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锋
从古希腊思想家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皆数”,到物理学家惠勒(A.Wheeler)提出“一切源自比特”[1],人们对世界的认知似乎回到原点,然而这里面的内涵却已经千差万别。 数据是人们标识、衡量和认识事物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的方式。 阿科夫(R. L. Ackoff)等学者提出人类认识的金字塔等级:数据(data)、信息(information)、知识(knowledge)、智慧(wisdom)(DIKW),数据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信息、知识和智慧都可以与数据关联起来[2]。 然而,过去的人们受制于有限的计算能力,并不能有效利用数据的规模优势,直到网络、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发展起来后,“大数据”才能为人类所用,并正在改变人类的生活和认知。
热门网剧《长安十二时辰》中设想了一种算法——“大案牍术”,根据“大唐卷宗案牍中记录的各种数字,就可以准确推断真相,预测未来”。 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古代的“大”数据,但是,这些有赖于人力去查找、推算和处理的数据,能真正称得上“大数据”吗? 实际上,现代“大数据”的数量,与唐代卷宗数据不是一个数量级。 大数据不仅仅意味着我们的数据量的极速增加,而且大数据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简称为“3V”,即数量(volume)大,种类(variety)多和速度(velocity)快[3]。 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其基础在于我们处理大规模数据的能力的提升,以及我们对大规模数据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学者认为,相较之前的小数据时代对少量优质数据以及因果性的重视,大数据更加重视相关性、全面性和复杂
性[4]29。
图灵奖获得者格雷(J.Gray)认为,大数据让科学范式进入第四阶段——“‘数据密集型’科学范式”[5]xxx,与之前的三种科学范式——经验的、理论的和计算的范式——不同,第四范式统一了理论、实验和模拟[5]xv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