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质量农业科技合作的常态机制

2022-01-01 07:11俞建飞杜李元
科技管理研究 2021年20期
关键词:农业科研一带一路科技

俞建飞,杜李元

(1.南京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院;2.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但也让各国更深刻地认识到促进互联互通、坚持开放包容是应对全球性危机和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关系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为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等问题,世界各国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以期实现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1]。加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还有利于发挥各国农业科技比较优势,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农业科技差距[2]。

1 文献综述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在此背景下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5 个方面:第一,从“引进来”与“走出去”两个视角介绍中国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取得的成就,主要体现在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与培育、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科技人才以及重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等方面,并应用定量研究方法从合作的项目、资金以及人才等3个维度对中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如,程长林等[3]指出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已累计引进重要动植物种质资源5 万余份,为未来中国动植物新品种培育提供了战略储备;吴孔明[4]指出目前已经走出去的技术有杂交稻、棉花、玉米和蔬菜等农作物种子,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与疫苗生产,农作物病虫害综合治理技术,设施园艺技术,饲料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等;吕立才等[5]指出中国利用自身技术和经营管理优势,在亚非拉等国家修建20 多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派遣近千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提高受援国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张平等[6]运用模糊评价与灰色评价方法,从合作项目、合作资金、合作人员3个维度对中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研究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实现路径。如,白金山[7]指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农业国际合作面临互联互通基础设施落后、跨国农业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业国际合作机制与政策不完善等新挑战;郝志鹏等[8]从对外投资领域与规模、地理位置与物种资源、农业科技发展和对外科技合作机制等多方面分析中国农业科技走出去优势;郭静利等[9]指出中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存在组织体系不完善、信息数据库建设不完备等问题,提出建设“一带一路”农业科技合作平台、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要素协调联动机制等推进策略;孙玲等[10]分析新形势下中国农业科研机构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内容与形式变化,并从机构的管理职能、目标、关键环节等方面提出优化路径。

第三,研究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模式。如,王劲松等[11]以云南省为例,介绍面向东盟的产业链组合型、紧缺资源开发型、市场开拓型3 种走出去模式;曹玉娟等[12]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对外合作的3种模式,分别为民间自发的草根科技跨境扶助模式、市场主导型合作模式以及政府示范型合作模式;朱月季等[13]介绍政府主导型、科研机构主导型、企业主导型3 种面向东盟国家的合作模式;张建华[14]系统分析垂直式技术输出和水平式技术合作两种模式的特点与问题。

第四,研究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机制与原则。如,邓恩等[15]认为加强农业创新合作需要坚持科技先行、打造亮点工程、用好机制平台、深化对外援助4 个原则;俞建飞等[16-17]对中巴、中德农业科技合作运行机制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分析。

第五,研究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热点学科及领域。如,叶春蕾[18]从国家、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内容3 个层次分析农业科学领域国际合作形势。

综上所述,已有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国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取得的成就、合作模式、合作机制与原则以及合作实现路径等,大多数为宏观层面研究。本研究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选定中国71 所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样本机构”)作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信息的搜集对象,通过对其官网公布信息、下属国际合作处等提供的内部资料,以及农业农村部“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948’项目”)报告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按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地缘战略格局,具体分析其与各区域的重点合作领域,识别合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后疫情背景下加强中国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农业科研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高质量科技合作的关键路径与推进策略。

2 农业科研机构国际合作机制与重点领域

样本机构包含中国农业大学等40 所农业高校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等31 家农业科研机构。通过样本机构的信息门户系统直接搜索“‘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对外交流”“农业合作项目”等关键词,以及详细浏览其中涉及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专题栏,如中国农业大学的“海外交流”专栏、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国际合作-海外农业研究中心”专栏等,收集2014 至2019 年7 月样本机构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信息。为保证信息获取的全面性与科学性,本研究课题组还将获取到的部分样本机构的内部资料以及67 份“948”项目报告作为补充材料。

2.1 合作国家分布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带一路”倡议获得越来越多的国家支持,合作的区域范围不断拓展,样本机构不仅仅局限于最初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的65 个国家,还包含美国、英国等其他发达国家。本研究调查发现,目前样本机构已与100个国家开展农业科学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其中有69 个国家已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与中国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区域范围已由亚欧非延伸至大洋洲、南美洲以及北美洲等。

在100 个合作国家中,有35 个亚洲国家,占比为35%;25 个非洲国家,占比为25%;25 个欧洲国家,占比为25%;4 个大洋洲国家,占比为4%;7 个南美洲国家,占比为7%;4 个北美洲国家,占比为4%。具体从亚洲内部区域来看,有10 个东南亚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28.57%;4 个东亚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11.43%;7 个南亚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20.00%;5 个中亚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14.29%;9 个西亚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25.71%。从非洲内部区域来看,有8 个西非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32%;5 个东非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20%;4 个北非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16%;5 个南非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20%;3 个中非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12%。从欧洲内部区域来看,有8 个南欧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32%;5 个东欧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20%;4 个西欧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16%;4个中欧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16%;4 个北欧国家,区域内部占比为16%。

由此可见,目前样本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的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亚洲、欧洲、非洲,与南美洲、北美洲、大洋洲的国家开展农业科技合作较少。发达国家依托自身雄厚的经济和科技实力,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与机制,对农业科技创新与合作进行全球性战略布局,在农业科技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中国与发达国家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学习和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资源和人才来提升自身的农业科技水平与实力。在上述100 个合作国家中,样本机构已经与日本、韩国等22 个发达国家开展农业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其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

2.2 合作机制与主要形式

目前,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业科技领域主要有以下8 种合作方式:一是人员互访,即邀请国外专家与学者到中国讲学或派出专家与学者去访学。二是人才引进,即吸引国外高水平、高层次的智力型人才资源到国内任职。三是中外联合培养,即国内农业科研机构与国外著名农业科研机构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研究生。四是农业科技援助,即中国农业科研机构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输出优势农业实用技术、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等,既有助于提高受援国的农业科研水平,又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做到了“软+硬”有机结合。五是合作研究农业科研课题,即与国外农业科研机构联合申请与主持重点(大)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项目。六是举办类型多样的国际农业科技会议、培训班,如2017 年中国主办了首个面向“一带一路”高级人才培训班[19];2019 年,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动物消化道营养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举办了“一带一路”畜牧业科技创新与教育培训中非反刍动物技术培训班等。七是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者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如中国农业科学院与境外农业科研机构建立了70 多个联合实验室[4]。八是农业对外投资,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开展农业投资合作项目超过650 个,投资存量达到94.4 亿美元,促进了中国的优势农业技术与合作国的丰富农业资源有机结合,助力合作国农业产业发展[20]。

2.3 重点领域

(1)东北亚区域合作的重点领域。一是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俄罗斯农作物种质资源丰富,本土的植物群由超过500 个野生作物近缘种组成,在粮食新品种培育的杂交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平均每2 年~3 年培育出一批农作物新品种[21]51-58。中国农业科研机构先后与俄罗斯科学院和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建立了密切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关系,以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为例,积极与俄罗斯多家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开展玉米等种质资源培育和品种交流互换合作研究,共引进俄罗斯玉米、水稻、向日葵、大豆、荞麦、燕麦、食用豆等资源近5 000 份[22]。二是畜牧科技领域。如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与蒙古国在牧草新品种选育、绒山羊、胚胎移植等多领域开展了广泛的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21]32-33。三是农业机械设备。蒙古国目前机械制造业生产发展水平难以满足本国的需求,中蒙双方通过在农业机械与设备制造技术方面的合作,推动蒙古国农业发展[21]37;此外,丘陵农业的小型农机成为中日合作的重点领域[21]99。

(2)东南亚区域合作的重点领域。一是渔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东南亚国家具有广阔的海洋渔业水域,渔业资源十分丰富,然而由于渔业科技水平有限,渔业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地开发与利用。中国发挥沿海省份海洋科技和人才优势,针对东盟国家海洋渔业发展需求,通过渔业技术培训和产业化示范,促进东盟国家海洋渔业产业技术提升和结构优化,帮助其建立以高效、健康和高产为特征的现代海洋渔业产业。如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于2021 年8 月承办“中国-东南亚国家现代渔业技术培训研讨班”,通过培训研讨,输出中国先进现代渔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优良水产品种质资源,推动渔业科技走出去战略实施[23]。二是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东南亚地区高温多雨,适宜多种农作物生产,除水稻等粮食作物外,还有橡胶、棕榈、咖啡等热带经济作物。中国同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水稻、玉米、香蕉、花卉、食用菌以及水牛等多个品种资源选育与推广方面进行联合研究,与东南亚国家共同开展“节水抗旱稻新品种选育与应用”“‘一带一路’国家热带农业资源联合调查与开发评价”“老挝糯稻种质资源的引进与利用”等多个项目。

(3)南亚区域合作的重点领域。一是杂交水稻技术。中国通过共建产业示范园区、签署谅解备忘录等方式,与南亚的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尼泊尔等国家开展杂交水稻育种、品种试验、生产示范、技术培训及种业公司体系建设等工作。二是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巴基斯坦渔业资源丰富,渔业在巴基斯坦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其沿海居民生活的主要来源,但其海水养殖技术薄弱、规模化养殖水平仍待提高,中国可利用成熟的海水养殖技术优势与巴基斯坦展开合作,利用其优良的沿岸海域条件共同推进优质海洋品种的规模化养殖;此外,2018 年2 月,中巴双方首次在北印度洋联合开展海洋综合考察,奠定了良好合作基础,未来双方可在海洋资源勘探开发和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24]。三是农业实用技术领域。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与斯里兰卡种植业部签订合作协议,在椰子育种、病虫害防控和产品深加工领域开启全面深入合作,促进两国椰子产业深入合作发展[25]。

(4)中亚和西亚区域合作的重点领域。一是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近年来,中国-哈萨克斯坦农业创新园引种试验了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苗木等六大类45 个品种,并得到了哈萨克斯坦的合作认可[26];新疆农业科学院和乌兹别克斯坦相互引进对方的小麦、棉花、甜菜和蔬菜等农作物新品种[27]68。二是农业实用技术领域。中亚农业科学中心一期——中亚农业资源重点开放实验室具备承担土壤、肥料、植物和水的养分、盐分以及水质环境等方面检测能力,并依托实验室平台长期培训专业化的化验分析人员和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员。中国新疆和乌兹别克斯坦地理位置较近,气候和人文风俗有很多共同之处,双方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合作走在中国各地区的前列,已在田间管理、地膜覆盖、节水灌溉等方面开展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27]68-71。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在沙漠综合利用、防风治沙、土壤改良、植物病虫害防治以及节水技术等领域也已开展广泛的合作[27]94-95。三是智慧节水技术研发与应用。2019 年,宁夏大学主持“埃及旱区绿色智能节水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针对智能控制的风光互补提水、沙化土壤地下渗灌等技术开展合作研究[28]。四是基因生物工程。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已启动中沙椰枣基因组研究计划,这是两国协议签署后正式开展的第一个科研合作项目,是沙特阿拉伯政府资助的规模最大的生命科学领域国际合作研究项目[29]。

(5)中东欧及独联体国家区域合作的重点领域。一是种质资源培育与合作开发。保加利亚在育种、土壤肥力等领域的技术研究颇具特色,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及部分地方农业科研院所与保加利亚农业科学院、普罗夫迪夫农业大学、索菲亚林业大学等广泛开展科技合作与人员交流,如烟台市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从保加利亚引进樱桃、苹果、梨、葡萄、黑莓等品种200 多个;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引进蔬菜、果树、玉米等优良种质资源600 余份[30]95。二是节水灌溉技术。2016 年11 月,虚拟中国-中东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节水灌溉技术开发、灌溉管理与设备生产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三是动物检验检疫领域的研究合作。2016 年7 月,中波农业科技中心支持的中国农科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波兰国家兽医研究所动物疫病防控联合实验室在兰州成立,双方合作领域包括家禽、水禽的主要病毒的分离与鉴定,猪的病毒性和细菌性疾病,以及反刍类动物的细菌感染等[30]331。四是土壤科学、园艺、作物栽培与管理领域合作。如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与罗马尼亚草地和土壤改良研究所在牧草资源研究等领域开展紧密合作;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波兰国家土壤科学和作物栽培研究所签署了关于成立中波土壤可持续发展合作研究平台的谅解备忘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所、吉林农业大学小浆果研究所、烟台农业科学院与波兰园艺研究所签署了园艺方面的科研合作协议。此外,乌克兰的奥杰斯基国立大学在食用菌病虫害微生物防治及食用菌病虫害分类及生理学方面研究优势突出,已成功研制出用于食用菌虫害的防治生防制剂,中国的农业科研机构应与之加强在微生物农药新品种研发领域的合作[31]。

3 农业科研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存在的关键问题

3.1 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不稳定,合作模式有待优化

由于受制于自然地理环境约束以及本国政治政策缺乏连续性和持续性影响,“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如蒙古国的政党轮替,国家政策会发生巨大调整,对开展农业科技跨国合作造成很大困难,特别是一些合作国政府主导型的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往往是从国家层面出发,政府会成为主要受益人,而普通民众收获利益非常少,更有甚者,民众成为项目实施的受损者,因当地民众所获利益不足,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将会遭到地方民众的阻碍与反对,因此实施农业科技合作项目的风险大大增加。并且,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倡导“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但具体如何开展合作需发挥农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积极性,然而在实践中,对促进农业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软实力的推广,及推动农业科研机构与企业“抱团出海”的工作进展缓慢,缺少完备的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机构与企业各尽所能、各施所长,导致援助资金和商业资本难以有效结合,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重视程度不够,造成项目长期依赖援助资金或移交后快速没落。

3.2 经费不足,短视行为有待纠正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支持的农业科研资金较少,大多依赖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但国际金融组织需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资助,无法长期顾及单一国家的需求,并且由于国情限制,中国所提供的无偿资金援助也有一定上限,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合作国更是难以稳定提供合作资金,资金短缺直接影响了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进程及质量。此外,就目前而言,中国农业科研经费多以竞争性投入为主,并且项目周期较短,导致不少业务骨干整天忙着“跑项目”;再者,由于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投入方式相对比较单一,主要依赖政府层面的支持,而农业科研创新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风险大,金融机构要追求低风险、高收益,多数只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产品成熟的项目发放贷款。

3.3 研究队伍缺乏稳定性,海外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中国的农业科研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取得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优秀的科研团队。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对科技人员的要求很高,必须是懂技术、善沟通的复合型人才,且要有对外交往经验,可以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近年来,中国的农业科研机构注重开展中外联合人才培养,在海外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现有人力资源依然不能满足国际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突出表现在真正了解国内农业产业和科研发展现状及国外农业产业需求的人员不多,从事海外农业成果转化和走出去的中高级人才严重匮乏,尚未与国际农业技术转移经纪人队伍建立稳固联系,严重地制约和影响了中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快速和有效提升。

4 高质量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关键路径与促进战略

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科研机构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尚未体系化,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合作经验,构建并完善政府、农业科研机构、企业“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模式,以政府为主体、企业为主力,突出农业科研机构的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优势,把中国的人力资源、技术与目标国的资源与市场优势结合起来。

4.1 关键路径

(1)突出以优势互补为导向的双边农业科技合作机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应充分发挥现有双边高层合作机制的作用,政府在推动农业科研人员交流互访、联合开展农业项目以及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签署农业合作备忘录,推动“一带一路”沿线更多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高水平、常态化农业科技合作机制。农业科研机构应在现有政府间战略合作框架下积极开展学校高层领导、团体组织、教师、学生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建立有效的农业科技合作沟通与协调机制,明确具体的合作领域,确定具体的农业合作项目与形式,制定详细的项目合作计划,真正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

(2)建立农业智慧产业合作园区。农业科研机构依托农业物联网和农业大数据等技术优势,通过政府主导、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形式,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意愿和基础设施条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共建农业智慧产业园,搭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新载体和新样板。采取本土试验、科技示范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在合作国的示范与转移,既能形成产业集群和平台带动效应,降低农业合作成本,又能增强中方在区域合作的主导性与话语权;同时要加强支持和引导涉农企业参与农业智慧产业园的建设和运营,优化农业产业链条,为实现陆上和海上经济通道互联互通提供支撑。

(3)建设与完善农业科技“走出去”创新联盟。科研力量的集中更易促成科研成果的孵化,因此应发挥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优势,组建农业科技“走出去”创新联盟,积极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跨研究室的海外农业协同创新行动,形成海外农业长效战略合作机制和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科技“走出去”创新联盟在承担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任务中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稳定支持,共同谋划、组织和实施国家、地方科技项目。在科技部和农业农村部的支持下,积极推动作物基因资源阐析(G2P)、气候智慧型农业、农业防火墙等国际大科学工程项目的立项。

(4)加强科技资源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在2016年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农业部长会议上,中国提出建设农业信息技术交流、农业科技创新和知识共享两大平台的倡议,中国农业科研机构要依托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协会和全国农业外事协作网,加强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媒体、智库、科技精英人士的交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科技交流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科学教育、科普宣传和多领域科技人才的双边、多边交流活动;联合积极承办政府间或国际组织以“海外农业”为主题的大会,并且筹建农业文化传播和编译室,组建多语种编译团队,做好大会的同声传译和交替传译工作以及重要文件的编译工作,开发农业对外合作多语种的多媒体产品。

(5)构建多边创新合作模式。由于农业科研机构的学科和人才等资源存在一定局限性,原有的双方农业科研机构签订一对一合作框架协议模式影响农业科技合作的深度与效率,因此,在未来的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中,中国与合作国应联合具有相同诉求或互补优势的农业科研机构,将一对一的双边合作转变为多边合作模式,提升跨国家、跨高校、跨领域的农业科研项目的合作规模与效率。需要以“旗舰项目”为抓手,尤其是在有机农业、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新能源开发与应用以及农业生态系统修复等农业科研前沿领域加强多边农业科技国际合作。

4.2 推进策略

(1)发挥“三位一体”农业科技合作模式的纽带作用。目前,中国已基本搭建了政府、农业科研机构、企业“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合作模式,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机制、平台不断推进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与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推进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升级模式,全国形成一盘棋,以可操作的合作规划与设计为指导,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项目质量和水平;农业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同联合合作国相关机构开展科技项目合作,建设农业示范中心和生产基地,向合作国派出农业专家,传播农业生产经验和科学技术,从而在“三位一体”农业科技合作模式中发挥重要的纽带作用。

(2)健全农业对外合作信息服务制度。政府部门可以联合农业科研机构、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各行业力量,共同构建农业对外科技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动态实时收集、归纳与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农产业的科技与政策信息,为走出去的农业科研机构与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服务平台收集信息渠道要多元化,包括参与重大农业科技国际学术研讨会、获取农业科技援助、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等渠道,同时注重将农业信息收集与农业科技全球战略布局相结合;建成集人工智能系统模拟分析、专家团队预判以及结果可视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球农业大数据分析系统,定期发布国别及涉农产业研究、项目风险评估、典型项目或案例复盘分析以及金融保险服务等重要信息,促进宏观决策向前瞻战略、精准定制模式转变。

(3)实施惠民合作项目,提升潜移默化的软实力。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时需面向民众,加强实施惠民合作项目,在农村人居环境升级改造、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扶贫、农业补贴政策制定及保障体系建立等方面开展合作,给予合作国民众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还要确保合作中相关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在项目具体实施前进行走访,充分了解当地民众的各项需求,充分落实项目评估报告,让合作国民众了解项目实际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此外,参与合作项目的机构或企业还要做好宣传工作,展现中国负责任的国家形象,从而提高合作国民众对与中国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的接受度、认可度和支持度。

(4)构建多元主体的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金融支持体系。“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数量较多,这些国家在农业融资、投入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导致虽然农业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效率低下,因此,构建一个多层次、综合性和专项投资的金融支持体系是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基础。中国应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设立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专项基金,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下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包含项目考察经费、培训交流经费以及研发设计经费等,借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与丝路基金设立的先进经验推动专项基金开展商业化与国际化运作,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注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完善资金流动机制。

(5)加快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拔尖人才奖励制度,加快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重视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管理人才的培养,遴选一批高层次科研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到国际组织或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深造,熟悉所在国家的农业政策法规、贸易投资制度以及语言和人文习俗等。选拔外语水平良好的科研人员将合作国的优势农业技术以及研发成果等转化为中文文献材料,用以比较两国研究范畴、研究进展、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区别,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探索建立高级学者访学与工作制度,依托科技部的“发展中国家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在聘任制度、福利待遇、考核制度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增强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力,并广泛征集与邀请国外杰出科研人员来华访学与工作。

(6)构建良性循环体系,实现以贸易促农业科技合作。长期的科技国际合作是建立在持续的经济利益上的,国际合作的最佳体现就是在国际贸易中实现多方共赢,而农产品贸易的繁荣发展则必将促进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有助于形成良性的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循环体系,因此,应充分利用中国与合作国家的双边农产品贸易磋商机制,通过双方友好的协商及时解决农产品贸易有关问题。

5 结论

本研究选取71 家样本机构作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信息的搜集对象,基于其与100 个国家农业科技合作情况,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地缘战略格局,系统地梳理与分析样本机构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机制与重点领域、存在问题。得出如下主要结论:第一,中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的范围日益广泛,已由亚欧非延伸至大洋洲、南美洲以及北美洲等区域,由东南亚、南亚等地理临近和产业发展相似国家扩大到中东欧、西亚、北非等地理差异性大国家。第二,中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模式多元化,逐步从简单的人员交流和学者互访拓展到联合举办国际会议、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共建联合实验室、共建农业科技示范中心等多种形式。第三,中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领域针对性强,聚焦合作国家主要农业产业发展瓶颈和农业资源禀赋优势,结合中方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双方农业比较优势,共同推动合作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农业科技合作新格局;此外,合作领域不断深化,除了传统的种养殖领域,还涉及椰枣基因组、生物多样性、智慧农业、节水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研制等学科与产业前沿内容。第四,目前中国农业科技国际合作还存在注重形式但忽视项目落地、注重平台建设但忽视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合作的短期效益但忽视长远战略布局等问题,需要立足于农业全球化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与完善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机制,破除制约农业科技合作的障碍,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业科技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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