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实践教学中的思政教育研究*

2022-10-21 14:26
大众文艺 2022年18期
关键词:美育思政情感

王 莉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2249)

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从美育的具体目标、美育的课程体系、美育的评价方式和内容等方面对美育教育的实施和开展进行了具体的指示。美育教育在当前承担着培养民族复兴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如何通过美育教学来升华美育教育观念,培养新时代的创新人才,是当下美育教育要尤为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实践教学中的美育

(一)美育教育的思想和实施

美育教育的思想在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从远古一直到近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均有着不同的理念。蔡元培在中国首次高度认同并正式实施美育教育,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王国维高度认同并深入阐明了“始于美育,终于美育”;梁启超大力倡导审美教育,并极为推崇“趣味教育”;朱光潜提议“人生的艺术化”,通过审美来领略人生的趣味等等,美育教育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深受重视。

近年来,国家对美育教育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在相关政策中,明确了高校的核心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重点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美育教育并不是关注于有艺术特长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而是公平地面对每一位学生,无论其艺术基础如何,都给予全面地开展和实施,关注大众审美水平的整体提升。国家美育政策还对于传统的、经典的艺术教育内容进行了重点关注,这是对新时代人才培养的全面要求,也对未来的人才培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美育实践教学

2020年12月8日上午教育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对于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明确提出了系统设计、实施路径等相关要求,要求充分认识美育的地位作用,特别是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协作意识、温润心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尤其强调美育的“实践性”特点,在美育课程体系的建立模式上进行了相应的要求,美育从过去的艺术特长培养转变为当下的“面向人人”,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参与其中。从美育的学习过程来看,学习者只有置身于艺术表现,并参与到情感体验之中,才能理解和感受艺术的美,而这些都只有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才能完成。艺术实践教学是让学生进行艺术情感体验的最直接的方式,让学生的学习从被动接受转变为自主性地探索,并将学生内心的情感通过艺术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出来,进而来实现“寓教于乐”。美育实践教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让学生展示艺术和并进行艺术的创作。美育实践教学并不是艺术特长学生的专属,而是给每一位学生都创造平等的学习机会,真正将作为美育教育的目的落到实处。

国家相关政策对于美育在实践层面的方向性引领,强调重视学习过程中的艺术感知和情感体验,强调艺术课程的实践性导向。美育实践教学重视艺术体验,是因为美育的教学目标和艺术的实际能力无法用仅仅用作者的生平、作品的时代背景、内涵等等来解释,而是要在纯本体的层面来感受艺术,在艺术教学中如果仅仅去讲解和解读艺术,学生实际的艺术能力是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的。在培养学生的审美过程中,要走入艺术,在艺术本体的感悟和领会中,发展最基本的朴素的本能,这是美育教育的意义所在。因此,重视艺术体验,突出美育教学的实践导向,注重艺术感知、情感体验,学生只有进入以艺术体验为核心的多样化实践中,才能增进对艺术的欣赏和评价能力,并在对不同艺术样式的互动融合中,通过对艺术的传达和表现能力,形成对新的艺术作品的创造能力。因此,对美育实践教学进行相关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美育实践教学的相关理念

学校的美育实践教学建立在丰富的理论基础之上,包括艺术学理论的基础、美学理论的引导,和教育学理论的支撑,相关理念渗透在美育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层面。

(一)通过审美感知,提升艺术修养和人文修养

审美感知是对自然世界、社会生活和艺术作品中美的特征及其意义与作用的发现、感受、认识和反应能力。对艺术美的需要、对艺术的审美反应以及对艺术的情绪判断等能力,是人们在生物学基础上与生俱来的感觉能力,而在感觉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综合把握的知觉能力,则需要后天的培养,审美的知觉能力往往包含着本人的生活经验,这其中带有个人的情感和理解。在审美过程中,感觉能力和知觉能力是共同发挥作用的,共同构成了审美感知。

审美感知具体指向审美对象富有意味的表现特征,以及艺术活动与作品中的艺术语言、艺术形象、风格意蕴、情感表达等。通过对艺术活动、艺术作品所反映的文化内涵的审美感知,形成了相应的文化理解,进一步领会艺术对文化发展的贡献和价值,阐释艺术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在文化理解的基础上提高了艺术欣赏能力和艺术修养。艺术修养是人文修养和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培养一代又一代具有较高人文素养的人才需要,在对艺术作品的鉴赏和在艺术活动的参与体验中,充分感受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培养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和民族自信;在感受体验不同地区和民族,以及不同国家的艺术风格,来感悟不同的文化和风俗习惯,学会包容、尊重、理解;以艺术形象的力量与美的境界来弘扬真审美,塑造美好的心灵。

(二)通过审美情感,健全完善的人格

美育教育是教育阶段过程中重要的实施内容之一,通过对受教育者审美和情感的关注和引导,对于学生人格的健全和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学校的美育教学既要符合学校教育的一般规律,适宜于正常教学的活动开展,更重要的是要突出其教学本质上的精神内在引导,以激发并唤起学生对“成人”的自觉,并在教学方法上将美育实践的特征作为基础,以传导美育精神为引领,在美育的教学内容上关注美育精神传导的实际效果。

美育教育的根本是在于培养学生“成人”的整个教育过程,这里强调的是对精神内在的完整和全面的培养,美育教育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除非人类身体上和感官上的方式已习惯于美的法则,人类便不能有精神上的自由”,美育的实践教学并不单是艺术技能的传授,而是如何达到培养学生对于审美的基本认知,“美育必定要通过特定的‘审美’方式,向现实努力中的人们持续传导‘成其为人’的生命发展自觉,持续完善人从现实生存领域面向精神高度发展、向生命深处发展的自我能力。”使学生在感知自己、理解他人和感知社会的过程中感受到内在的价值感和幸福感。

(三)通过艺术实践,培养综合的创造能力

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社会变革,各行各业都需要更多更高层次的综合性人才,推动艺术教育的综合化进程是美育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以各艺术学科为主线,汲取、融汇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的相关内容,发挥艺术教育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仅要从各学科中获取更广泛的知识,融入艺术活动及其作品之中,丰富艺术内涵,同时能够从不同学科中获得新的思维方法,促进艺术创新。一方面,文学与艺术本身就密不可分,甚至不少专家将文学称之为语言艺术,历史和哲学同艺术也关系密切;另一方面,自然科学同艺术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数字技术对艺术的表现方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艺术创作形式与艺术表现手法。

艺术不并能直接传达语义性的内容,其创造性的表现形式也正是符合艺术学科本身的属性。艺术实践活动是艺术活动的核心内容,艺术实践活动离不开感知和想象,也离不开情感和理解。正因如此,艺术实践活动既有感性认识(感知、情感、想象),同时也有理性认识(理解),使得艺术实践活动具有十分丰富的意义。艺术表现是引导学生开展艺术创意和探索表现的具体形式,通过艺术作品的模仿、创作、演出或交流展示,在艺术感知能力的基础上参与的艺术表现,具有大量艺术想象的成分,而在其表现的过程中,模仿的参与具有再造性想象的属性,由此就产生了创造性的想象过程。在引导学生进行艺术实践的过程中,极大地促进了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提升。

三、美育实践教学与思政教育

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对思政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将美育与思政教育的不同育人功能作用协同发挥,有助于共同作用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思政教育中既包括注重理性知识的理性教育,又包括在精神层面的感性教育,“艺术最重要的力量,就在于其所生发的巨大感染力能在人的精神感动中为人提供本于自心的颖悟。”用美育教育的情感体验来调动学生的内心情感,从而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自发性,是美育教育的优势所在,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比起传统的知识理念传授,使得思政教育更为创新形式并深入人心。

(一)美育实践课程中的思政教育

课堂教学是美育实践实施的主要阵地,在学科发展、教学研究、教学内容和美育课程结构等方面要持续不断地深入研究和探索,同时将思政教育理念融入美育的过程中。在美育课程结构的设置上,不仅要全面开设史论赏析类实践课程,还要开设不同层次的艺术实践体验与艺术创造类课程。艺术对于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让学生通过艺术的审美赏析、实践创造的全程参与,来获得美育的知识体系和全面的参与体验,并且在欣赏、感受艺术作品的同时,深入感受其道德与情怀,“把美作为目的和理想来追求的时候,就可以在真与善、认识与道德、现实世界与理想境界之间架起在此达彼的桥梁。”美育与思政教育的结合,提升了美育教学的深度、广度和内涵,对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

(二)美育实践活动中的思政教育

美育要基于艺术理论学习与艺术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方式,立足于美育教学课堂,同时根据艺术专业的特点开展丰富的美育教学实践活动。对于不同专业、不同艺术基础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要走出唯“专业化”的想法,而是要在全体、全员参与的理念下,使学生的美育教育得到全面开展,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多种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形式,让学生在获得美育相关的知识的基础之上,通过美育实践活动的深入体验方式,感受作品和活动中的蕴含的审美和思想内涵。美育实践活动的方式让学生从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获取,加强了学生关于美的深层感受和创造美的能力。同时,还要对学生的活动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指导,在活动中关注到育人环节中的各项衔接工作,通过美育实践课程与美育实践活动的共同配合,渗透、融合美育教育中的思政元素,全方位、多途径地发展美育和思政教育,以满足新时代对综合型人才的全面培养。

(三)美育实践评价方式中的思政教育

美育实践评价方式既包含对教师的评价方式,又包含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对于教师而言,美育教师不但要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明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还要有美育相关学科的专业素养,和运用美育相关的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的艺术审美和体验的能力,对于美育教师的评价要从其学科特点的客观规律和师德师风两方面共同考察。对于学生而言,将美育在其教育过程中的情感表达、艺术创造作为对学生美育教育实施效果的评价方式,并对其通过美育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成果予以检验,是美育实践评价的最好方式,以此将作为审美的美育和作为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的美育得到协同培养。在评价手段上,美育的评价不仅使用传统的量化评价,符合美育学科特色实际规律的质性评价方式也应纳入学生美育实施的评价方式当中。特别是考查学生在美育思政活动中的参与和表现,切实发挥美育实践评价方式中思政教育的引导作用。

总而言之,学校美育工作要在党和国家的指导下要重视美育思想,提高美育意识,从美育实践课程、美育实践活动、美育实践评价等多方面予以关注,在具有较为完善的美育实践教学的理念和体系之上开展相关的教学活动。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在美育教学的实践过程中,培养对美好人生的审美体验、积极向上的自主创造和优秀的道德品格,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养。

①相关国家关于美育的政策文件,详见2015年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5}71号)、2019年的《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以及2020年10月15日中办、国办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

②根据笔者参与2020年12月8日教育部视频会议的重要内容,对美育课程体系要深化改革,并要求要完善和建立“艺术基础知识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这三个层面逐级推进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在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方面的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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