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法治保障

2022-03-21 22:23:06朱俊宇
人民论坛 2022年5期

朱俊宇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設 湿地保护 法治保障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湿地是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具有重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坚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对湿地资源管理、保护与利用、修复、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为此,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多措并举推动《湿地保护法》高效实施,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关乎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湿地保护法》,将于2022年6月1日施行。该法的颁布施行,将对推动我国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湿地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回应人民立法期待的重要举措。该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以法律形式推进对湿地的保护修复和科学管理,为我国湿地保护修复提供了法律遵循,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该法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湿地保护修复的立法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通过制度规范保护湿地,实现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愿望,让优美的湿地生态环境成为普惠的民生福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