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政策论述与实践行动

2022-04-21 22:11张建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一国两制国家安全

摘  要:防范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预香港事务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长期坚持的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密防范和打击外部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明确表明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严正立场。中央在涉港问题上全面开展反干预斗争,采取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制裁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的有关机构和个人,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政府治港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等措施反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当前,虽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空间受到大幅压缩,但外部势力仍会采取各种方式打“香港牌”。中央政府在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方面,仍要加强反干预、反制裁的机制建设,以维护我国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差异化、层次化、阶段化应对外部势力的干预。

关键词:一国两制;香港事务;国家安全;外部势力;核心利益;政策论述;实践行动

中图分类号:D676.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2)02-0109-10

香港回归以来,外部势力通过多种方式深度干预和渗透香港事务,将香港作为对中国内地进行颠覆、渗透、破坏的前台,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外部势力一直企图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变成一个反华反共的“桥头堡”,作为遏制中国发展的棋子。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以及港澳形势的发展,外部敌对势力遏制中国发展的行径愈演愈烈。一些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多种方式与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勾连合流,为他们撑腰打气,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外部敌对势力充当“颜色革命”的幕后黑手,对香港事务的干预日益加剧,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充分暴露出他们把香港作为棋子、遏制中国发展的图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密防范和打击外部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通过外交战、法律战、舆论战等方式与外部势力进行斗争,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未来,中央仍要在涉港问题上全面开展反干预斗争,维护“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和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目前,学界对新时代中央防范和化解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缺乏系统性总结与梳理,过往研究主要聚焦外部势力的不同主体对香港事务的干预情况和影响。本文拟从中央反干预的视角对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进行系统性梳理。

一、政策论述的发展

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更加注重反干预政策的顶层设计,更加坚定表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更加明确涉港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更加全面开展反干预斗争。

(一)习近平主席关于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主席在重要场合严正阐明中方立场,表明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坚定立场。这是对外部势力的严重警告,体现了中央坚决反对和挫败外部势力图谋干预、搞乱香港的坚定决心。2017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2019年11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利亚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一次会晤时,就香港局势表明中国政府严正立场。他强调,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2019年12月20日,习近平主席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处理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事务完全是中国内政,用不着任何外部势力指手画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志坚如磐石,我们绝不允许任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澳门事务。当晚,习近平主席在应约同特朗普通电话时强调:“我们对近一段时间来美方在涉台、涉港、涉疆、涉藏等问题上的消极言行表示严重关切。这些做法干涉了中国内政、损害了中方利益,不利于双方互信合作。希望美方认真落实我们多次会晤和通话达成的重要共识,高度关注和重视中方关切,防止两国关系和重要议程受到干扰。”2021年2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同拜登通电话时,向美方严正阐明台湾、涉港、涉疆等问题是中国内政,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美方应尊重中国的核心利益,慎重行事。此外,习近平主席在同一些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会见或通电话时,多次重申中国政府的主张。他们坚定支持中国在涉港等问题上维护自身核心利益的立场。

(二)党和国家政策文件中关于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表述

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是党和政府长期坚持的立场。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2020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表明,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明确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顶住和反击外部极端打压遏制,开展涉港、涉台、涉疆等斗争,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严厉打击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作为新时代取得的重要成就之一。

(三)中央有关部门在政策文件和工作中对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阐述

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针对外部势力的干预,中央政府及时通过外交渠道进行交涉。2021年3月18日至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安克雷奇同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沙利文举行中美高层战略对话时,“敦促美方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中国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停止插手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停止为‘港独’势力撑腰打气,撤销对中国官员和机构的非法制裁,不要再试图搞乱香港,不要阻挡中国推进‘一国两制’的进程。如果美国继续一意孤行,中国必将作出坚定回应”。2021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指出:“事实一再表明,反中乱港势力及其背后的外部敌对势力是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罪魁祸首,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魁祸首,是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罪魁祸首,也是阻碍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的罪魁祸首。”在对外关系全局中,国家核心利益具有顶层设计和政策界定的功能。国家核心利益从根本上是中国政治利益在对外关系中的延伸。美方以所谓自由、民主、人权等为借口肆意介入香港事务、支持反中乱港势力搞乱香港。其所谓“与香港人站在一起”,实则是将香港地区作为遏制中国的工具。这一系列行为严重损害中国核心利益。2020年8月7日,杨洁篪明确指出:“台湾、涉港、涉藏、涉疆问题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事关中方核心利益。中方严正要求美方慎重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立即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对美方损害我国核心重大利益的言行,我们已经并将继续采取坚定、必要的反制措施。中方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2021年6月11日,杨洁篪在应约同美国国务卿布林肯通电话时,就涉疆、涉港等问题再次表明中方严正立场,敦促美方尊重中方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中国内政,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中方核心利益。其后,外交部发言人、中国驻英国大使和国防部等多次表明涉港议题事关中国核心利益,警告、敦促外部势力停止插手、干涉香港事务。

二、采取措施全面反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

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政策设计体现在中国政府反干预、反制裁的具体行动和实践中。新时代,我国反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举措更加注重法治化、全面化以及协同化。

(一)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简称《决定》)规定,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2020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香港国安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作出法律化、规范化、明晰化的具体安排,并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作出了详细规定。香港国安法考虑到国家安全案件,如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有困难,则经香港特别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制定和实施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处理香港事务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一国两制”香港实践的行稳致远。另外,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简称《反外国制裁法》》),为依法反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提供了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

香港原有选举制度为反中乱港势力通过选举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和其他治理架构提供了可乘之机。从国家层面对香港选举制度作出系统性修改和完善,构建起既符合“爱国者治港”原则又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选举制度,切实有效地阻止外部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等治理架构,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切断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管治权的重要制度保障,是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和香港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该决定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选举制度,包括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确保“爱国者治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该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从制度上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完善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重新建构并增加赋权,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赋予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建立健全有关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机制等,形成了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實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

(三)对等制裁美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的机构和个人

2019年12月2日,针对美方无理行为,中国政府决定暂停审批美军舰机赴港休整的申请,同时对“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人权观察”“自由之家”等在香港修例风波中表现恶劣的非政府组织实施制裁。2020年8月10日,中方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的美国联邦参议员卢比奥、克鲁兹、霍利、科顿、图米,联邦众议员史密斯,以及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总裁格什曼、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总裁米德伟、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总裁特温宁、人权观察执行主席罗斯、自由之家总裁阿布拉莫维茨实施制裁。2020年11月30日,中方决定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的“美国国家民族基金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约翰·克劳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亚洲项目负责人阿南德、香港分部主任罗萨里奥、项目主任薛德敖等4人实施制裁。2021年1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宣布,过去几年,美国一些反华政客出于一己政治私利和对华偏见仇恨,罔顾中美两国人民的利益,策划、推动实施了一系列疯狂行径,严重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了中国利益、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严重破坏了中美关系。中国政府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中方决定对在涉华问题上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负有主要责任的28名人员实施制裁,包括特朗普政府中的蓬佩奥、纳瓦罗、奥布莱恩、史达伟、波廷杰、阿扎、克拉奇、克拉夫特以及博尔顿、班农等政客。这些政客及其家属被禁止入境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他们及其关联企业、机构也被限制与中国打交道、做生意。2021年7月23日,针对美国国务院、财政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发布所谓“香港商业警告”,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将7名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列入所谓“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所谓“金融制裁”的错误行径,中方决定采取对等反制。根据《反外国制裁法》,我国对美前商务部长罗斯、美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主席卡罗琳·巴塞洛缪、“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前办公室主任乔纳森·斯迪沃斯、“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金度允、“美国国际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权代表亚当·金、“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及“香港民主委员会”等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另外,对于一些国家以中国制定香港国安法为借口,单方面宣布暂停与香港特区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中方决定香港特区暂停与这些国家的《移交逃犯协定》和《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四)积极开展涉港外交工作

一是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两个最重要的国际舞台开展涉港外交斗争。针对一些重点反华国家纠集、煽动其他国家在涉港议题上向中国施压,中国政府予以反击。2020年7月,西方一些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指责中国政府制定香港国安法,中国政府争取57个发展中国联名支持中国政府在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2021年3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上,白俄罗斯代表70个国家做共同发言,重申支持中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强调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外界不应干涉。此外,还有20多个国家在人权理事会会议上以单独发言等方式,支持中方涉港立场和举措。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一般性辩论中,巴基斯坦代表55个国家做共同发言,坚决反对某些国家借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支持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的努力。2021年10月21日,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会议上,古巴代表62个国家做共同发言,强调香港、新疆、西藏事务是中国的内政,外界不应干涉,支持中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采取双重标准,反对出于政治动机、基于虚假信息对中国进行无理指责,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另外,有30多个国家以单独发言、联名致函等方式支持中国。二是在中美、中欧、中英等双边场合开展涉港外交斗争。三是与西方干涉香港事务的“五眼联盟”、“七国集团”等政治集团开展涉港外交斗争。四是与反华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开展涉港外交斗争。五是在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互动中争取支持。比如,2020年8月,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安曼宣言》,阿拉伯国家支持中方在香港问题上的立场,支持中方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

(五)发布涉港白皮书和“事实清单”

2014年6月发布的《“一國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和2021年12月发布的《“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国政府的政策立场,回击了外部势力的曲解和抹黑,让国际社会更好地认识事实真相。2021年9月24日,外交部发布《美国干预香港事务、支持反中乱港势力事实清单》。以清单方式向国际社会揭露美国干预香港事务的累累劣迹,让国际社会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美国干涉他国内政的霸权主义行径的事实。长期以来,美国多方面否认干预香港事务,国际上甚至香港有些不明真相的人被蒙骗。清单坚持用事实说话,让美国的狡辩和虚伪无处藏身,让不明真相的人看清事实。从外交部发布的清单可以看到,自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发生后的两年半的时间里,美国官方对香港事务的干预多达102条,这还不包括那些隐蔽性的干预以及以白手套、政治代理人进行的干预。这些事实包括美国干涉香港事务的时间、地点、人物、范围、过程、方式等,有根有据,事实确凿。通过发布白皮书和公布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事实清单的方式,我国向国际社会充分揭露了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渗透中国内地、遏制中国发展的目的。

(六)特区政府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多次公开发表谈话,反对、批驳外部势力对香港事务的干预和不当言论。2020年5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报刊刊登致全港市民的信指出,外部势力介入香港事务变本加厉,通过关于香港的法律,并公然美化激进分子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香港特区政府修订《社团条例》,规定对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有联系的政治性团体,可取消注册或取消注册豁免。香港立法会2021年5月12日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条例草案》,规定了公职人员须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的具体准则,违誓者将被取消公职或议员资格。该草案明确列出违反宣誓要求的9条红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拒绝承认中国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拒绝承认香港作为中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宪制地位;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特区事务及公开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国国旗、中国国徽或香港区旗、区徽,侮辱或贬损中国国歌或国家主权的任何其他象征和标志等。2021年9月27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香港回归以来的首份营商环境报告《香港营商环境报告:优势独特 机遇无限》,驳斥美国所谓“香港商业警告”的污蔑抹黑,指出美国反华势力是香港营商环境的最大破坏者。此外,香港特区政府还积极执行中央对外部势力的反制措施。

三、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趋势

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和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的落实,美西方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空间被大幅压缩。但外部势力不会放弃打“香港牌”,仍企图从战略上“乱港遏华”。从未来趋势看,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仍会变换方式插手香港事务,通过政治、经济、外交、舆论等方式干预香港事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反中乱港势力。

(一)美国企图将香港作为制衡中国的棋子

奥巴马政府和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将香港纳入亚太再平衡战略和印太战略。拜登政府上台以来,美国将香港内部事务包装成所谓“人权”议题,指责中国政府破坏所谓“自由”“民主”,强化对华意识形态攻势,突出政治制度和治理模式之争。美国介入香港事务,向西方展示其鼓吹的所谓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体系。如果说此前美国更注重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那么特朗普政府以来,在中美关系大背景下,美国更注重利用香港作为其意识形态斗争工具的“利益”。

第一,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之后,美国试图借此打压遏制中国。特朗普曾表示,香港局势牵涉中国政治、经济,可利用美国不参与香港暴乱为借口向中方施压,使北京作出贸易让步。特朗普任期内,美国国会涉港立法活动较奥巴马任期内更加活跃,涉港立法活动、数量和通过率激增,立法速度也有所加快,获得特朗普签署的比例也非常高,为美国全面介入香港事务提供了所谓“法律依据”。拜登取代特朗普入主白宫,基本上延续了特朗普时代的对华政策,只是在侧重点和行事风格方面有所差异。美方无所不用其极,肆无忌惮地干涉香港事务,支持反中乱港势力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二,美国务院向国会提交所谓“涉港报告”,妄加评论香港事务。美国务院将依据所谓“香港政策法”“香港人权与民主法”“香港自治法”向国会提交所谓“涉港报告”,提出其对香港事务的所谓“认知”以及可能的制裁措施。另外,美国务院所谓“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年度人口贩运报告”和“美国国会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年度报告”“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年度报告”等都含有涉港内容,以花样百出的方式在香港议题上对华施压。

第三,打造所谓“涉港联盟”,共同借助涉港议题向中国施压。美西方势力支持“港独”国际化,企图增加中国分裂势力的国际存在,增加中国在国际上就涉港议题减压、降压、解压的难度和压力,借助香港议题实现给中国“添堵”的目的。以美国为首的外部势力顽固奉行“乱港遏华”战略。在特别行政区重要选举、香港国安法实施一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不遗余力诋毁中央对港政策,疯狂抹黑攻击香港国安法、干扰特区重要选举,甚至企图唱衰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2021年12月20日,以美国国务卿布林肯为首的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五眼联盟”外长发表所谓“联合声明”,对香港立法会选举发出恶毒批评,攻击香港新选举制度,诬称“香港民主受到侵蚀”。

第四,美国国会推动所谓涉港法案和条款,促使白宫作出所谓“新的涉港举措”。为对抗中国,2022年2月4日,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所谓“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其中包括为符合条件的香港人提供“难民”身份,向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局拨款1 000万美元,用于在香港推广所谓“民主”、“致力保障香港互联网自由”;以3 000万美元设立“香港互联网自由计划”等反华条款。2021年6月,美国会参议院通过全面抗衡中国的跨党派所谓“美国创新与竞争法”,其中也包含要求国会“授权拨款以促进香港民主”的条款。从美国国会的涉港举动来看,未来其还会有议员推动名目繁多的所谓涉港法案,以促使白宫在涉港问题上采取所谓“新举措”。

(二)英国、日本等在香港议题上与美国亦步亦趋

近年来,英国仍把香港作为延续其在东亚地区昔日辉煌的所谓“王牌”,利用香港议题制衡崛起的中国、紧跟美国对抗中国、延续英国对香港回归后的政治影响。英国妄称作为《中英联合声明》的共同签署方,有责任挺身而出,并表示将继续与所谓“国际伙伴”合作,促请中国履行对香港的义务,回归《中英聯合声明》下的所谓承诺。英国在香港议题上的言行既是其延续对香港影响的“重要举措”,也是配合美国涉港政策的重要举动。2021年12月14日,英国政府持续发布第49份所谓“香港问题半年报告”,污蔑中方持续处于不遵守《中英联合声明》的状态。12月20日,英国外交发展大臣特拉斯,伙同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的外长就中国香港立法会选举发表所谓“联合声明”,对香港立法会选举结果表达所谓“严重关切”。预计在2022年6月和12月,英国仍将发布“香港问题半年报告”对香港内部事务进行干预。同时,英国还可能继续响应美国主导的“五眼联盟”在香港议题上的操弄。

日本方面也开始在涉港问题上表现出更“积极姿态”,试图与美方拉近所谓“共识”。2021年11月,安倍内阁期间曾担任防务大臣的中谷元出任负责人权事务的首相辅佐官。中谷元主张日本在涉及新疆和香港人权的问题上对中国采取更为强硬的立场。2022年2月1日,日本国会众议院审议通过所谓“中国人权法案”,对涉香港、新疆、西藏的所谓人权问题表达“关切”。

欧洲议会也正在涉华议题上表现得愈加激进,企图施压欧盟各国在涉华问题上实施制裁。2021年,欧洲议会通过所谓“涉疆决议”“涉台决议”“涉藏决议”。2022年1月20日,欧洲议通过一份所谓“香港决议”,谎称香港言论、结社、新闻自由被“严重侵犯”,更首次要求欧盟委员会检视香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会籍。从趋势上看,欧洲议会在下一步会模仿美国国会,在所谓“涉港法案”“涉港决议案和动议”方面开展干预行径。

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作为“五眼联盟”成员既会跟随美国共同在涉港议题上施压,也会通过移民政策、人权政策等工具单独在涉港问题上“发声”。

四、加强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机制建设

2019年发生的香港修例风波,实质上是一场港版颜色革命,反中乱港势力及其背后支持的外部势力不仅要夺取香港管治权,搞乱香港,而且企图搞乱内地,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阻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香港事务是中国的内政,不受任何外部势力干涉。对任何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有关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我国必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反制。制定反干预政策、丰富反制裁工具,是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路径选择。

(一)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等多种手段予以应对

虽然中央政府在防范、遏制和反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方面压缩了外部势力介入的空间,但外部势力仍会借助涉港议题对华施压,采取各种方式干预介入香港事务,仍会在一些重大行动和重要节点进行操弄。未来,我们仍要加强防范、遏制和反制外部势力干预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建立阻断外部势力的所谓“制裁”机制,反制外部势力的长臂管辖,进一步压缩外部势力介入的空间。同时,可借鉴欧盟、俄罗斯等组织和国家的反制裁路径和实践经验,丰富反干预手段。

(二)加强反干预、反制裁的机制和能力建设

一是在反干预和反制裁方面进行多方面的联动反制,在涉台、涉疆、涉港等方面形成反干预反制裁的倍增效果。二是加强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等国际舞台开展多边涉港外交。三是及时根据拜登政府作出的涉港制裁、通过的涉港法案、政策报告等调整对美反制措施,完善防范、遏制和反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机制。四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反制裁方式,可不必完全对等,要以维护我国实际利益为出发点,差异化、层次化、阶段化应对外部势力的干预,降低反制裁对我国经济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造成的不利影响。五是充分发挥《反外国制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设立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统筹协调反外国制裁的相关工作。逐步落实制定《反外国制裁法》的实施细则,更有针对性地对直接或间接参与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有关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以维护国家利益。六是构建反干预、反制裁的网络体系,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结合立法、外交、经济、金融等工具,构建事前反干预、事中反制裁、事后反制的保障体系。要综合利用《反外国制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法律和规定进行反干预。

(三)推进香港基本法第23条相关立法工作

香港回归20多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国家安全立法条款受到内外反对势力的重重阻挠,难以健全基本法要求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此同时,香港在回归后继续沿用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又一直处于休眠状态,不能很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缺失导致国家安全不设防,国家利益受到威胁,以致引发包括像非法占中、修例风波这样的极端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已经为基本法23条立法奠定基础。香港特区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工作,履行香港基本法下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和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行不悖,可以在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方面起到协同作用。

(四)发布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事实清单

2021年9月24日,外交部发布《美国干预香港事务、支持反中乱港势力事实清单》,从炮制涉港法案、悍然实施制裁、污蔑诋毁特区事务、包庇支持反中乱港分子、多边串联施压五个方面,列举了102条美国粗暴干预香港事务的罪证。发布清单的方式取得很好的内外舆论效果,可继续发布类似清单,对美英等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事实和行为予以揭露。香港特区政府以及民间机构可发布形式多样的报告,以反驳、反制美国及其他外部势力处心积虑打击、破坏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营商环境的目的,让国际社会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一国两制”。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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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46/j.cnki.jcqis.2022.02.010

作者简介:张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副研究员,复旦大学统战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基金项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课题“‘一国两制’香港实践的外部势力干预因素研究”(ZK20210131);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应用创新课题“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政策逻辑与实施机制研究”(SIISCX202105)

引用格式:张建.十八大以来中央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政策论述与实践行动[J].统一战线学研究,2022(2):1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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