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晟 黄小灵 王海湘
土地综合整治是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当今世界,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趋势,许多国家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突出绿色发展的理念和内涵。
国外土地整治活动兴起时间较早,16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期,法国、荷兰、德国、加拿大、日本等陆续开展,国外关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融资的理论研究(包括立法、技术创新等)与实践远远早于中国。在理论研究方面,国外学者建立了系统的土地整治资金融资理论体系。资金融资模式主要有BOT、PPP、土地基金和资产证券化等四种模式。芬兰和德国在土地整治低碳排放中的做法较为成熟,值得我国在生态土地整治的过程中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土地整治主要是重新分配现有耕地,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目的。
我国土地整治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发育期(1987~1997年),二是发展壮大期(1998~2007年),三是综合发展期(2008年至今)。在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化发展的背景下,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指导,土地整治的重点将向全域覆盖、全要素综合、生态型整治、绿色化发展的方向推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8万公顷,水田规模达6860公顷,粮食产能5.7亿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