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辉
道德教育的根源应该诉诸受教育者的个体生命本源,因为生命本身便是德育的最佳教育资源。所谓生命教育,其宗旨表现为教师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体验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实现生命的价值,追求人生的幸福。生命教育的提出,警示了教育工作者反思当今教育缺失,即我们更多地在实现“人为”的伪性教育,而非“为人”的真性教育。语文学科的人文性与我们倡导的德育中的生命教育不谋而合,甚至可以说,语文学科具有天生的生命教育功能。语文德育中的生命教育应该从“仁者爱人,热爱生命”“道法自然,敬畏生命”和“修身立言,创造生命”三个维度出发,引导学生走向“真、善、美”的人生境界。
一、仁者爱人,热爱生命
“仁”的生命道德观在春秋時期便已经活跃在诸子百家口中,单就《论语》一书中便出现了100多处“仁”字。到了汉代以后,儒家把“仁义礼智信”作为人际交往中必备的道德准则,“仁”排列在首位。孔子有“仁者爱人”观,孟子有“恻隐之心,仁也”,往后在历代儒生口中也将“仁”的观念不断深化。韩愈有言“博爱之谓仁”,程朱理学中也曾讨论过“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从道德的角度看,仁德就是发生自每个人内心深处的爱心,包含了对他人的关爱与怜悯。发端于己,达成于外,“仁”便在情感交流活动中完成了应有的生命体认。“仁”对生命的关切,在于爱,且是一种蓬勃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是作为生命道德观的“仁”贯穿在每一个中国人身体中难以割舍的民族“集体无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