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工程承包领域税务实操探讨

2021-12-09 01:03徐超王冠男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15期
关键词:税务菲律宾

徐超 王冠男

【摘要】菲律宾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在基建领域获得了中国大量的援助,同时现任政府“大建特建”的经济政策以及其靠近中国天然的优越地理位置,使菲律宾获得了大量中国工程企业的青睐。与此同时,菲律宾工程承包领域中的税务问题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中国企业面前,针对所遇到的这些主要税务问题,文章力图从实务操作角度帮助中国工程企业解决相关实际问题,使菲律宾工程承包领域的中国企业实现更大的收益和长远的发展。

【关键词】菲律宾;工程承包;税务

【中图分类号】F275

近年来,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工程企业选择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竞争中。菲律宾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者,其现任政府“大建特建”的经济政策和靠近中国天然的优越地理位置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工程企业前来开拓市场。

一、菲律宾整体经济环境概况

2019年,菲律宾的国内生产总值为3768亿美元,是东南亚第三大经济体,仅次于印尼和泰国,在过去几年中也一直保持着强劲增长势头(见表1)。

近年来,世界三大投资评级机构陆续将菲律宾主权信用等级提升为投资等级。2019年,标准普尔对菲律宾的信用评级为BBB+,展望稳定;穆迪对菲律宾的信用评级最新设定为Baa2,展望稳定;惠誉对菲律宾的信用评级为BBB,展望稳定。外资对菲律宾经济和市场前景较为看好。

二、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在菲律宾发展现状

据我国商务部统计,2019年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新签承包工程合同379份,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62.4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7.6亿美元。2020年,按照新签合同额计算,菲律宾为中国在东盟前三大工程承包市场之一。

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有中国土木、中水电对外等一批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前往菲律宾开拓市场。时至今日,在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经商处登记的中国工程承包企业更是已经有几十家。除了早期前往开拓市场的中资企业,如: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路桥、中国港湾、中电建、中能建、中技、中国地质工程等经营工程承包的中央企业;近年来更是入驻了湖南路桥、广西水电、青岛建设、河南水电工程局、青岛市政工程集团等一批地方国有企业。这些工程承包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发展势头。但随着中国企业在菲律宾工程承包这一领域的不断发展壮大,伴随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其中税务问题即是诸多问题中的重点之一。

三、菲律宾工程承包领域涉及到的主要税种

根据菲律宾国家税务局BIR(以下简称“菲律宾BIR”)公布的主要税种,目前菲律宾主要包括资本利得税、印花税、不动产转移税、社会保障税、捐赠税、遗产税、消费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几大税种。而在工程承包领域中最主要的税种即: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和预扣税。

(一)所得税

所得税是菲律宾几乎所有行业中都会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工程承包领域也不例外。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菲律宾BIR对于菲律宾所得税的定义为“根据1997年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的各项相关收入减去根据特别法律规定授权可抵扣的部分后所征收的税款”。

1.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主要以施工单位的中方人员和菲方人员在菲律宾取得的个人年度收入为基础。具体个税计算方式详见表2。

按照近期菲律宾比索对美元约50:1的汇率计算,由表2可以看出菲律宾个税起征点约为5000美元(计算时要先扣除SSS和Phil-health这两种本地必须缴纳的社保,但由于本地强制缴纳保险金额较小,对个税抵扣作用不大),远低于我国个税起征点。菲律宾个税在直接加重当地国民的纳税负担的同时也变相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承担的最主要税种。菲律宾一般行业所得税税率为30%,相对于国内的一般所得税率要高出5个百分点,工程承包领域同样适用。

一般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相对简单,主要是根据当年税务局核定后的企业收入减去企业发生的经税务局认定的各项成本费用以及其他可抵扣项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所得税税率。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菲律宾BIR发布的所得税解释文件中,明确提到了企业MCIT的概念。MCIT(Minimum Corporate Income Tax)指的是最低企业所得税,BIR官方给出的此项税率为毛利润的2%。即在正式营业的第4个年头,如果企业年终所得税申报额小于毛利润的2%,则在税务局核实无误后依然需要按照毛利润的2%缴纳当年所得税。菲律宾BIR官方网站公布的MCIT的計税基础英文词语为“gross income”,指的是总销售额减去销售成本后的毛利润。在工程承包领域,BIR内部一直认定该行业利润较高,虽无正式相关文件规定,但其通常会默认将该项数值按照营业额(非毛利润)的3%进行核定比较。

(二)增值税

在菲律宾一般行业领域增值税税率为12%,工程承包领域同样适用。一般增值税按照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核算,本期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的部分可以用于以后期间抵扣。

菲律宾税法规定增值税有28种免税情形和7种零增值税率情形(详见《Transfer & Business Taxation with special topics and properly filled BIR forms》),企业要注意根据承包项目的具体内容主动寻找适用情况以降低企业增值税支出。

(三)地方政府营业税

地方政府营业税是菲律宾各个地方政府为了获取自身利益,对企业按照营业额征收的税金。此税率一般根据企业注册地的具体城市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企业注册地与项目(营业额来源)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则营业税会按照不同比例分拆为两部分。通常是注册地缴纳营业税相对较小的部分,而项目(营业额来源)所在地缴纳营业税相对较大的部分。

以马尼拉地区为例:如果企业注册地为马尼拉市,则每年地方政府税征收规则为“年营业额×30%≤2 000 000比索,则固定缴纳税金18 975比索;年营业额×30%>2 000 000比索,则缴税金额为固定税额18 975加上超出部分的0.825%。”剩余营业额的70%部分则在项目所在地(工程施工项目如果位于马尼拉以外地区)按照地方相应税率缴税。

(四)预扣税

预扣税主要是指商家或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代税务局预扣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对供货商或分包商进行的预扣税;另一部分是业主对企业进行的预扣税。

根据菲律宾BIR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服务等各项商品时,可以根据不同商品种类对商家预扣所得税。一般情况下,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物资,按照商品扣除增值税后原值的1%进行扣除;购买一般服务性商品,预扣税率为2%(其中,税法明确规定了对于承包商的收入预扣税率为2%);房屋、土地租赁、外聘咨询顾问进行咨询服务等事项,预扣税率为5%等。企业进行预扣税后,需要在下个月10日之前通过税务局网上系统申报,然后通过网上银行将预扣税上缴BIR。只有根据取得的正式发票上的金额代扣并按时上缴了预扣所得税,该发票才算是正式生效,企业才能将发票上的相应金额计入成本。

业主对工程承包企业进行的预扣所得税即适用上面提到的预扣税率,按照每笔账单原值的2%进行扣除。企业取得相应预扣税证明文件后,可以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这部分已缴税额扣除。

当业主方为菲律宾政府部门时,业主会在每次账单结算时预扣5%增值税。此项代扣增值税为菲律宾增值税法规定的减去“标准进项税额”后的“最终增值税”,为政府项目特有事项。

四、菲律宾工程承包领域主要税种实操探讨

面对菲律宾工程承包领域的各项税费,实际申报和缴纳过程中在严格遵守菲律宾相应税法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合理操作减少不必要的税费负担,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合理收益。

(一)所得税领域

1.个人所得税领域

(1)中国与菲律宾个人所得税差异

根据菲律宾劳工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当地施工企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中国企业雇佣的菲方普通员工基本工资对应的应交所得税较少;但是中方员工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却相对较高,对应的应交所得税数额较大。而且,在个人年收入低于156万元人民币(且不包含国内各项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菲律宾个税均高于国内个税(见表3)。

(2)中方人员个税申报属地差异

中方人员薪酬不在菲律宾当地申报个税是不合理的。第一,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中方人员可以在菲律宾当地按照菲方员工薪资平均水平象征性申报个税,但是存在一定瞒报风险。第二,中方人员薪酬不在当地申报个税,则人工成本无法如实计入企业成本。因此,个税如何申报及对企业会产生何种影响存在4种情况(见表4)。

由表4可以看出,情况1在菲律宾当地申报中方人员薪酬且由个人承担所得税,可以将此部分人工成本计入当期成本从而抵扣相应企业所得税,但是由于个人缴纳税费较高,可能会影响员工士气和工作积极性。但如不在菲律宾当地申报个税,则无论是第二种或第四种情况,都无法将菲律宾这部分人工成本计入公司的成本,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无法足额抵扣而产生损失。因此,如果企业可以事先跟员工充分沟通,在能保证员工士气和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则可以选择第一种情况;如果出于综合考虑,在既能充分保证员工收益又能尽量维护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则可以选择第三种情况,即在菲申报员工个税且由企业承担。

在实际申报个税的过程中,企业还要注意尽量将中方人员和当地员工分开申报,确保个人薪酬的保密性。因为通常情况下中方人员薪酬普遍高于菲方员工,如果菲方员工知悉实际的中方人员薪酬,一是不利于企业内部团结协作,影响企业属地化发展;二是菲律宾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仿照欧美法律体系设计制定,其对于本国劳工利益保护非常严格,容易造成劳工官司。

2.企业所得税领域

菲律宾BIR会根据企业近年来经营业绩状况评估是否将企业纳入重点纳税关注名单(根据BIR规定,如上一纳税年度中任一季度缴纳或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額不少于10万比索,或上一纳税年度中缴纳或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不少于100万比索)。如果企业被纳入了重点关注名单,则今后每年都将成为BIR重点关注对象。同时BIR会根据其内部对工程承包领域所应当缴纳税额的预判来初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一步核查该企业年终所得税。

企业属于重点纳税关注名单范围或者工程企业年度申报所得税没有达到当年营业额的3%,则BIR税务稽核官大概率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对企业进行多轮次纳税申报的核查。核查的结果通常是BIR以官方名义正式给企业发出税务稽核结果通知单,并同时附上应补缴和罚款的数额以及相应核算明细。该类通知单上的补缴税额和罚款金额通常比较巨大,初次遇到该类通知单多数企业会认为自己遇到了严重的税务问题,而实际上其本质更多的是BIR为了警告或引起企业重视等其他原因故意夸大问题程度以及补缴和惩罚金额。但是企业如果不清楚其中原因或不熟悉菲律宾相关实际税务操作情况,按照该类通知单上的最终金额真的如数缴纳,企业会承受很大的损失,而BIR也会乐观其成,将之作为其额外的工作业绩。

因此,企业在收到该类通知单后,首先应核实通知单上的补缴明细,找到每一项补缴事项的相应法律依据和相关出处;其次,核实检查自己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单,查找出BIR要求补缴的具体原因;再次,按照补缴原因尽可能找出对自己有利的真实证据;最后,灵活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税法没有十分明确的地方要重点关注,创造条件拿到对我方有利的证明。由于大多数中国企业税务申报工作是外包给当地事务所或个别当地会计师,此类问题可以交由当地会计师或事务所去处理。以上程序完成后,企业可以直接与BIR相关的税务稽核官面对面约谈,拿出切实的证据,对其提出的补缴或罚款不合理的地方进行解释说明。如企业确实有充分合理的证据,BIR大概率会取消相应补缴要求。同时,谈判过程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将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可与BIR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以尽量获取税务稽核官员最大程度的理解,对于最终谈判结果会大有裨益,此项谈判通常可以切实为企业节约大量税务支出。

菲律宾法律规定财务报表上数额较大的非正常留存收益项,需要征收10%的附加税。但税务局并不会主动向企业表明:如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该部分留存收益是为了在菲律宾尽快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没有分配,则可以不用上缴相应稅费。所以,这些有效信息的取得需要与BIR稽核官进行多次合理、有效的沟通交流。

(二)增值税领域

在工程承包领域,菲律宾增值税税率为12%,按照进项税抵扣销项税后的余额缴纳。当业主方为菲律宾政府部门时,业主会在每次账单结算时预扣5%“最终增值税”(Final VAT),而剩余7%部分则是BIR规定的“标准进项税额”(Standard Input Tax)。如果企业发生的进项税额超过了该标准进项税额,超过部分则作为企业的成本;如果进项税额低于该标准进项税额,则差额部分可视为企业收益。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承接的是菲律宾政府主导的一般工程项目,则增值税缴税金额能够固定为营业额的5%,这对于通常的工程承包项目是不太有利的。举例如下:假设一个合同额为100万美元的非政府工程项目,成本为80万美元(假设都涉及增值税进项税),按照12%增值税率则该项目最终应缴纳增值税2.4万美元;而同样一个合同额为100万美元的政府工程项目,则不论进项税额达到多少,最终都需要缴纳5万美元增值税。除非企业毛利率达到41.7%以上,政府项目的增值税额才是有利的,但通常情况下企业很难达到如此高的毛利率。

根据菲律宾最新税法规定,2021年以后将逐步将此项政府“最终增值税”(Final VAT)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普通增值税计算方式。中国企业应实时关注此项法令正式施行的具体时间,方便项目的税务筹划工作。

菲律宾进口商品增值税同样适用12%税率,其计税基础为进口商品原价加上消费税和关税之后的价格。因此,工程企业如在菲律宾施工过程中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或原材料时,可优先选择中国等与菲律宾签署有相关关税协定的国家。如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CFTA),在菲律宾工程企业从中国进口的大部分原材料和设备都属于免关税范畴。

(三)地方政府营业税领域

地方政府营业税主要是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地方利益制定的一项税种。对于在企业注册地按照30%营业额缴纳的部分,一般情况是比较固定的。但是对于项目所在地尤其是较为偏远的项目所在地的当地菲律宾地方政府,则有很大的谈判空间。

由于菲律宾的政治体制为全民选举制,各地方政府也是由本地居民选举产生,因此一切有利于地方政府选举的措施都很受当地政府欢迎。中国企业在菲律宾各个地方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均可以通过与当地政府充分沟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援建一些地方民生工程以获得当地民众与政府的支持与好感,从而在地方政府可以把控的税收领域获取较大的优惠。

此项措施可以进一步推而广之,不单单是营业税领域。由于菲律宾地方政府权力较大,自主性较强,其为了更多获取本届政府利益,地方性的各种税费名目层出不穷。中国企业对此多数情况没有良好的解决办法,通常不胜其烦却又无可奈何。通过上述沟通与援建等措施,既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当地知名度和友好度,也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四)预扣税领域

工程承包企业在菲律宾发生的大宗原材料采购或机械设备的购买,都要严格按照当地税法要求进行预扣税(需在次月月初将该预扣税款上缴税务局),并向供货商出具税务局规定格式的2307扣税表,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负责人签字后正式生效。此项预扣税表和对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组合在一起即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关键证明文件,扣税表和发票互为佐证,缺一不可,否则税务局将不予认可。

在实际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当地材料供应商多数时候为了个人利益会选择偷税漏税,以打折降价等方式来换取不开具正式票据。部分中国企业初来菲律宾,在采购活动中本着节约成本费用的目的同意不索取正规发票已达到使对方降价的目的;亦或者对于菲律宾预扣税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不清楚,虽向对方索要了正式发票,但没有向对方进行预扣税,导致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大量成本无法被税务局认可,反而最终额外缴纳了大量税款,得不偿失。

日常经济活动中,工程企业除去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大宗采购外还会有大量经常性小额采购。该类采购虽然单价不高,但数量巨大,总额对成本有一定影响。而该类供应商多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大多时候最多能够提供相应票据但不会接受预扣税,工程企业也难以及时出具扣税表。如在超市采购零星办公用品,企业不可能现场打印2307扣税表并计算预扣税额,超市也不会接受。此种小额采购如长期发生于同一供应商,按BIR规定则可按照当年累计采购额于年末时段向其一次性出具合计数额的预扣税表。如小额采购发生于诸多不同供应商,企业则可直接按照发票金额计入成本,无需提供预扣税,BIR原则上不会针对此类票据进行审核。

五、结论

菲律宾工程承包市场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已经度过了最开始的颓势期。随着政府重振经济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被投放出来。菲律宾“大建特建”计划推行后,国家经济发展署公布了100个国家重点基础设施旗舰项目,涵盖了铁路、机场、港口、农业灌溉、水利、道路桥梁等诸多领域,体现了菲律宾当前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方向和迫切需求。

对于立志于“走出去”的中国工程企业,在疫情环境下的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固然存在较大的挑战,但更是一次巨大的机遇。菲律宾工程承包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中国企业只要做好准备,搞清市场环境,依靠自身技术和造价优势,正确把握和熟练操作关键税务问题,必将在菲律宾有着广阔的发展前境和光明的未来。

主要参考文献:

[1]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研究院,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经商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菲律宾[M].2020年版.

[2]王红晓.菲律宾税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17(35).

[3]菲律宾国税局官方网站.https://www.bir.gov.ph.

[4]Enrico D. Tabag,Earl Jimson R. Garcia , Transfer & Business Taxation with special topics and properly filled BIR forms[M].2020 edition.

[5]Enrico D.Tabag,Earl Jimson R.Garcia.Income Taxation with special topics and properly filled BIR forms[M].2020 edition.

猜你喜欢
税务菲律宾
7.0级强震袭击菲律宾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策略
新常态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探讨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变成什么好
菲律宾遭遇水灾
税务达人的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