振兴和企业管理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极大地推动了这些国家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