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下的学生实习管理机制
——以疫情背景下Y 校实习管理为例

2022-06-30 14:14赵佳莹俞颂华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惩罚收益导师

赵佳莹,俞颂华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阳明人文学院,浙江 宁波 315336)

一、引言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然而校企合作过程中会因市场环境因素和双方主体的客观或主观因素导致合作成本高、难管理的问题,产生合作风险[1]。例如突如其来的疫情给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防控办印发的《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实习管理中每一位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如每日给学生测体温、消毒打扫实习现场和督促学生戴口罩等。2020 年“618”和“双十一”期间,Y 校联合当地企业在校内组织了两次大型的实习活动。实习管理中,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监管。由于疫情防控成本高、对企业导师的监管力度低及惩罚力度低,导致企业导师将防控工作的压力转移至校内导师,双方合作失败,防控工作无法落实。

从行为科学的角度来看,合作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激励问题。如对不合作行为进行惩罚或者对合作行为进行奖励,使得校企双方选择合作。王小杨等人基于惩罚机制对产学研合作进行了演化博弈分析,得出合适的惩罚有利于提高产学研的合作效率[2]。韩西清基于契约理论的视角提出强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是深化校企合作的根本保障[3]。设立了惩罚机制就有惩罚实施方,全吉按照惩罚实施方的不同,分为了第一方惩罚、第二方惩罚和第三方惩罚[4]。其中第一方惩罚是指个人在背叛时所产生的不舒服感,是一种内在的自我良心惩罚[4]。该机制不具有普遍性,不能从本质上解决校企合作困境问题。第二方惩罚是指博弈中的当局者对于背叛者施加的惩罚[4]。该种惩罚机制虽然可以显著提高群体的合作水平[5],但现实中惩罚本身都具有成本,除了消耗时间和精力外,还需要承受被报复的风险,容易出现“二阶搭便车”行为[6]。针对该问题,Ozono 等人研究发现通过引入领导人角色可以有效解决该“二阶搭便车”问题[7]。第三方惩罚是指旁观者对背叛者施加的惩罚,该旁观者可以理解为未来可能与之相遇的潜在群体[4]5。例如校方领导和企业领导,他们通过担任第三方惩罚者观察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群体的合作行为,有助于了解他们每个人的声誉,更具有实际价值。因此采用第三方惩罚机制,由学校和企业领导共同组建防控监管小组,监管导师群体在实习管理中的行为,从而针对导师群体制定校企合作下的实习管理考核制度[8]。

通过惩罚机制了解群体合作行为的演化路径,一般采用演化博弈的方法。孙舰等运用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促进项目合作的措施[9]。王小杨同样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惩罚约束存在下博弈主体的“支出—收益”比例和“惩罚—收益”比例形成产学研合作的影响[2]。

综上,为了管理疫情背景下实习现场的防控工作,由学校和企业领导共同组建防控监管小组,从第三方惩罚者的角度监管导师群体的合作行为。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企业导师群体和校内导师群体的合作行为,对Y校在疫情期间校企合作下的学生实习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二、校企双方参与学生实习管理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

校企合作中,企业导师群体和校内导师群体对实习管理的博弈属于雪堆博弈。疫情背景下,要求每一位导师做好防控工作,否则实习将会立即停止。博弈过程中,每一位导师可以选择做好防控工作和松懈防控工作,将选择做好防控工作的行为看作参与实习管理,即合作策略,而选择松懈防控工作的行为看作不参与实习管理,即不合作策略。假设企业导师选择合作的比例为X,选择不合作的比例为1-X,校内导师选择合作的比例为Y,选择不合作的比例为1-Y。假设参与实习管理的企业导师共有N1个,参与实习管理的校内导师共有N2个。如果安全、顺利地完成实习任务,企业导师获得的收益为a,校内导师获得的收益为b。而做好防控工作,付出的成本统一为c,其中a >b >c>0。如果导师群体存在合作行为,那么企业导师的收益为,校内导师获得的收益为。如果导师们均选择合作,则X=Y=1,即企业导师的收益为,校内导师获得的收益为。如果导师们均选择不合作,则X=Y=0,那么实习将被停止,此时企业导师的收益为0,校内导师的收益为d,其中d >0。如果其中一个导师选择合作,其余导师选择不合作,那么选择合作的为企业导师时,即,其收益为a-c,其余企业导师的收益为a;选择合作的为校内导师时,即,其收益为b-c,其余校内导师的收益为b。

为了监管导师们在实习现场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和企业将联合组成防控监管小组,以p的概率进行监管,此时选择不合作策略的企业导师将受到惩罚为f1,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校内导师将受到惩罚为f2。综上,导师的收益函数如公式(1):

根据上述导师的收益函数,分别构建双方导师选择合作与不合作时的期望收益。

其中U1和U2分别是企业导师选择合作和不合作的期望收益,U3和U4分别是校内导师选择合作和不合作的期望收益。

演化博弈论中的复制动态方程反映的是博弈方的学习模仿的速度和方向。当复制动态方程值为0 时即表明学习的停止,此时博弈便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均衡状态。因此令,则易得到均衡点则易得到均衡点A(0,0)、B(0,1)、C(1,0)、D(1,1)和E(X*,Y*)。

复制动态方程求出的稳定点不一定是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ESS),微分方程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可以从该系统的雅可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出公式(10)。

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系统局部均衡点将成为ESS:

由此,得到系统五个局部均衡点处Det(J)和Tr(J)的值,如表1 所示。

(一)校内导师合作、企业导师不合作的行为演化

表1 局部均衡点处Det(J)和Tr(J)的值

在Y 校疫情期间的实际实习管理中。每位导师参与实习管理的机会成本不同,会存在部分校内导师选择不参与的现象,增大人均防控成本,最终选择合作的导师群体越来越少。而企业导师因为防控成本高,且防控监管小组对其监管力度低及惩罚力度低,企业导师趋向不合作。因此该均衡状态在实际管理中无法存在。

(二)企业导师合作、校内导师不合作的行为演化

实质上每一位企业导师参与实习管理的收益会因职级而不同,企业负责人的收益大于普通员工的收益。当普通员工的收益小于企业人均防控成本时,会选择不参与实习管理。企业负责人的收益大于企业人均防控成本,从而选择参与实习管理,此时主要的防控工作是企业负责人在执行,效果较差。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即使防控监管小组因为防控疏忽问题对企业负责人批评教育时,最终企业方在实习现场的防控执行效果仍较差。

(三)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均合作的行为演化

三、校企合作下Y 校的学生实习管理建议

根据Y 校在疫情期间的校企合作实习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一)校企双方针对学生实习管理成立监管小组

对管理工作执行不力的导师,一律追责。企业导师由监管小组中的相关企业领导追责,校内导师由监管小组中的相关学校领导追责。该方法可有效杜绝监管无力、无法追责的情况,提高实习管理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二)完善不同导师群体参与实习管理的收益体系

导师群体参与实习管理的收益是否大于其人均管理成本和机会成本,是决定其完成实习管理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保障每位导师的收益均大于其人均管理成本和机会成本。一方面将收益与奖励挂钩,如对管理工作完成度高的导师,可给予奖励。另一方面不同职级的导师参与实习管理的机会成本不同,因此给予他们参与实习管理的奖励额度也应不同。

(三)重新划分对双方导师群体的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

对导师群体实施的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取决于导师群体的规模和管理总成本。当参与实习管理的导师群体规模小于企业导师时,则对企业导师实施的惩罚力度应大于对校内导师的力度。同时当管理总成本越高或参与管理的导师群体规模越小时,实施的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也应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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