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老人”的群体特征与代际责任研究*

2022-05-17 07:46
中州学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隔代照料代际

徐 依 婷 沈 毅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0%。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逐渐加深和老年群体的逐渐扩大,客观认识这一群体成为养老服务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学界对老年群体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刻板印象,认为老年人教育程度低、思想保守、健康状况不佳、经济基础差,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抚养负担。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的确给家庭和社会增添了养老压力,但在研判这一群体时,应该以积极的眼光考察其代际更替和群体分化。随着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出生的一代人陆续步入老年,老年群体中涌现了一批“新老人”。人口学家翟振武指出“新老人”现象值得关注。他们与传统老人在生活方式、人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存在显著区别。本文拟在分析城市“新老人”群体特征的基础上,考察个体化进程中城市“新老人”在面临自我实现需求与家庭代际责任伦理冲突时采取的策略,进而为未来相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政策提供依据。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视角

个体化理论由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他认为,在第二现代性社会,既有的诸如阶级、地位、性别分工等社会形式解体以及国家承认的标准化人生、参照图式和角色模式瓦解的同时,个体被强加了新的要求、控制和限制。个体化进程是指个体从原有的社会结构中抽离再重新嵌入新的社会整合形式的过程,也是个体从原有的传统角色中解放出来、主体性日益得到彰显的过程,其显著的特征是越来越多的人从“为别人而活”转向“为自己而活”。阎云翔指出,中国社会尽管缺乏欧洲个体化进程中的先决条件,即福利国家、文化民主化、古典个人主义,但还是走上了个体化道路。在政府主导的集体主义方式的个体化阶段(1949—1977年),个体逐渐从家庭走出,突破传统规范的束缚,同时浪漫爱情、两性平等、婚姻自由等观念也逐渐形成。在市场主导的个体化阶段(1978年以后),消费主义与市场理性裹挟而来的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个体的抉择,“为自己而活”以及重视私人生活中情感因素获得文化上的合法性。

上述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启示,也存在明显不足。如个体化理论相关研究主要将焦点放在青年群体上,仍将老年人与青年人视为传统与现代、家庭主义与个体主义、前喻文化与后喻文化的两端,强调个体化进程中老年人的牺牲者角色,对老年群体的个体化趋势视而不见。另外,现有研究从客体角度探讨个体化进程中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将老年人视为被动的受害者,忽略老年人的主观体验和价值诉求,遮蔽了老年群体的内部分化。基于以往研究的优势与不足,本研究将主要呈现两方面内容:一是分析个体化进程中城市“新老人”的群体特征;二是阐述城市“新老人”“为自己而活”的生活安排以及其力图平衡代际责任与个体需求的策略。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方式,田野调查资料主要来源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街道。获取资料的方式主要是实地访谈,访谈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3月,访谈对象均为城市户口,平均年龄为63岁,其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二、“为自己而活”:城市“新老人”的群体特征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初期的城市“新老人”。在他们的青壮年时期,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高考制度恢复,社会逐步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退休后他们又经历中国从“富起来”向“强起来”转变的好时代。与此同时,他们也是中国社会个体化进程的亲历者。西方消费主义裹挟而来的独立自主、注重隐私、珍视情感等观念与改革开放后积极进取价值观的共同作用,促使“过自己生活”的追求成为他们彰显自身权利与能力的表征。

我的日程都排满了,钢琴课、合唱课、独唱课、踢踏舞课、模特课、摄影课……每天不是在参加活动就是在参加活动的路上。去年为了报上老年大学,我大半夜就去排队了,那竞争真是激烈。(QL)

部分“新老人”选择再就业、灵活就业、创业等形式,继续发挥余热。XA、FYN、WXJ等退休后,被返聘到原单位,发挥“传帮带”作用。XJ退休后,与朋友共同创业,开办了托育园。城市“新老人”学历高、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专业技能,对这批人力资源的开发将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少子化所带来的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由于目前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社会机制尚未形成,只有少数科研院所具有返聘机制,因此有再就业意愿的老人较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部分“新老人”活跃于志愿服务。他们协助社区开展公益讲座、义诊及募集防疫物资等活动。参与志愿服务使他们实现了个体价值,同时也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经济社会变迁导致老年群体的特征发生改变。与传统老人成长和生活环境不同,城市“新老人”经历过改革开放、恢复高考、住房改革、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等重大事件,享受到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因此这一群体与传统老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具有不同的群体特征。城市“新老人”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经济自足、心态年轻、注重晚年的生活质量。他们具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一定程度上使社会大众改变了老人“负担论”的刻板印象。在个体化进程中,“为自己而活”并非年轻人的特权,城市“新老人”也有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意愿。

三、城市“新老人”的生活安排与代际关系

在个体化进程中,城市“新老人”的价值观念逐渐发生改变,在心态上从以家庭为中心向以自我为中心转变,他们试图超越原来标准化人生的限制,脱离原有社会角色的束缚,自主安排晚年生活。

(一)居住安排:同城“空巢”

女儿谈恋爱时就给她装修好了市中心的房子。没想到女儿结婚后非要跟我们老两口住,打乱了我的计划。两代人住一起,还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LCM)

(二)隔代照料:祖母撤退

他们都说带大一个孙子会老五岁,我才不想帮忙。她(媳妇)满月后就回娘家了,现在由她娘家人帮忙看孩子,我们周末过去看看,每个月赞助一下奶粉钱。大家都轻松点。(TZ)

(三)养老方式:自我养老

家庭养老一直是历代政府重视和倡导的养老方式,并且通过颁布的法令、律法以及民间宗规家训深入人心。得益于生活水平提高、交通便利、身体健康以及足够的经济基础,城市“新老人”热衷于旅游养老、医养结合等新兴养老方式。城市“新老人”在经济上大多依靠养老金,摆脱了日常对子女的经济依赖;在生活照料上大多依赖伴侣。在个体化进程中,部分老人对外在的社会福利制度的依赖越来越高,但也需要面对由此带来的新问题。随着年龄的增加,城市“新老人”势必会逐渐丧失自理能力,他们大多不愿意为子女增加负担,但现实社会中养老机构床位不足的问题一直存在,一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差、护工虐待老人等负面事件给城市“新老人”带来了困扰,未来何去何从,他们也不得而知。

我们都不寄希望于子女孝顺,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他们要工作,还有子女要养。我不希望成为孩子的拖累,现在能动就自己干,以后不能动了,直接进养老院,他们经常来看一下就行了。(YQ)

(四)晚年生活:注重自我

我为这个家奉献了半辈子,剩下的时间,我想干点自己的事。年轻时没有时间,要挣钱养家,哪有心思去学钢琴。现在条件好了,我想弥补年轻时的遗憾,买了这架钢琴。(CLS)

四、城市“新老人”“为自己而活”的基础:成功履行代际责任

在中国本土文化情境中,城市“新老人”“为自己而活”的理想受到经济条件、代际责任、社会舆论压力等因素制约。在个体化进程中城市“新老人”试图在个体自我实现需求与代际责任间寻求平衡。

(一)自我实现需求与代际责任的冲突与妥协

在传统文化中,家庭主义毫无疑问占据主要位置,个体应以家庭利益为重,重视对家庭的责任,追求自身自由、权利、欲望的行为受到抑制。改革开放以来,受个体化趋势的影响,个体不再完全以家庭利益为中心,但也并非完全追求以个体利益为中心,而是呈现为不论亲代子代,都开始关注如何在个体利益与家庭利益之间达成平衡。家庭利益仍是城市“新老人”行为选择的重要考量因素。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中,从家族和集体脱嵌的个体,面对风险社会和福利制度不足的现实情境,不得不重新回归家庭寻求支持。代际团结仍是城市家庭解决住房、教育、养老、抚幼等重大事务的主要方式,亲代与子代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经济与劳务等家庭内部资源的互惠。因此,纯粹追求“为自己而活”在中国家庭“亲子一体”的文化情境中难以获得道德合法性。

由于金钱、时间和精力等资源有限,城市“新老人”面临着个体还是家庭优先、自我实现还是代际责任为主、横向夫妻关系还是纵向代际关系为重的两难选择。隔代照料是城市“新老人”面临的个体实现需求与代际责任冲突的典型事件。单位制解体后,公立儿童托育事业发展缓慢,市场托育服务价格高昂,普通家庭通常采取隔代照料的方式解决0—3岁婴幼儿的照料问题。隔代照料减少了城市“新老人”自由支配的时间,降低了其生活质量,造成了代际冲突,甚至许多老年夫妇不得不异地分居,因而城市“新老人”隔代照料的主观意愿越来越低。

相比于西欧社会个体化进程所依托的较高水平的社会福利体系,中国社会的市场化路径明显缺乏国家福利主义的支撑,家庭仍是个体重建安全感的重要基础。城市“新老人”虽不需要子女提供经济与日常照料,但对代际亲密关系仍有着强烈的需求。因而,在自我实现和代际责任平衡的过程中,为维持与子女的亲密关系,帮助子女事业发展,城市“新老人”不得不做出妥协,有限度地追求“为自己而活”。

(二)协调自我实现与代际责任的微观策略

研究发现,城市“新老人”通过四种策略寻求自我实现需求与代际责任的平衡。一是重新定义代际责任,走出无限制的代际责任链条。二是重新分配时间和人力,明确代际的分工与合作。三是直接给子女金钱,豁免隔代照料义务。四是购买家政服务,转移代际责任压力。

1.重新定义代际责任

随着社会变迁,老年群体肩负的代际责任发生改变,从基础性的养育扩展至教育、婚姻、隔代照料,呈现出责任加重和无限制的趋势。为了实现“为自己而活”的愿望,城市“新老人”赋予代际责任不同的含义。他们厘清亲代和子代间的责任和义务,重新定义代际责任。部分城市“新老人”甚至不主张隔代照料,认为老人会宠溺孙辈,不利于孙辈的成长。重新定义代际责任体现了个体化进程中的“去传统化”,个体从传统文化规范赋予个体的义务中解放出来,重新诠释原有的知识、信仰与意义,为个体自主选择生活方式提供观念上的支持。

我儿子就是他奶奶带的,独立能力很差。三年级了还要大人喂饭、扎鞋带。等我们发现时已晚了,孩子性格和行为已经养成了,现在都改不过来。所以千万别让老人带,老人带跟你想的肯定不一样,以后只会后悔。(DB)

2.重新分配时间和人力

在个体化进程中,个体往往更在意拥有用于自我发展的闲暇时间。隔代照料则要求家庭成员通力合作,需要人力、物力、时间等资源的充分投入和合理安排。城市“新老人”采取重新分配时间和人力的方式,通过代际轮流合作进行隔代照料,使部分家庭成员能够暂时抽身于照料劳动。比如,LS平时跟老伴帮子女带娃,夫妻俩轮流参加合唱团活动。而家庭内部人力、时间等资源整合的方式往往面临突发性紧急事务的挑战。比如,CRH参加合唱比赛集训时,孙女感冒高烧,打乱了她的行程安排,她面临着继续参加社会活动与回归家庭的两难选择。

我参加武汉市合唱比赛集训时,孙女发烧了。大半夜去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回到家都凌晨五点了。当天还要参加合唱训练,真是累得不行。这种大型的比赛五年一次,下次就没有机会了。家里就媳妇照顾孙女,又搞不定。我都想放弃了。(CRH)

3.赞助子女金钱

与农村老人让渡工作权利不同的是,城市“新老人”更珍惜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经济上也更为宽裕,他们在履行代际责任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他们通过给钱的方式履行代际责任,形成“老人出钱,年轻人出力”的隔代照料分工,从而达成家庭内部照料责任的均衡。赞助子女金钱这种方式也是有一定代价的,比如牺牲了城市“新老人”与孙辈亲密互动的机会。在社会福利制度不健全的现实情境中,隔代照料仍被视为老年人应肩负的代际责任,因而采取这一策略的城市“新老人”面临较大的舆论压力。可见,在中国社会个体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因素交织,个体既有选择自主生活方式的自由,也会面临传统文化规范带来的社会压力。

我只帮她带三个月孩子,后面她自己带。我就出去工作。孩子更需要的是妈妈,不是奶奶。怎么说呢,同龄人都在带孙子,你就给钱还是会让人觉得不称职。(XJ)

4.购买家政服务

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城市“新老人”通过购买家政服务等市场手段转移家务料理、隔代抚育负担,缓解个体实现需求与代际责任间的冲突。一些城市“新老人”表示,聘请家政工处理家务是一种高效、低成本、不易引发家庭矛盾的方式。由于市场经济中信任的匮乏与家政市场服务品质的良莠不齐,多数城市“新老人”表示家政工起到的是“补充”而非“替代”的作用,需要额外付出时间和精力去监督家政工的劳动,增加了他们的精神负担。可见,在个体化进程中,一些老人开始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但也需要面对自主选择带来的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退休了,我还是想跟大家一起参加各种活动,现在不参加,以后大家的圈子都形成了,人家都不带你玩了。现在我家请了一个育婴师,她帮忙看孩子,我就可以外出活动。(YS)

上述城市“新老人”平衡个体实现需求与代际责任的策略体现了个体化进程中原有的家庭责任重新分配的问题。一方面,个体在不确定的“自反性”中打破了既有规则;另一方面,个体在新规则的塑造中不断与相关利益群体进行协商,争取自我、他人乃至社会的认同。

五、结论与讨论

随着老年人内部代际更替,越来越多的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城市“新老人”步入老年阶段。由于成长生活于不同的历史社会情境,城市“新老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传统老人存在显著区别。本文作为一项探索性研究,发现城市“新老人”的群体特征为经济自足、心态年轻、业余活动丰富、积极进行社会参与、人生价值观从“为他人而活”开始转向“为自己而活”。个体化进程中城市“新老人”“为自己而活”的生活安排体现在居住上与子女同城“空巢”、在隔代抚养上祖母撤退、在养老方式上多依赖自我养老、在晚年生活中注重自身需求。城市“新老人”“为自己而活”的愿望,面临着代际责任伦理约束与外在社会养老、托幼等福利制度不完善的现实制约,因而采取重新定义代际责任、重新分配时间和人力、直接赞助子女金钱、购买家政服务等微观策略平衡两者间的张力。城市“新老人”的行为选择既体现出个体化的面相,同时也有家庭主义的底色,是个体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因素交织的表现,同时也与中国社会个体化进程中社会福利总体水平较低密切相关。

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新老人”进入老年群体,我们应扬弃老年人“负担论”“无用论”,树立和培育积极老龄观。在个体层面,老年人自身应注重学习,保持良好的心态。在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应合理分工,不能过于依赖老年人承担儿童照料的责任,应尊重老人的个体化需求。在企业层面,应重视“银发经济”,精准发展老年娱乐、老年旅游、老年体育、老年教育等新业态,创新老年康养服务模式,满足“新老人”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在政府层面,应完善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支持政策。一方面,通过增设更多的老年大学和老年培训班,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另一方面,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设置弹性退休制度,出台鼓励“新老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参与志愿服务的支持政策,发挥“新老人”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未来城市“新老人”终将老去,我们应未雨绸缪,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质量,以主动积极的态度构建老龄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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