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羿颉,廖 昕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093)
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大的背景下,创新不仅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式,也是进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抓手[1]。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不断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等。”但是,企业创新是一项高风险、长周期、高投入、不可逆的活动,需要稳定充足的现金流作为支撑,企业的内源性融资往往难以满足研发创新的资金需求。而在进行外源性融资时,企业的创新投入又常常会面临较强的融资约束。这使得作为我国创新活动的主体——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成本较高,创新活跃度整体偏低。
唐松等(2020)[2]指出我国传统金融部门在支持企业活动时存在“属性错配”“领域错配”和“阶段错配”问题。这些结构性错配问题,严重地制约了企业创新。近年来,凭借着与数字技术的有机融合,数字普惠金融成为了传统金融体系的有利补充,受到了极大的关注。2016 年,G20 杭州峰会将数字普惠金融列为会议重要议题之一,并发布了《G20 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鼓励各国结合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政策发展数字技术,提升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已有研究表明,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拓宽金融服务的内容和覆盖面,优化金融市场上的资源配置,为位于尾部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缓解企业创新融资约束,促进企业创新,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