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孝伦
【美学研究】
“自由”是一种信仰——“美”与“自由”关系的再思考
封孝伦
(贵州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自由”在美学中仿佛是一个万能概念。多种美学理论虽然相互争论、批评,但落脚点却是惊人的相同——都认为“美是自由”或自由的什么。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哲学上的、有普遍意义的绝对自由并不存在。因而没有一种“自由”可以用来界定普遍存在的美。用“自由”来界定或修饰界定美的公式可以休矣。
哲学的自由; 社会学的自由; 美学
很多人都用“自由”来界定美,都把美的本质说成“自由”或“自由的XX”。
李泽厚说:美是自由的形式。[1][2]
高尔泰说:美是自由的象征。[3]
刘纲纪认为:美是人的自由的本质及其具体的表现。[4]
蒋孔阳认为:美是自由的形象。[5]
新生代的学者虽然或持不同看法,也舍不得离开这个“自由”的光环。
杨春时提出“后实践美学”,却也认为:美是超越,超越就是自由。[6][7]
潘知常虽然首倡“生命美学”,但仍然坚持:美是自由的境界。[8]
中国高校流行的几本美学教材所陈述的“美本质”观点也值得注意:
杨辛甘霖的《美学原理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坚持“美是自由创造的形象体现,而自由创造又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9]
刘叔成、夏之放、娄昔勇的《美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主张“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10]37“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0]44“人类有别于动物的两次‘提升’,从物种关系上说,就是日益获得把握客观必然性的自由——主要为求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