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泉
黄浦江、苏州河(以下简称“一江一河”)是上海的母亲河,“一江一河”沿岸地区是上海近代金融、贸易和工业的发源地,是承载上海国际大都市核心功能的重要空间载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江一河”沿岸地区发展,持续推动“一江一河”沿岸地区新一轮规划、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11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推动“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滨水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法治引领,明确“生活秀带”和“发展绣带”的建设定位
“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的建设对上海建设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和生态之城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坚持以更高起点谋求规划升级、以更高标准推动建设管理,对发展愿景、规划建设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提出发展愿景,确立建设原则。《条例》根据黄浦江沿岸地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集中展示区以及苏州河沿岸地区超大城市宜居生活典型示范区的规划定位,提出了将“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建设成为贯通开放、要素齐全、景观优美、亲水舒适、文化深厚、生态绿色的公共空间系统,建设成为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生活秀带”和“发展绣带”的发展愿景。为推动实现这一愿景,《条例》明确滨水公共空间建设要遵循统筹协调、绿色发展、风貌保护、文化传承和共享共治的基本原则,并体现整体性、安全性、亲水性、可达性、生态性等要求;强调编制与高品质滨水公共空间相适应的建设标准、管理规范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