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视域下应急财税政策探究

2021-12-28 00:51:35王彦平
理论探讨 2021年2期

◎王彦平

兰州财经大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兰州730020

引言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国际经济社会联系趋于密切,突发公共事件常态频发趋势日益显著,且波及影响范围及速度、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按照我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定义,突发公共事件通常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其内容通常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四类,突发公共事件因其不确定性、公共性、危害性等特征,往往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个体造成巨大危害和重大伤害,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构成严峻挑战。

从2001年美国“9·11”事件到2003年SARS、2008年汶川地震再到2020年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都属于典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据联合国测算,美国“9·11”事件导致近三千亿美元损失,近三千人丧生,使2001年世界经济增长率减少1%。我国“5.12”汶川地震也导致高达7500亿元的财产损失[1]。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1月23日宣布将新冠肺炎疫情纳入全球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月11日将其确认为全球大流行疾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球新冠肺炎患者累计确诊22,944,021人,累计死亡1,823,323人。在世界经济面临高度不确定性风险和逆全球化思潮的背景下,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强化了全球经济下行趋势,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0年全球经济有可能萎缩3%。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4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唯一一次季度负增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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