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规则实证研究

2021-12-08 14:13:37包丁裕睿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王 轶 包丁裕睿

一、问题属性、讨论方法与分析对象

(一)问题属性与讨论方法

在成文法的法律传统之下,民法问题可以区分为:事实判断问题、价值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立法技术问题和司法技术问题。〔1〕参见王轶:《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过分侧重制度性研究的缺陷及其克服》,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 期,第94 页。从法理上看,民法适用的根本依据即为社会的价值共识,因此价值判断问题是现代民法的核心问题。〔2〕参见姚辉:《民法适用中的价值判断》,载《中国法律评论》2019 年第3 期,第97 页。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清偿问题,即在何种情况下将特定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清偿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范围为何,是当前民法价值判断争议集中的领域之一。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既有价值取向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 2 号,以下简称《夫妻共同债务解释》)改变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 19 号,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 条的夫妻共同债务“时间推定”论,〔3〕参见孙若军:《论夫妻共同债务“时间”推定规则》,载《法学家》2017 年第1 期。而用三个条款分别规定了基于夫妻双方合意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以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 条亦表达了相同的价值判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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