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芳 王小英



[摘 要] 学前教育供给主体是决定学前教育发展规模与质量的关键要素。我国学前教育供给主体经历了两次大的变迁,可分为从“社会供给为主(1949—1993)”到“市场供给主导(1994—2009)”再到“政府与市场协同供给(2010年至今)”的三个阶段。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主流观念的引领、制度环境的形塑、政府的推动、民意的表达等多重力量的相互作用推动了我国学前教育供给主体的变化。展望未来,我们应树立前瞻意识,解放旧观念,把握发展契机,推动制度革新,观照多元需求,强化供给效能,以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供给制度改革,实现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
[关键词] 学前教育供給;教育供给主体;历史制度主义
自2010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多样化需求,协调学前教育供求关系,国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来突出强调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属性,回应长期被人们所诟病的“入园贵入园难”问题,通过扩充公办园的学位供给,加大对高收费民办园的治理,加快发展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步伐,满足社会公众对优质、均衡学前教育事业公共服务的需求。毋庸置疑,在此背景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已达到80%,在园儿童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3~5岁儿童入园率水平已经超过美国,并接近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