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意愿在数字化时代的表达
——以社会自我批判为视域

2021-12-07 15:46:33陈新汉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陈新汉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1],民众意愿的表达始终是人民创造历史能动性的一个重要体现。 当前中国正处在作为“第二次革命”[2]的社会主义改革中。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的历史中“很少而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所进行的“当然不是指作为崩溃时期出现”的“社会自我批判”[3]24。 对于体现马克思“人体解剖”[3]24意蕴的社会自我批判,笔者曾写过《评价论视域中的社会自我批判论纲》《马克思的社会自我批判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等二十余篇论文[4]。 本文着重研究处于数字化时代的中国社会自我批判中的民众意愿表达的问题。

一、利益是民众意愿表达的根本动因

价值的本质就是“为我而存在”的关系[5]81,其中的“为我”就是对于主体“我”而言的利益。 价值的这种“主体-利益”结构决定了作为价值形态世界创造者的人民主体与其利益须臾不可分离。 人民创造历史的动力就在于在构建价值形态世界中追求自己的利益,这就意味着,一旦人民主体的利益受到损害,人民主体必然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进行斗争。 前者与对自身利益的建构相联系,后者与对自身利益的解构相联系,这是“人民创造历史”规律的两种等价然而又是不同的表述。 就后一种表述而言,纵观历史,人民为维护其利益而与之对立面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绵延不绝。 从来就没有不基于利益冲突的阶级斗争,“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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