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徐 刚 周 嵘
记者:王厅长,您好!当前浙江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请您给我们分析一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
王通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我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任务。共同富裕的主战场在“三农”,最重要的任务是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这其中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重要联系。
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首先,各级财政实力还不强,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需求,公共财政全面覆盖农村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过程。再者,跟城市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产品相对短缺,广大农民还不够富裕,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层次还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公平分配作出了极大贡献。虽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但从长远来看,除了加大财政扶持外,关键在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只有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更好地增进农民福祉、发展农村事业,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更好地发挥“统”的功能,才能有条件补齐共同富裕中的这块“短板”。
另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也是“扩中提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基础。当前就农村改革而言,最重要的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市场化均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