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细卿,李 哲
(闽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进步发展的产物,也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2018年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1.9%,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了3.03个百分点。据预测,至2050年,中国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0%以上[1]。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尤为严峻,在城镇化战略推动下,农村大量中青年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出现家庭结构空巢化、少子化和高龄化等特征,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功能减弱、机构养老发展缓慢。同时,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发达阶段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农村养老金、医疗、卫生等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服务体系有待构建,老年人普遍面临“三高”等慢性疾病,癌症等重大疾病,以及精神空虚、焦虑、抑郁甚至自杀等心理问题,影响农村老年人晚年生命质量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老年人健康问题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学术界热点研究问题。
学界对影响老年人健康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下:一是关于人口社会经济特征对老年人健康的影响研究。如Marmot等发现,社会经济地位通过心理状态对老年人健康产生影响,收入较低的老年人更有可能面临慢性疾病[2];王德文、叶文振发现,男性老年人健康水平高于女性[3];赵忠发现,老年人健康状况呈随着年龄增长不断下降的趋势[4];Merson等发现,社会经济地位通过医疗服务可及性、受教育水平、收入水平等因素影响老年人健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