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计研究领域中的同仁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与一些成熟的学科比起来,设计学者往往缺乏其他学科那样的“专业分工”。例如在历史学中,不仅一位中国史学者不可能同时也是西方史学者,就是在中国史研究领域内部,一位近代史研究者也不可能同时是古代史研究者,更遑论古代史研究中又分为先秦史、秦汉史、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等不同的学术段落,可谓名副其实的“专家之学”。史学如此,文学、哲学、美术史等领域亦然。就拿跟设计同属艺术学学科门类的中国美术史研究来说吧,一般情况下,一位美术考古、墓葬和青铜器研究的专家,也不太可能同时是一位卷轴画研究的专家。然而设计学却并非如此,至少在国内,一位设计学者,往往既能研究中国设计史也懂西方设计史,同时或许还兼任设计美学、伦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更遑论设计学成为一级学科后,很多场合,处理各种理工科或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文章也成了设计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应该说,设计学这种“大综合”的特点,既是学科自身发展不够成熟、完善的阶段性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设计学自身学科特征的一个表现。与上述“专家之学”比起来,设计学所处理的对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等,本身就是不同的领域,就连平面设计内部,也划分为品牌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字体设计甚至电影海报设计等几个“老死不相往来”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