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典型经验分析总结

2022-04-15 22:03邵婧婧辛文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社会管理食品安全

邵婧婧 辛文

摘 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们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增强人们幸福感的重要手段。本文对部分创建试点城市的典型经验进行分析、总结,以期为其他城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提供行动参考。

关键词:食品安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社会管理

Analysis and Summary of the Typical Experience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Food Safety Demonstration Cities

SHAO Jingjing1, XIN Wen2

(1.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of Rizhao, Rizhao 276800, China; 2. Yinan County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Yinan 276300, China)

Abstract: To carry out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food safety demonstration cities and deeply implement the food safety strategy to make people eat safely and at ease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improve urban governance, promote soun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enhance people’s sense of happiness. The articl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the typical experience of some participating cities in order to provide action reference to other cities to carry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food safety demonstration cities to a new stage.

Keywords: food safety; national food safety demonstration city; social management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地方坚持严字当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守护好人们“舌尖上的安全”[1]。

为了督促地方各级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4年正式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2]。截至目前,全国已成功创建3批试点城市,涉及31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覆盖人口4.3亿、国土面积115万km2,生产总值约占全国一半。第4批创建推荐城市已于2021年12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公示,名单包含北京市通州区、怀柔区、天津市河西区、北辰区等共53个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已经成为当前全国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抓手和平台,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试点城市的社会协同共治,全面提升了当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本文通过对部分试点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分析,将试点城市创建典型经验总结为以下3个方面。

1 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1.1 高点定位,高层推进

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位推动,纵深发力,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促使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挂帅,成立高规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烟台等地还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食安委全体会、人大问询、政协提案和调研等方式,强力部署、推进创城工作。

1.2 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

为统筹协调、及时跟进、重点督促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并内设专项工作小组,捋顺机制,集中力量,强力全面推进创建工作[3]。例如,杭州成立“一办八组”、宁波成立“一办十二组”工作机制。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创建责任,倒排工期,紧扣时间节点,确保所有创建要求落到实处,织密监管网,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例如,杨凌示范区将工作责任层层分包,实现点对点、一对一、全面包抓,消除包抓监管盲区。

1.3 完善督查问责体系

将创城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和全市科学发展考核,把创建工作推进水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分数,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主动找差距、抓落实,注重实效,积极作为。济南市将创城工作在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所占权重提高至3%,烟台市为3.5%,杭州市为5%,潍坊市、天津西青区和宁河区均为6%。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督查考核体系,定期调度、督导、考核各项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公开通报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实绩、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长沙市将创建工作作为市纪委专项行政效能监察重要内容,根据绩效实行责任追究,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有效履责。

1.4 组建强有力的监管队伍

增強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关编制、人员安排有计划地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倾斜,将年轻干部、专业人才积极输送到创建一线上,提高创建工作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较强、作风优良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队伍。2017年“双安双创”现场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试点城市的食安监管力量较创建前增加了34%。截至2016年底,参与创建活动的67个试点城市全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数量达82 968人。

2 充分发挥“财”的基础保障作用

2.1 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预算

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了财政预算,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要求,配齐、配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运转。截至2016年,参与创建活动的67个试点城市的食品安全年工作經费达48.81亿元。

2.2 增加创城专项资金

根据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逐年增加对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实地调研、活动开展、氛围营造、业务培训等方面,不断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大力支持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年均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较创建前增长了52.96%;2017年相关经费增幅达55%。南京、宁波、福州、长沙、大连和长春财政投入年度增长均超过50%,厦门、广州、深圳也超过20%。

2.3 增加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提升打造的投入

做好调研,细化立项,根据创建工作整体规划,将一部分创建资金进行有的放矢的投入,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整改工程,强化示范引领的作用,为攻克难点提供解决方案和创建模板,带动行业整体高质量提升,确保投入资金效最大化。广州市选取160家大型批发市场、重点农贸市场进行重点扶持,投入2 700多万元,为重点市场检测室更新自检设备配置、补充试剂耗材以及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武汉市投入资金8亿元对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投入资金1.66亿元加强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硬件装备,以及市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病例网络直报系统”的建设。杨凌示范区制定了小餐饮改造提升每户500~1 000元的奖补政策,对汽车站夜市、田园居步行街、新桥路饮食街等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整体改造。

3 重点抓好“质”的改善提升效果

3.1 严格执法守底线,确保食品安全“品质”

重拳出击,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督实际,科学选择工作切入点,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打击妨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严守“舌尖上的安全”底线。自2014—2016年,第1、第2批试点城市创建前后对比显示,创建后食品安全现场检查量增幅达28.41%,食品检验样本量增幅达20.98%,查办食品安全案件增幅达16.29%。前3批试点城市食品检验年样本量共计达210.56万批次,年均查办食品安全案件量达8.62万件[4]。

3.2 创新监管抓亮点,凸显城市创建“特质”

创建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整体提升,局部创新,精心谋划,推进城市食品产业、行业监管等领域转型升级,形成区域创建特色。有的试点地区注重产业引领,突出产业监管亮点,如湖北襄阳市等地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湖北宜昌市等地建立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或餐饮集中消费区,上海等地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有的试点地区注重智慧监管,突出打造智慧监管平台,如成都建成并运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平台”“智慧动监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中心”等平台;广州搭建“1+2+10”智慧监管云平台;厦门建立“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南京启动“南京市食品安全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开发了卤菜追溯“一码通”、智慧“快检”平台、“非现场监管”等系统。有的试点地区注重行业规范,创新行业监管模式,如西安实行“两图两档一承诺”监管模式,济南推出户籍式、量化式、飞行式、掌上式“四式监管”模式。

3.3 营造氛围聚民心,坚守创建初心“本质”

随着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大众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其成功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人们的支持与响应。试点城市发动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整体联动,最大范围地发动大众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群策群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深圳市成立了一支有13 767名实名注册志愿者的“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了1 000余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科普活动、培训体验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为监管部门提供了

1 000余条食品违法及安全隐患线索,协助查扣了近5 000只非法交易活禽。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召开发布会、组织线上和线下活动、拍摄短视频等方式,积极营造热烈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青岛市创新开通的全国首列“食安号”科普地铁专列,将宣传深入到市民身边[5]。对第1、2批试点城市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5%,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约10%。

4 结语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通过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财”的基础保障作用,着力抓好“质”的改善提升效果,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了当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质量和人们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升级当地食品产业,符合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可复制性。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习近平李克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J].中国应急管理,2017(1):7-8.

[2]刘敬伟.创城三年 食安城更美[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7(12):5-7.

[3]陆悦.创建食安城市 形成共治格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综述[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6(12):14-15.

[4]许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品牌效应初显[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6(12):12-13.

[5]刘鹏,张伊静.中国式政策示范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基于两个示范城市建设案例的比较研究[J].行政论坛,2020,27(6):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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