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积极组织行为学看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2022-05-30 19:56谭日辉
学习与研究 2022年12期
关键词: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摘要]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推动习惯养成。积极组织行为学将员工作为研究对象,认为激励员工发挥自身优势能够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水平,这为推动垃圾分类主体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供了有益参考。基于积极组织行为学视角,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需要强化自我效能感,倡导垃圾分类人人能行;强化社区意识,明确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强化社区动员,落实垃圾分类人人尽责,最终将垃圾分类的种子种在每个人的心里。

[关键词]积极组织行为学;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中图分类号] C936;X799.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29-1445(2022)12-0065-04

垃圾分类是社区两件关键小事之一,抓好垃圾分类对于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①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化约束,而且需要激发居民作为垃圾分类主体的责任意识,提升居民在实际行动中的自我效能感和胜任感。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在居民培养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过程中,提升内生动力更为关键。积极组织行为学注重研究激发员工自身优势的方法,强调发挥员工的主体性作用,进而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这一理论可为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提供崭新的视角。

积极组织行为学的理论内涵

积极组织行为学兴起于21世纪初,是组织行为学科最新的研究领域,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弗雷德·卢森斯(Fred Luthans)于2002年正式提出,强调对人类心理优势的开发与管理。

传统组织行为学将研究重点放在解决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机能失调、冲突、工作压力等问题上,与之有所不同,积极组织行为学更关注员工研究,积极探讨激发员工发挥自身优势的方式方法,以实现提高组织整体绩效水平的目的。因此,积极组织行为学被定义为“为提高工作场所绩效,从积极导向对人力资源心智能力进行测量、开发和有效管理的研究和应用科学”。

积极组织行为学建立在积极心理学的研究基础之上,但又不同于积极心理学。积极组织行为学侧重探讨个体方面可以改变的心理状态,其研究范畴主要包括自我效能感、希望、乐观、主观幸福感、情绪智力等心理特质,具备积极性、独立性、可测量性、可开发性等基本特征。

按照积极组织行为学的基本观点,积极心理形成和外显的原动力是奉献、无私以及利他主义,这恰恰与政府组织的性质和目标相一致,而发挥积极力量的结果往往是令人愉悦的,可以提升组织成员的工作热情,消解职业倦怠,促进高质量的人际交往,进而提升组织内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按照这一理论,推行垃圾分类需要关注社区居民个体的积极特征,发挥他们的潜在优势,对居民在垃圾分类过程中的正确行为进行正向反馈,进而提升整个社区的积极行为,这为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提供了参考依据。

当前垃圾分类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垃圾分类工作看似民生小事,实则“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两年以来,北京市在垃圾分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垃圾分类治理效能突出。全市7164个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带动党员、志愿者百万人次参与桶前值守,推动垃圾分类常态化。数据显示,北京市垃圾分类居民知晓率为98%、参与率为90%、准确投放率为85%,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增长11.6倍,可回收物分出量增长46.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增长到37.5%,达到垃圾分类推行2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渐趋成熟。针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处理等环节,北京市建立6种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管理体系,推进“两网融合”,①培育现代化的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桶前技防监控和社区微信群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全领域覆盖、全链条提升、全过程监督的垃圾分类模式。三是推动多方参与,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局面初步形成。两年来,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坚持精治、共治、法治理念,垃圾分类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日益巩固,1.4万余家社会组织参与分类行动,开展活动3.8万次,覆盖334万人次,不仅有效拓宽了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的渠道,更推动多元主体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者、推动者、受益者,共同绘就共建共治共享“同心圆”。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实际分类行为存在差异。目前,垃圾分类居民知晓率虽接近100%,但实际分类行为中,部分居民未能做到科学分类,特别是厨余垃圾与其他种类垃圾混装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此外,对于定时定点投放规定,也有不少市民难以适应,仍旧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随意投放垃圾。有些中老年居民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对于垃圾种类分辨不清,混装、混投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执法人员短缺,执法力量不足。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分类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但实际上,城市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较多,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有时甚至要超负荷运转,在不能大幅增加人力的情况下,城市管理部门难以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力度。三是执法取证难,成本高。从垃圾分类全过程看,违法行为大都发生在分类投放环节,对于这一类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取证难问题。一方面,城管执法人员由于工作安排,难以做到24小时值守垃圾分类设施;另一方面,部分物业企业受场地、资金条件所限,监控设备投入不足,对违法行为难以提供有力证据,导致无法确定违法當事人。

推行垃圾分类难在习惯养成。习惯难以养成的底层逻辑是居民内生动力不强,具体表现为居民不能科学分类。积极组织行为学强调对人性积极面进行研究,认为个体的积极特征、积极状态和积极行为具有重要价值,需要培养和调动人性中固有的力量,从而促进个体和组织健康发展。当前,在垃圾分类过程中,个体能动性的调动不足,社区共同体意识不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氛围尚未形成,这些问题给积极组织行为学在垃圾分类实践中的应用提供了实验空间。

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①基于积极组织行为学的视角,发挥主体优势,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重点是要强化自我效能感、强化社区意识和强化社区动员,将垃圾分类的种子种在每个人的心里。

强化自我效能感,垃圾分类人人能行。自我效能感作为积极优势发挥作用的最重要的心理机制,是个体开展认知行动的重要参考指标。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自我效能感主要源于对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掌握程度,在不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情况下,居民无法进行有效分类,挫败感多于胜任感,进而缺少进行分类的行动力。如果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行为持续得到正向反馈,达到其对垃圾分类行为结果的良好预期,居民内心的胜任感和自我效能感就会不断增强,最终内化为乐观的认知特性,落实为自觉行动。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自我效能感,可从两个关键点入手。一是通过宣传教育,让居民会分。社区应为居民提供分类行为的参考规范和标准以及垃圾分类的最新信息和实践知识,从组织内部不断示范、引导和强化个体的垃圾分类行为。社区还可在内部选树垃圾分类榜样,发挥“领头羊”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居民实实在在看见垃圾分类的预期效果,并通过分享经验、模仿行为、替代强化等方式,丰富居民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方法,强化行为自信,最终增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行动和结果的主观控制感。社区内的社会组织应发挥其专业力量,通过对居民进行长期培养和教育,将垃圾分类内容转化为社区居民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将他律变为自律,让社区居民在参与垃圾分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让居民愿分。社区垃圾分类设施的布局及其变化对于居民实施垃圾分类具有重要影响。社区应详细规划垃圾分类设施的空间布局,对垃圾分类系统进行一体化布局和多功能性设计,让垃圾分类触手可及;应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的地点和数量,既方便居民在最短距离内投放垃圾,又避免过多人在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设施。此外,通过增设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建立社区垃圾分类组织,提供及時即时清运服务等措施,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服务体系,也能够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自我效能感。

强化社区意识,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社区属于大家,美好环境大家共享。社区建设没有旁观者,谁都不是局外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②垃圾分类作为社区合作治理的主要项目,需要凝聚社区各方力量。同样,在推行垃圾分类、建设美好家园的进程中,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从积极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看,需要挖掘社区居民的主体优势,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理念先行。强化居民社区意识,将垃圾分类内化成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垃圾分类是居民参与社区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人人都应在垃圾分类活动中践行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责任与担当。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社区居民摒弃看客心态、依赖意识等落后观念,增强自觉参与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二是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引领示范作用。良好行为的养成需要正确引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①社区党组织越是坚强有力,社区环境治理就越有成效。在垃圾分类这一关键小事上,社区党组织理应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倡导“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居民与社区同向同行,促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社区党组织应将居民的关注点作为社区工作的着力点,在推进垃圾分类这一关键小事上,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让居民成为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最大受益者、最积极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强化社区动员,垃圾分类人人尽责。垃圾分类看起来是社区小事,但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行动,而是所有相关主体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合力的过程,是全民参与的“大合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②推进垃圾分类,需要优化社区动员机制,提升社区动员能力,在“我能行”“我有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垃圾分类人人尽责的意识。增强垃圾分类人人尽责的意识,关键是要将垃圾分类变成一种生活方式。一是要在社会动员中赋予居民日常行动的意义,将生活化的行为提升为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的重要行动。要完善健全激励机制,诸如实施积分换购制度,肯定居民为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做出的努力,目的是以鼓励的方式将垃圾分类从强制性行为转变成可实现的自觉行为,使居民在积极心理状态中强化垃圾分类意愿,在人人尽责、人人快乐的状态下达成垃圾分类的目标。二是要在社区治理、垃圾分类与居民之间建立有效链接。社区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立起社区与居民之间的连心桥至关重要。要开展广泛且深入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动员,帮助居民掌握垃圾分类技巧,鼓励居民了解、参与和监督垃圾分类、清运、处理的各个环节,向居民及时反馈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结果,让居民人人看到尽责的效果,从而提升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构筑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文明新风。氛围和文化建设能够对社区居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在社区生活中,积极营造垃圾分类光荣、乱分或不分可耻的氛围,提升居民尽责的光荣感与成就感,通过环境烘托、选树典型等方式,从客观上激发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情绪,最终促进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在潜移默化中将垃圾分类变成一种生活新时尚。

(本文是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21LLSMA050〉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王明辉等.积极组织行为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2]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所.首都社区治理变革的路径选择[J].党建研究,2022,(4).

(作者简介:谭日辉,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处长,北京城市管理研究基地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任征

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45页。

①“两网融合”是指将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有机结合,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清运中转、终端处置业务进行统筹规划,比如整合统一投放点、整编作业队伍、共享设施场地等。推进“两网融合”不仅方便居民分类投放,还有利于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最终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

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62页。

②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3月21日,第2版。

①《习近平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2021年6月10日,第1版。

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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