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小霞 李亚晋 何乐 张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再次表明新时期国企改革始终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提出国企改革到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皆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对此,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国企改革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结合产权理论在国企改革和创新中的作用,给出了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产权理论的特点及作用
从理论发展来看,对产权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理论:一是以马克思为代表的产权理论,一个是以罗纳德·科斯为代表的西方现代产权理论。马克思产权理论是以生产资料所有权为核心而展开的,不仅包括所有权,还包括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不可侵犯权等一系列权利。而现代产权理论是20世紀30年代以来,以罗纳德·科斯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者在对正统微观经济学和标准福利经济学的根本缺陷进行思考和批判中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