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2022-05-10 06:39刘登宇
消防界 2022年7期
关键词:对策与建议难点

刘登宇

摘要:消防监督工作在我国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以往的监督执法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的实际需求,完善和创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体制,保证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是当前值得探讨的问题。随着《消防法》修正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发布实施,这就需要消防部门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对较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来提升消防监督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执法过程更加规范合理。文章围绕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难点;对策与建议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所面向及服务的本就是社会群众,与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有着密切关联,从客观角度而言,只有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其环节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其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效益,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难点

(一)消防监督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众所周知,只有在相对完善的法律依据下,执法过程才会更加规范且合理[1]。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国消防立法涵盖的内容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较多方面还留有空白,致使在后期执行阶段无法起到有效支撑作用,这不仅会影响执法质量,更会降低执法效率。而且当前主体意识较强,责任范围划分不够明确,各部门执法存在对冲性,在出现问题时,各部门会各执一词,最终导致问题迟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因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涉及的环节及内容相对较为繁杂,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完成,但是由于各单位所负责的内容具有较大差异性,执法手段也不尽相同,若在作出执法决策时出现偏差,同样也不会对所存在的问题起到效果。例如当前一些单位消防存在问题时,需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传唤或行政拘留等手段,但是由于消防监督部门并不具备该权利,只有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才能采取该措施,若在该过程中,问题单位配合度不高的话,会严重降低执法效率[2]。

(二)消防救援机构与各行业部门职能、责任分工不清

按照消防改革方案,消防监督检查将由多部门联合执法,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是《消防法》修正,明确将原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由住建部统一行使审批,同时《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明确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承担监督管理职责,但未明确理清两部门共同监管范围内各项职能及权责清单,造成对需审核、验收的公共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各地执行标准、检查范围不统一,甚至出现先天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情况[3]。另一方面是新《消防法》规定公安派出所也仍然有相应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和权限,消防救援机构承担对其指导职能,仍沿用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执行,但新体制下共同职能分为两个不同部门执行,相互协调、配合、指导产生许多现实问题。比如许多地方公安部门已不再将派出所消防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很多地方甚至会发生只检查不处理等情况;还有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过程中,新《消防法》明确了消防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分别由消防救援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消防产品监督检查[4]。因此,目前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由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应急管理部四方共同行使,相互之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能和权限仍有待明确。

(三)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相对以往的消防监督执法范围,当前消防部门所要负责的内容逐渐向复杂性、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就需要有完整的执法程序作为推动其保质保量的主要支撑,但是由于所要监督的个体及单位数量不断增加,也给消防监督执法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工作压力,在任务量呈现上升趋势下,其工作质量也逐渐无法得到保障[5]。而且在这过程中形式化的表现愈发明显,监督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并未对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对其所存在的隐患问题掌握不够具体,基于此,所采取的手段就缺乏针对性。并且当前多数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其行为缺乏规范性,并未能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标准展开监督执法工作,而且这种行为在当前各地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这不仅与原目的背道而驰,更会导致消防监督部门的形象受到影响[6]。此外,对于一些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需要对其执行定期检查的方案,但是由于消防监督部门重视度不足,常会将重点放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并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督促整改,致使较多单位所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一直迟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一旦被触发,所产生的后果无法估量[7]。

(四)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受行政干预多

当前,各地政府为了推动当地的发展,会将重心放置于经济建设上,而发展经济的主要措施就是吸引大量的单位在该地区进行投资,与此同时,就需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如在办理审批文件时可走快速通道、在消防上可适当放宽,在这些条件基础下,多数单位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问题[8]。而且消防监督部门本就受调于政府,若政府部门对其所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就会直接影响消防执法的实效性。其次,一旦查出有问题存在时,部分单位会“托关系、走后门”,在利益的驱使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就有待考量,这也在无形之中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解决消防监督执法难点的对策

(一)重视消防立法与执法工作,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物只有在标准下才能朝向既定轨道稳定前行,当然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亦是如此。因该项工作开展的目的本就是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为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推动社会稳定发展,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要细致具体化还需保证其规范性,这就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确保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以此来保证每个环节的合理性。在此,消防部门应当联合多个部門协同配合完成,并且要求政府给予相应的权利,明确各方责任,最大程度降低各种主客观因素所导致的阻碍,让事态更加的明晰且公开,以便于消防监督工作顺利开展[9]。

(二)强化行政手段,减少行政干预

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地方政府过多的干预,导致执法过程缺乏规范性,不利于当地社会稳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此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应当重视该问题,采取明确责任的方式提升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同时完善的法律体系可让消防监督工作更加有序且完善,政府在关注自身政绩的同时,需充分考虑到当前该地区消防工作的严谨性,将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并根据各部门的责任范围进行细化及融合,全面落实,以此来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并与我国战略发展目标相吻合,实现统一化。

(三)完善机制,提高联合监管能力

一是结合《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编制公布联合监管事项清单,进一步理顺各部门职责关系、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深入研究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情况,实现联合监管事项清单规范化、制度化、动态化,杜绝出现监管真空。二是建立健全消防监管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随机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以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工作为抓手,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协调各行业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拟定全年各类消防安全大检查计划。通过开展多部门、多环节联合监管,优化监管信息共享,强化监管单位间的协调配合,保持对人员密集、公共娱乐、高层建筑等重点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10]。

(四)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学习培训等长效机制

执法质量考评是推行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奖优罚劣的依据,是促进消防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手段。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不仅有利于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时纠正或避免执法错误。此外,要加强对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进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培训和针对疑难案件的分析与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流的消防执法队伍,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

(五)大力建设消防监督执法队伍,重视对消防人才的培养

执法人员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参与者与实施者,其专业技能水平及综合素养直接关系着执法的质量及效率,因此相关部门需对此加强重视度,若想推动消防工作在原定计划内保质保量完成,首先需要加强内部培训,定期开展相应的法律、技术、思政培训工作,以此来提升其技术能力,确保其能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可在后期遇到问题时能够从容应对,而在此过程中,还应当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提高其责任意识,使其能够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形式展开工作。同时还可以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将其日常表现及各项能力作为考评参照标准,并列入相应的政绩考核中,以此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认真对待并全身心投入。在此需注意的是,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违法乱纪行为时,应当严厉惩戒,并追寻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以此来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全面遏制腐败等一系列因人为因素所导致的问题,确保执法队伍向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六)加強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消防观念和意识

消防监督工作应该从多方面、多途径寻找不同的方法与手段,并且加强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鼓励其积极参与其中,以此来为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助力。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宣传方式与手段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相关部门可利用网络、电视、电台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技术手段宣传《消防法》,而且还需要深入校园中,从小抓起,转变学生的消防观念,并为其讲解在不同事故发生时需采用的自我防护与逃生办法,帮助其掌握相应的技能,使其可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对自身所起到的保障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消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关系到社会民生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坚持破除高标准的门槛和限制的同时,切实保证改革期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并且通过修订《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改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以此来维护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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