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申艳艳
据山东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名录信息平台统计,截至2020年9月底,济宁市有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2093家,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425家、生产经营型合作社1470家、服务(劳务)型合作社205家、综合类合作社70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充分发挥了村党支部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带领群众上项目、闯市场,将惠农政策惠及更多群众;充分利用了合作社对接市场、抱团发展的载体作用,将分散的群众组织起来,促进生产方式的变革。
济宁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一是资产权属不清晰。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但存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入社程序不规范问题。有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将一定比例收益归村集体,但是没有明确的依据,如何将收益分给村集体、分多少,在章程中没有明确说明。二是民主管理难落实。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应实行民主管理。但是,有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大小事务由村党组织说了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入合作社也是由村党组织说了算,合作社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服务成效不明显。农民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有的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尤其是土地入股型合作社,将村里的土地集中公司化经营,背离了农民合作社服务成员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