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这是我国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住房政策举措,是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大进展。我们就此采访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博士,请他对相关问题予以分析展望,以飨读者。
记者:您怎样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针对性?
柴强: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就开始明显地重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明确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和市场租赁住房房源。此后随着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推出,一线城市和各地区中心城市陆续推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意见》印发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针对性、指向性更加明确,就是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虽然这些群体不一定是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贫困人群,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住房保障对象,但在大城市房价高、房租高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