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守正创新的互联网驱动力

2022-05-16 13:47李凌
曲艺 2022年5期
关键词:曲艺工作者创作

李凌

借助互联网创新传统曲艺的传播路径和形式,让日渐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曲艺焕发出新的生命力,网络化、直播化逐渐成为很多曲艺工作者的共识。近年来,诸如相声、评书、评弹等曲艺都通过与互联网亲密接触,重振了曲艺的艺术魅力,进一步拓展了用户群体,提升了社会影响力,而快手、抖音、喜马拉雅、“学习强国”等短视频或音频新媒体平台日益成为曲艺互联网创演传播的聚集地。以“学习强国”平台为例,“听曲艺”频道以及各地的学习平台汇聚了评书、相声、鼓曲、评弹、莲花落等各种类型的曲艺,题材经典、内容正派、音质纯正,“仿佛一座小型的曲艺数字博物馆,不但免去了曲艺迷搜罗之苦,而且提供了更好的欣赏条件。” ①

不过,曲艺的互联网传播,并不只是艺术内容与传播媒介的简单相加,而是涉及传统艺术形式与新兴媒介技术的融合与重构。当前,曲艺在互联网传播中遇到的内容千篇一律过于模式化,迎合受众趣味过于低俗化,观众严重断档过于老龄化,嵌入软性广告过于商业化等问题,其根源也在于曲艺内容形式与互联网传播媒介的融合重构不够、守正创新不夠。一方面,部分曲艺工作者创新不够,只是简单地将曲艺表演从线下场景照搬到线上直播间,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技术场景下表演情景的变化,无法吸引用户,特别是年轻人的关注、参与和传播。另一方面,部分曲艺工作者过于追逐触网后用户倍增所带来的放大效应,沉迷于商业化、庸俗化、碎片化的表演,丧失了曲艺的根本,这种过犹不及的做法,同样不利于曲艺在互联网时代的重生。在互联网时代,曲艺的守正创新必须进一步研究互联网平台的特点,推动曲艺内容形式与互联网媒介的深度融合。

一、曲艺互联网创演传播的亮点与不足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流动性的影响,再加上短视频、直播乃至VR、元宇宙等新兴技术的推波助澜,曲艺的互联网传播呈现出方兴未艾、蓬勃增长的势头,主要表现为内容资源的网络化、日常表演的直播化、创作题材的主流化。如果按照媒介融合从“你就是你,我就是我”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三阶段来划分曲艺与互联网的融合重构,曲艺的互联网传播已经度过简单相加的第一阶段,正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融阶段,迈向“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一体化。

(一)内容资源的网络化

随着互联网成为社会基础设施,很多曲艺节目被上传到互联网平台,供互联网用户观看收听。曲艺内容资源网络化传播的主要平台包括:一是专门或专业的曲艺网站或者数据库,例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收录了曲艺类别的1557个项目介绍,以及部分节目选登。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建设的中华文艺资源数据库,作品库收录了曲艺节目4000余条。这些网站或数据库的特点是内容资源较为优质,专业程度高,但是内容资源较少,影响力偏小。

二是主流媒体网站的曲艺频道或栏目,例如“学习强国”、央视网,都建有专门的曲艺频道,上传了大量优质精品内容,诸如相声、评书等节目还形成名家专辑,集中呈现了经典曲艺作品。这类网站的社会影响力较大,但以主流作品为主,受众范围也较为局限。

三是商业互联网网站的曲艺内容资源,例如短视频平台快手的“非遗江湖”,喜马拉雅等音频平台上的评书、相声,爱奇艺、优酷等视频平台上的曲艺节目,面向互联网用户广泛传播,用户基数较大、流行程度较高、内容形式多元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已经成为曲艺网络化的主要载体。

曲艺内容资源实现大规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为拓展曲艺网络影响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面临着“被盗用和无偿使用”②等知识产权受侵犯等问题,以及现有曲艺节目仍然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矛盾,亟待进一步保护和提升。

(二)日常表演的直播化

表演是包括曲艺在内的表演艺术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曲艺体现存在价值并发挥审美作用的重要而又唯一的途径”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在抖音、快手等新兴短视频平台的推动下,曲艺的日常表演从线下转向线上,从专业团体或者舞台表演转向直播间表演,从节目化转向生活化、碎片化,从单向展示转向了互动、参与表演,并且在网络直播空间重新获得生命力。

曲艺表演的直播化呈现出“四增”特色:一是参与主体增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不仅个人利用抖音、快手的直播功能进行视频直播创演,部分曲艺表演团体,甚至国家主办的第九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等活动,都移师线上组织演出和展演,网络直播成为曲艺表演的标准化配置。

二是收看用户显著增多。曲艺表演的互联网直播打破了舞台演出的空间限制,带来了收看人数的核裂变式的增长。例如第九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平台直播,总观看人数接近60万人次。专演陕北说书的陕西榆林的榆阳书场迫于疫情形势改为线上直播后,观看人数从100多人增长到最多4000余人,听众范围也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拓展到各个年龄层次。

三是播出场次和演出收入增多。视频直播技术的可及性帮助曲艺工作者有效降低了演出成本,增加了表演频次,特别是在疫情导致实地演出越来越困难、演员收入下降等情况下,直播表演为曲艺工作者打开了另一扇窗户。据《2021年抖音非遗戏剧数据报告》显示,2021年抖音平台上曲艺类主播平均每天开播3719场,收入同比2020年增长232%。

四是互动性增强。曲艺的舞台演出与网络视频直播在形式上的差别,不只是表现为媒介载体,更在于互动形态方面,从“自说自话”的单向度述说转向了双向甚至多向的互动,这就显著提高了曲艺的参与性、多样化。曲艺工作者之间,曲艺工作者与观众之间,以及观众与观众之间,通过视频直播的对话、打擂、PK、留言等功能进行互动交流,构成了曲艺表演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是对曲艺的再创作和再生产过程,蕴含着巨大的创新价值,甚至有助于孕育新的具有互联网特色的曲艺形式,如跨越时空限制的曲艺接力、异地同屏相声等。

不过,受到流量为王理念的不良影响,曲艺直播表演也存在着“噱头化”“碎片化”“泛娱乐化”以及过度商业化等问题,导致了曲艺表演脱离了曲艺本身的主体特征。曲艺的互联网创新必须立足于守正基础之上。“曲艺审美的独有特色和受众对真善美的必然需求,应是两把永恒的标尺”,“自身创演的基本规律和精神审美的根本要求不会变也不能变。” ④

(三)创作题材的主流化

曲藝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与时俱进的艺术形态,体现了曲艺工作者对人民生活、时代命题、历史潮流的观察与思考。曲艺融入互联网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曲艺工作者借助互联网进行创作与传播,回应人民需求、回答时代命题的过程。近年来,针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扶贫攻坚等时代主题,曲艺工作者创作了大量符合主旋律、具有正能量的主流曲艺作品,并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起到了澄清疑惑、舆论纠偏、引领思想的重要作用,体现了曲艺工作者的自觉担当和社会价值。

曲艺新作品的创作,体现了曲艺工作者自觉性与自发性的结合。一方面,宣传思想部门、文艺团体围绕时代主题,例如决胜扶贫攻坚,组织了专题性的曲艺创作演出活动,动员曲艺工作者有目的性、针对性地创作曲艺作品,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征程中取得的丰功伟绩。另一方面,曲艺工作者自身也会针对时代主题展开自发自觉的创作,新冠肺炎疫情在武汉暴发以后,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抗击行动,极大激发了曲艺工作者创作热情和潜力,涌现了一大批诸如苏州弹词《沁园春·出征》、山东快书《站哨台》、京韵大鼓《为逆行者点赞》等脍炙人口的曲艺创新作品。与此同时,各地曲艺表演团体,也投入上演了一系列抗“疫”题材的曲艺节目。一项涉及296家曲艺表演团体的调查显示,有73%的受访对象进行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创作表演活动。⑤

受到疫情的冲击和互联网新技术的影响,新时代曲艺作品的创作,逐步吸取并融通互联网的场景、技术等因素,呈现出一定的互联网特色。由于互联网的信息流通更加偏好“短、平、快”的作品,导致了曲艺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也呈现出短篇化、碎片化的倾向。例如抗击新冠肺炎初期,很多曲艺工作者即兴创作的节目都是适合快速传播的短篇作品,能够第一时间呈现,但缺乏有深度、有思想的精品力作。受到短视频时长的限制,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传播的曲艺作品,如相声、二人转、评弹等,将经典作品截取成更短小精悍的碎片,提高了传播的效率和频次,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曲艺作品的整体意境和深度思想。如何更好地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消除其负面影响,成为曲艺工作者在新时代做好曲艺创作、表演与传播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二、互联网对曲艺守正创新的价值和作用

互联网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架构和基础设施,必然成为影响曲艺守正创新的重要变量。曲艺工作者要更加自觉地领悟互联网的精髓,把握互联网的技术特征、社会功能和价值意蕴,发挥互联网的正面价值和作用,将其“为我所用”,融入曲艺作品的创作、表演和传播等环节,推出更多更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具体而言,互联网创设的新场景、吸纳的新用户、互动的新形式,都将对曲艺的守正创新产生变革和推动作用。

(一)新场景:重构曲艺的时空关系

曲艺是以声音为主要媒介的表演艺术,以线性为逻辑组织叙事,对听觉传播场景的要求较高,而对空间等视觉场景的要求则相对弱化。甚至很多以音频形式在互联网广泛传播的曲艺作品,完全摒弃了视觉场景,只呈现了听觉要素。互联网技术对时空关系的重构是革命性的,它所形成的场景更具有沉浸感、多样性与灵活性,这就为曲艺作品的创作、表演和传播创造了更加得天独厚的条件。

首先,诸如VR等虚拟现实技术,以及3D环绕、电音等音响技术能够营造出更强的临场感、沉浸感,帮助用户获得更好的收听体验。曲艺工作者应当大胆地拥抱和采纳新媒介新技术,敢于、善于利用新媒介新技术革新曲艺的视觉场景和听觉要素,增强曲艺叙事的生动性、临场感,让用户产生更加逼真的身临其境感。在曲艺的日常表演直播过程中,很多曲艺工作者开始注重音响、音效、舞美、乐器等技术呈现,有力地提升了曲艺互联网表演的效果。

其次,互联网技术打破了自然时空关系的限制,让时空的组合和变化更加多元化。曲艺作品的创作、表演与传播可以不局限于特定时间与空间,实现随时随地的创作、表演与传播,虚拟直播间技术以及VR技术等的发展,进一步提升虚拟空间的现场感和多元化,更是为曲艺作品的视觉呈现提供了更有想象力的空间,增强了曲艺视觉表达的多样性。

最后,互联网时间是数字化、标准化的时间,是能够被人所操控、编辑或重构的时间,互联网“时间的过渡、转化十分随意,利用形态也日益模糊,这就是有些学者所说的‘无时间之时间” ⑥。互联网时间的这种人文性、灵活性,给曲艺的创作、表演和传播带来了极大的丰富性和可能性。曲艺的叙事不再局限于线性逻辑,曲艺工作者可以化身为时间的艺术家,采取蒙太奇等非线性手法进行穿插叙事,让曲艺的艺术表现更富有张力。

(二)新用户:对年轻人的吸引和教育

○○后、一○后的年轻人是互联网原住民,他们成长于互联网时代、生活于互联网时代,对互联网的接受和应用程度非常高,曲艺的互联网表演和传播,除了要抓住中老年群体的注意力,还要想方设法吸引年轻人的关注。既要扩大曲艺互联网表演与传播的用户基数,让更多年轻人通过互联网关注和喜欢曲艺,又要做好曲艺的教育和传承,借此培养曲艺的铁粉与新生力量,推动曲艺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如果说中老年群体对曲艺的互联网传播主要体现为传播载体的变化,那么年轻人对曲艺的互联网传播注定是变革的,甚至颠覆性的。

年轻人对曲艺的守正创新,包括了由外到内和由内而外的两种路径,而且从日常实践来看,由外到内的路径,要多于由内而外的路径。所谓从外到内的路径,指的是在其他艺术表演中,例如流行音乐、民乐、戏剧之中加入曲艺元素,将曲艺的唱腔、乐器、艺术表现手法应用到其他艺术表演之中,丰富其他艺术表演的形式。近年来,古风音乐兴起,将曲艺的唱腔、乐器融入流行音乐体系,深受年轻人的欢迎和传唱。不过,究其本质而言,古风音乐仍属于流行音乐,与真正的曲艺有质的差别。尽管古风音乐的流行,对于传播曲艺元素、弘扬曲艺文化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切不可把流行歌曲当作曲艺来学习和传播,这会从根本上丧失曲艺的主体性。

所谓由内而外的路徑,则是立足曲艺作为说唱艺术的本质特征,借鉴戏剧、音乐、舞蹈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进行改造创新,创造出坚持曲艺主体特征的新作品。例如第十一届中国曲艺牡丹奖颁奖晚会上,苏州评弹说唱《幸福苏州人》将Rap、街舞等流行文化元素融入苏州评弹,既坚持了评弹的曲艺主体,又融入了年轻人熟悉的流行元素,更有利于年轻人接受和喜爱。这种由内而外为年轻人“量身定制”的作品,“让他们有机会感受到曲艺的美,进而感兴趣、形成共鸣,再进而成为曲艺艺术的观众” 。⑦

无论是由外而内,还是由内而外的路径,曲艺要在互联网上吸引年轻人的关注和喜欢,还必须从娃娃抓起,做好曲艺文化的营造和曲艺教育的熏陶,推动曲艺文化走进校园,特别是发挥地方曲艺种类的作用,用孩子们耳熟能详的语言、地点或故事传唱曲艺,促进曲艺在年轻人心里生根发芽。

(三)新形式:参与性与互动性的增强

互联网的本质是连接,将一切人和物都连接到关系网络之中,形成了“人人皆媒”“万物皆媒”的社会形态。在短视频、直播技术的推动下,曲艺工作者与观众之间的互动频次大幅提升,既为曲艺工作者增收创造了条件,也为曲艺的创新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利用互联网的连接特性,曲艺的守正创新不只是要在表演、传播环节突出参与和互动,还包括创作环节的参与,通过在曲艺工作者之间、曲艺工作者与观众之间构建多通路的互动交流机制,促进曲艺的众创众享,进一步彰显曲艺作为民间文化、大众文化乃至草根文化的特性。

增强曲艺的参与性,要进一步推动曲艺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推动虚拟直播间、演播室向更加沉浸感、数字化的“曲艺元宇宙”演进。“曲艺元宇宙”汇集了最经典、最出色、最高标准的曲艺作品,打造了一个与真实世界并行的曲艺虚拟世界,观众不仅可以沉浸到曲艺营造的时空场景之中,与曲艺表演者,甚至与数字构成的曲艺故事主角交流互动,还可以扮演曲艺故事主角,跟随着数字主角说、唱、弹、跳,更切身地体验曲艺真善美的魅力。

增强曲艺的互动性,还要以曲艺社团、曲艺表演团体为枢纽,以曲艺名家、传承人为节点,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学习强国”、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搭建互联互通的创作、表演和交流平台,以采风、汇演、打擂、PK等形式加强曲艺的创作与表演,利用互联网降低曲艺创作的成本和门槛,增强曲艺创作、表演与传播的频次,促进曲艺在互联网时代的大繁荣与大发展。

注释:

①胡一峰:《新型主流融媒体平台与曲艺传播之道——以“学习强国”APP上的曲艺内容为例》,《曲艺》,2020年第11期,第39—41页。

②吴文科:《2018年度中国曲艺发展研究报告》,《2018年度中国艺术发展研究报告》,2019年,第160—176页。

③吴文科、赵倩、田莉、王晶:《2020年度中国曲艺发展研究报告》,《文化艺术研究》,2021年第3期,第35—46页。

④吴文科、赵倩、田莉、王晶:《2020年度中国曲艺发展研究报告》,《文化艺术研究》,2021年第3期,第35—46页。

⑤张小卫、胡玉强、炜熠:《新冠肺炎疫情对当下曲艺演出经营实体影响调查分析》,《曲艺》,2020年第5期,第45—51页。

⑥王长潇、任媛媛、卢秋竹:《移动网络视频的时空观及其影响下的人际关系》,《教育传媒研究》,2017年第5期,第12—15页。

⑦盛小云:《曲随时代 艺为人民》,人民政协网,2020年12月8日。

(作者: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中国伦理在线执行主编)(责任编辑/邵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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