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懿行《尔雅义疏》词义考释辨正

2022-09-21 08:00周勃霖
今古文创 2022年35期
关键词:尔雅义项副词

◎周勃霖

(湖南大学 文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2)

《尔雅》是我国第一部按词义系统和事物分类编排的字典,亦是训诂的一部重要典籍。《尔雅》之学,历来研究者众多。自古至今,对《尔雅》作注的学者亦层出不穷。今阅郝懿行之《尔雅义疏》,注解翔实,其注书中有良多新意。然于词义考释时,仍有疑义还可深究。今于郝氏所注《释诂》《释言》《释训》中数条,略作词义辨正。

一、写,忧也

恙、写、悝、盱、繇、惨、恤、罹,忧也。(《尔雅·释诂》)

“写,忧也”,郝氏未明其意,注曰:“写者,今未详。”郭注曰:“写,有忧者思散写也。”王引之《经义述闻》:“有忧者待于散写,不得即以‘写’为忧。《邶风·泉水篇》:‘驾言出游,以写我忧’,散写之谓也,若即以‘散写’之‘写’为忧,则是‘以忧我忧’矣,其可通乎?今案:‘写’当读为‘鼠’,《小雅·雨无正篇》:‘鼠思泣血’,笺曰:‘鼠,忧也。’”徐朝华、胡奇光、方环海等持王引之观点,认为“写”通“癙”,有“忧愁”义。此外,王引之还从音韵上说明“写”“癙”可通,指出“‘写’字古读若‘零露湑兮’之‘湑’,与‘鼠’字声近而通……《小雅》之‘鼠’即《尔雅》之‘写’,古字多通借。”

若“写”与“癙”相通,相关文献中应有例证。但是在相关历史文献中并没有见到“鼠(癙)”假借为“写”的文例,后世文献所引《诗经》“鼠(癙)”之语例,一般都为“鼠思泣血”“癙忧以痒”,而未见有“写思泣血”“写忧以痒”的书证。因此,王引之提出的“写”为“鼠”之假借的说法有些站不住脚。

邵晋涵《尔雅正义》于“写,忧也”云:“《方言》云:‘凡言相怜爱谓之嘳,或谓之无写。无写,犹无恙也。’”《故训汇纂》也有相关记载:“沅澧之原,凡言相怜哀,谓之嘳,或谓之无写,江滨谓之思,皆相见驩喜,有得亡之意也。”章炳麟《新方言·释言》:“今苏州相见存问则曰无写。与古言无恙、无它同意。”由此来看,“写”训为“忧”,并非假借他字,而是“写”在方言中已有“忧”义。从章氏的论断可知,“写”之“忧”义至今仍保留在苏州方言中,“无写”为相见时常说的问候语,与“无恙”同。“恙”表示“忧”义,在《说文》中已经指出:“恙,忧也。从心,羊声。”由此来看,《说文》认为“恙”的本义为“忧虑”之义。查阅《中国基本古籍库》,“恙”作为“忧虑”之义,在先秦文献中便已存在,例如:

(1)赖皇天之厚德兮,还及君之无恙。(《楚辞·九辩》)

(2)书未发,威后问使者曰:“岁亦无恙耶?民亦无恙耶?王亦无恙耶?”(《战国策·齐策四》)

(3)是助王养其民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叶阳子无恙乎?是其为人,哀鳏寡,恤孤独,振困穷,补不足。(《战国策·齐策四》)

因此,“恙”表示“忧”之义,“无恙”即是“无忧”。“写”与“恙”同义,所以“写”亦可以表示“忧”义。

可见,“写”训为“忧”在方言中已有,与“恙”相同,并非王引之所提出的假借之说。郝氏未明其意,因其不知“写”在方言中亦可用为“忧”。

二、宣,缓也

宣,缓也。(《尔雅·释言》)

郭注:“谓宽缓。”郝疏云:“宣者,《说文》作‘絙’,云:‘缓也。’《乐记》云:‘其声嘽以缓。’‘嘽’字亦假音。《说文》作‘繟’,云:‘带缓也。’又云:‘■,偏缓也。’音义皆相近。‘宣’无缓义,经典亦无此训。‘宣’与‘絙’俱从亘声,《尔雅》盖借‘宣’为‘絙’矣。”由此来看,郝氏认为“宣”并没有“缓”义,而是“絙”的假借字。

查字书中“宣”之义,《说文》:“宣,天子宣室也。”段玉裁注 :“盖谓大室。如璧大谓之‘瑄’也。”其义与“宽缓”并无直接联系。胡奇光、方环海亦云:“宣,通‘絙’。绶带,彩色丝带。”胡氏、方氏与郝氏观点大致相同,认为此处之“宣”为假借字,并指出其义为“绶带”。

徐朝华提出新解,其在《尔雅今注》中指出:“宣:散发,疏通。《左传·昭公元年》:‘于是乎节宣其气。’宽缓有放纵之意,与散发义相通。”《汉语大字典》亦载有“通,疏通”“发散,疏散”等义项,“通,疏通”义项下云:“《左传·昭公元年》:‘宣汾洮,障大泽。’杜预注:‘宣,犹通也。’”“发散,疏散”义项下云:“《广韵·仙韵》:‘宣,散也。’《左传·昭公元年》:‘于是乎节宣其气’,杜预注:‘宣,散也。’”由此来看,“宣”在先秦文献中可训为“散发,疏通”。若“缓”可训为“散”义,那么“宣”便可从徐氏之说。

查《古汉语字典》可知,“缓”有“松”之义项,其义证为《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此处的“衣带日已缓”意为“衣带逐渐变得松散”。“松散”义与“发散,疏散”义相近,它们语义相近源于“散”之本义,《说文》:“散,杂肉也。”“散”之“松散”和“发散,疏散”义都是由本义引申而来,因此“松散”义与“发散,疏散”义相近。由此可知,“缓”亦有“散”义。如此一来,“缓”与“散发”便联系起来。

综上观之,“宣”有“散”义,“缓”亦有“散”义,“宣”当训为“散发,疏通”,非郝氏假借之说。

三、苛,妎也

苛,妎也。(《尔雅·释言》)

郭注:“烦苛者多嫉妎。”郝氏云:“‘怒、嫉’声义俱近,‘苛、妎’声转,义又相成,故以为训。《方言》:‘齘、苛,怒也。小怒曰齘,陈谓之苛。’是‘苛齘’与‘苛妎’同……疥,痒也,亦烦苛多嫉怒也。齘者,齿相切也。此皆诂训之相通者。”由此来看,郝氏遵从郭氏之说,认为“烦苛”者多会“嫉妒发怒”。

今人仍承袭郝氏,以“发怒”解之。徐朝华认为:“妎 :通‘齘’,发怒的样子。《方言》二 :‘齘、苛,怒也。小怒曰齘,陈谓之苛。’苛,通‘呵’‘诃’,谴责、呵斥。《汉书·王莽传》:‘大司空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胡奇光、方环海认为“苛”有“发怒”之义。以上学者皆以“发怒”来训“苛”,认为“齘”有“怒”之意,以此将“齘”与“妎”相联系,进而认为“妎”有“发怒”之义。然查阅语料库,除《方言》外,并未见文献用“妎”来表示“发怒”之义。由此来看,将“苛”训为“发怒”,与“齘”相通,但不一定与“妎”相通。

查阅“中国基本古籍库”,“妎”之语料有此三例。例如:

(4)今无道不义者赦之,而有道行义者被妎而不赏。(《亢仓子·政道》)

(5)夫不伤货财,不妎人力,不损官吏,而功成政立。(《亢仓子·臣道》)

(6)人无妎物之心,而物亦无伤人之意。(《路史·周提记·有巢氏》)

根据以上语例,发现例(4)中的“妎”在此句中应当是“嫉妒”之意;例(5)中的“妎”与例(4)不同,“不伤货财,不妎人力,不损官吏”作为排比句来陈述类型情形,“伤”“损”都有“伤害”之意,此时“妎”应当解为“苛害”,与前后文的“伤”“损”保持一致;例(6)中的“妎”亦当解为“苛害”,前句的“妎物”与后句的“伤人”形成对比。由此来看,“妎”有二义:一是“嫉妒”义;二是“苛害”义。需要说明的是,“妎”的“苛害”义到底作何理解?查阅相关字书,并没有见到这个词的有关说明,唯一有所记录的是《字汇》中对“妎”的释义(见下文)。根据例(5)和例(6)的文意和语境,“苛害”义大致是“苛责并伤害”的意思,其更像是一个在某一时期使用频率很低的合成词,因为其使用频率不高,所以逐渐消亡,因此在各类辞书中未见有对“苛害”的相关解释说明,仅在《字汇》中有简单记录。

在《汉语大字典》中,“妎”之词条亦有“烦苛”义项作为旁证,并云:“《集韵·怪韵》:‘妎,烦苛。’《字汇·女部》:‘妎,苛害也。’”

综上来看,“苛”当为苛害、苛责之义。其并不是郭璞所说的“烦苛者多嫉妎”,也并非郝氏所言的“嫉怒”,亦非徐朝华,胡奇光、方环海等人认为的“发怒”。徐朝华已指出“苛”有“谴责”之义,但是其并未以此义来训“苛”,而是将“谴责”与“发怒”联系起来,以“发怒”义训“苛”。应当明晰“妎”有“苛害,苛责”义时,“苛”当如《方言》所载,通“呵”“诃”,表示“苛害,苛责”义。

四、勿念,勿忘也

勿念,勿忘也。(《尔雅·释训》)

郭注:“勿念,念也。”语焉未详,此处“勿念”是反言之词,还是“勿”本就无实义,仅凭郭注无从得知。郝疏:“勿者,与‘无’同。无念者,《诗》:‘无念尔祖’,传:‘无念,念也。’《孝经》释文引郑注:‘无念,无忘也。’按:无,古读如‘模’,‘模’犹‘摹’也。无念者,心中思念,手中揣摹,故曰‘无念’,非反言之词。”

郝氏认为“勿”应当训为“手中揣摹”的“摹”。“无”“模”虽然音同,但不一定义通。通过考察先秦文献,并未发现有“无”用作“模”之例,那么“无”与“摹”之义便相去甚远,更不用说“勿”有“揣摹”之义了。郝氏此解颇为牵强。

今谓“勿”有争议。一训“勿”为句首助词;一训“勿”当为“不要,不该”之“勿”,是否定副词。胡奇光、方环海指出此处的“勿”是用于句首的助词,并举例“《诗·小雅·节南山》:‘弗问弗仕,勿罔君子。’王引之《经传释词》:‘勿,语助也……’‘勿罔’,罔也。言弗问而察之,则下民欺罔其上矣……与他处训‘无’者不同。”胡氏、方氏借用《诗经》之“勿罔”用例与王引之《经传释词》说明“勿念”之“勿”与“勿罔君子”之“勿”一样,都是句首的语气助词。邵晋涵《尔雅正义》亦曰:“服虔《左传注》云:‘不尚,尚也;毋宁,宁也’,俱与此同。”邵氏没有直接指出“不、毋、勿”是助词,但他意识到了“不尚”“毋宁”与“勿念”中“不、毋、勿”这三个词的相同用法。“不尚”和“毋宁”在先秦时期已有用例。例如:

(7)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左传·定公四年》)

(8)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记,从十简之篇以尚,皆无之,将何若者也?(《墨子·非命下》)

(9)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10)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从以上语例来看,“不”和“毋”都无实义,且二者都是“不/毋+V”的结构,与“勿V”相同。

对于“勿罔”之勿,程俊英与王引之不同,其将“勿罔君子”译为“欺骗好人太不该”,认为此处的“勿”应当译为“不该”,应是否定副词。

查阅《诗经》所有的“勿V”用例,共有16例,除开此处的“勿罔君子”,其余15例“勿V”皆不跟宾语,例如:

(11)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诗经·召南·甘棠》)

(12)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13)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经·魏风·园有桃》)

(14)制彼裳衣,勿士行枚。(《诗经·豳风·东山》)

(15)子子孙孙,勿替引之。(《诗经·小雅·楚茨》)

“勿罔君子”与以上语例皆不同,其结构是“勿+V+O”,若“勿罔”之“勿”为否定副词,此处“罔”之后便不能再接宾语“君子”。然“勿罔”后却紧跟宾语“君子”,说明“勿”并非副词。

相比起程氏训“勿”为否定副词“不该”,胡氏、方氏以“语助”解之更为合理。《诗经》:“无念尔祖”,《传》云:“无念,念也”,《笺》云:“今王之进用臣,当念女祖为之法。”[仅凭毛传,似不得其解,结合郑笺,便能得知“无念”之“无”乃为句首助词,无实义。由于在先秦典籍中,“无”“勿”常通用,“无念”与“勿念”亦同。

综上所述,“勿念”之“勿”非郝氏所说的“揣摹”之义,其说谬也;亦非否定副词,表示反言之词;其应当是位于句首的助词,无实际意义。

注释:

①本文所引郝氏、郭氏之语,皆参见《尔雅义疏》,中华书局2019年版。

②“鼠”通作“癙”,《诗经·小雅·雨无正》:“鼠思泣血”,笺曰:“鼠,忧也。”《诗经·小雅·正月》:“癙忧以痒”,传曰:“癙、痒皆病也。”“忧”亦“病”也。

③郝氏所引《说文》亦有误,王念孙在《尔雅郝注刊误》中指出:“念孙案,《说文》:‘綎,糸绶也。’‘絙,缓也。’二文相连,则‘缓’乃‘绶’字之讹。《玉篇》:‘絙,胡官切。絙,绶也。’是其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载:“缓当作绶。《玉篇》絙下曰 :‘絙,绶也。’此亦绶之类也。”

④参见《汉语大字典》中“宣”字下义项“通,疏通”“发散,疏散”。

⑤语料检索引自数据库《爱如生典海:中国基本古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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