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的多维审视

2022-10-22 06:16管秀雪
理论导刊 2022年10期
关键词:话语受众人工智能

管秀雪

(江苏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作为引领未来世界的颠覆性技术,人工智能或以技术工具嵌入,或以资本逻辑操控的路径隐蔽而巧妙地发挥着意识形态功能。在人工智能带来的新形势与新语境下,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生成和信息传播机制面临新的境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实质上是指主流意识形态实现高质量有效传播的能力,而主流意识形态固有的存在合理性并不能完全确证其传播的有效性。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聚焦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靶心,克服传播藩篱与隔阂,从而不断深化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的规律性认识,无疑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的行动逻辑

基于行动逻辑的维度考量,人工智能既是信息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也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环境的约束变量,还是嵌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技术工具。基于此,具有意识形态控制力的人工智能不仅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场景载体,也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因而,准确把握人工智能与主流意识形态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是推进纵深研究的必然要求。

(一)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人工智能彰显社会权力的本质和意识形态属性

人工智能依托算法技术,通过内容推荐、协同过滤、热点排行推荐等手段,不仅改变了信息供给与用户需求之间的适配关系,也改变了整个社会的信息结构与传播秩序,成为一种新兴的信息资源配置范式。人工智能在进行个性化信息资源配置的同时,彰显出其内在的权力逻辑和意识形态属性。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和意识形态控制力。相较于制度化、强制性的传统权力类型,人工智能技术权力所蕴含的价值逻辑和运算法则,外在表现为其“先验”地具有价值倾向和情感偏见,进而影响到人们的意识形态选择。人工智能的意识形态控制力表现为“建立在机器学习基础上的算法操纵能力”。在弱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只是实现对人的思维的模拟刻画,这种模拟刻画仅是功能上的近似,而远非等同或替代。因而,人工智能在发挥意识形态功能时,主要通过“智”来实现对意识形态内容生产和传播过程的操纵。另一方面,资本的控制者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控制意识形态传播。无论是在工业资本主义时期,还是在人工智能时代,技术的控制者多数都屈从或服务于资本。资本与人工智能的深度交融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意识形态的主体性。人工智能对意识形态的控制并非单纯的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这使得资本的控制者基于自身立场和既得利益,纷纷以控制意识形态传播为目的,展开对人工智能控制权的争夺。

(二)作为环境的约束变量,人工智能重塑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格局和“场景”

人工智能与主流意识形态融合发展,建立起作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环境的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的全方位链接。人工智能重塑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格局,使得原有的科层化传播变为扁平化传播。在传统科层化传播格局中,传播资源为传播主体独享,信息的选取和加工由人工把控,信息接受者只能接收到传播者推荐的基于大众的普遍性需要而生产的信息。人工智能被赋予传播权力后,横亘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信息资源鸿沟被跨越,原本被动接受信息的受众上升为信息传播的新生势力。自上而下的科层化传播格局被打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渐趋扁平化。同时,人工智能重塑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场景”,价值观念得以在“场景”化的传播空间中当场生成。“技术始终是一种历史和社会的设计;一个社会和这个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兴趣企图借助人和物而所要做的事情,都要用技术加以设计。”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离不开技术赋能构建的场景化传播空间,这种场景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中本体性的存在,可以消除传播主体与传播受众之间的二元对立,使传播呈现出中立性与隐蔽性的特点。

(三)作为技术工具的嵌入,人工智能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提供有利条件

意识形态是一种抽象的理念体系,既需要通过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话语生成能力对其进行原始建构,更需要依托科学技术将其本体隐喻具象化显现,从而实现在社会传播中对个人与社会的现实影响。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主流意识形态在形成之前就已内嵌特定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等统治阶级的意志以及人们的思想共识。人工智能时代,技术理性与意识形态属性的联姻打破了时间、空间、情境的局限,极大地增强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辐射范围。一是适应性反馈技术为精准供给传播内容创造了新机会。依托智能算法推荐技术,适应性反馈能够根据“受众中心”原则,通过对用户网络痕迹的数据分析进行“精准画像”,实现“千人千面”的个性化匹配。这不仅可以在掌控议题设置主动权的基础上迎合受众需求,而且可以通过传播内容的精准供给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用户“粘性”。二是增强虚拟现实技术为呈现方式变革带来了新可能。在5G技术、VR/AR/MR等先进技术的推动下,传统单靠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的意识形态呈现方式发生改变,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场域逐渐呈现出集触觉、听觉、视觉多维于一体的“立体化”表征。例如,通过“5G+VR/AR”软件体验“强渡大渡河”、运用VR技术全景展现革命烈士纪念场馆,以及将MR技术融入思政课堂、数字校园建设等。三是人机协同技术为评估与反馈传播效果提供了新条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效果的评估反馈是一项艰巨且复杂的工作,传统的评估方式和手段已不能满足海量数据泛在化的新需要。人工智能所具有的人机协同技术,在处理调查样本、分析复杂信息、研判发展动态等方面展现出强大的技术优势。

二、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的现实挑战

在人工智能嵌入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赋能主流意识形态现代化建设的同时,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的现实梗阻。信息资源个性化配置的“信息茧房”、去中心式的碎片化传播、拟态环境中的“把关转移”以及信息成瘾与泛娱乐化,都影响着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受众抵达、价值体系的整体性、话语效度与宏大叙事的主导性等,给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带来诸多挑战。

(一)个性化配置的“信息茧房”阻碍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受众抵达

人工智能在为受众提供个性化信息配置的同时,也使受众被动地陷入“信息茧房”的困境,阻碍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受众抵达。“信息茧房”是指在信息传播中,人们“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东西和使自己愉悦的东西,久而久之会将自己束缚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里”。人工智能时代,受众通过智能终端所能获取的信息资源,基本都是人工智能根据受众个人偏好或主动关注的痕迹进行个性化信息资源配置的结果。这种信息偏好的固化,让受众沦为人工智能私人订制的“信息孤岛”上的“原住民”。随着人工智能同意识形态传播的深度融合,信息与受众的供需适配程度将越来越高,“信息茧房”桎梏的影响将逐渐扩大。一方面,主流意识形态由于其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呈现出特殊的严肃性、抽象性与厚重感,加之其传播方式简单直接、传播内容稍显枯燥等原因,导致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动接受度和积极认同度较低。在人工智能时代,为追逐“流量”和利益,算法推荐基于工具理性又往往只推荐受众感兴趣的信息。这导致受众更难以接收到层次更高、位阶更高的主流意识形态信息。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信息空间和舆论场域,“信息茧房”中的同质信息不断被推送,并以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出来,易使受众误以为所接收到的就是信息的全部,从而严重窄化受众对社会的整体认知,阻隔了异质信息之间的交流。一旦主流意识形态未能占据这个场域,那么置身于其中的受众便很难与场域外的主流意识形态产生联系,从而引发受众价值观念的分化、意识形态的冲撞,阻碍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受众抵达。

(二)去中心式的碎片化传播破坏了主流意识形态价值体系的整体性

在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是确保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前提条件和现实要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升级,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场域中的受众不再是被动的、单纯的信息接收者,每个受众都是自己的话语中心,不仅可以自主圈定符合自己兴趣、爱好和需求的信息空间,还可以自由地参与到信息的生产、加工和传播等各个环节。智能网络媒体去中心式的碎片化传播,使受众极易产生价值盲从和价值迷失,进而破坏主流意识形态价值的整体性。具言之,主题分散、内容纷杂、形式多样、价值不一、评论转发随意的去中心式的碎片化传播,不仅割裂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而且稀释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粘合度。伴随着层出不穷的“热搜”“头条”,“观点和情感聚众的传染和传播会导致行为发生快速的、预料不到的转变”。网络空间随时可发生的去中心式的碎片化传播在为社会情绪的表达提供便利的同时,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受众思考的碎片化、获取内容的片段化以及表达输出的零散化,严重影响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价值整体性的理解。另外,去中心式的碎片化传播还导致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多元价值带来的挑战,此种挑战内生于受众自身及其所处社会的公共价值秩序中,不断消弭受众的反思及批判意识,容易造成受众对自身价值判断的错位。

(三)拟态环境中的“把关转移”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效度

最早提出拟态环境概念的李普曼认为,“每个人的行为依据都不是直接而确凿的知识,而是他自己制作的或者别人给他的图像”,其中置于人与现实之间的便是拟态环境。在此意义上,人工智能时代的拟态环境是真实世界的仿像,是智能传播媒介经过一系列价值选择和再加工展示出的符号化的信息环境。所谓“仿像”而非“镜像”,在于拟态环境存在隐蔽性极强的“信息偏差”风险。在传统的拟态环境中,信息传播过程存在的信息把关和纠偏矫正机制往往能将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控制在最低水平。然而,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拟态环境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成为信息的发布者或是接收者,两种角色不再分离,受众也不再受传统“把关人”的约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愿意接收”的信息,而不是所谓“应该接收”的内容。因而,作为信息流量和流向的主要把控者,人工智能被赋予了部分的“把关人”职能,这种“把关转移”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效度。一方面,拟态环境中的“把关转移”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温度。人工智能依靠提前嵌入的计算机代码极大提升了信息筛选与推送、数据分析与处理的能力。而计算机代码对价值的判断和内容的判定依据是提前设定好的、冰冷的程序以及对受众喜好和行为的机械判断,缺乏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把握和判断,难以实现传播过程中的情感互动和共鸣,无法发挥真正意义上“把关人”的作用。另一方面,拟态环境中的“把关转移”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力度。人工智能时代的网络语言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并非完全契合,网络语言的戏谑化、低俗化、娱乐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而“‘把关’流程往往发生在信息发布和流通之后,其实质上是一种后置性和补救性把关”,致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面临前所未有的失语风险。

(四)信息成瘾与泛娱乐化冲击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宏大叙事的主导性

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强调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回答如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以及人民幸福等问题,其内容呈现在形式上具有宏大叙事特征。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宏大叙事的主导性,是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多元社会思潮与凝聚社会价值共识的重要保证。随着人工智能化网络生存方式的普及,以智能算法推荐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并形塑的信息成瘾与泛娱乐化,冲击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宏大叙事的主导性作用。人们不由自主地沉浸于智能算法编织的数字世界,时间、精力被不断推送而来的海量数字信息所占据。信息成瘾会不断消融人们的警惕意识和自觉意识,侵蚀人们的主体认知能力和复杂思维能力。这些成瘾信息既可以是只言片语、章节片段,也可以是一张照片、一条弹幕甚至是一个符号。这种碎微式的个人叙事或日常生活的微观叙事,往往缺乏完整的叙事语境,片面、主观而又具有煽动性。长此以往,这种信息成瘾、碎微议题盛行的算法文化生态将导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的偏离,挑战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宏大叙事的主导性。“泛娱乐化”与“信息成瘾”都是智能算法推荐的产物,二者互为因果,相伴而生。资本逻辑在这种喧嚣的泛娱乐氛围中侵蚀着主流意识形态宏大叙事的价值逻辑。在信息成瘾机制的强势推动下,部分内容提供商为了吸引流量,攫取“眼球经济”,以娱乐化、庸俗化的信息内容解构宏大叙事、戏谑主流权威,在获取利益的同时试图覆盖主流意识形态信息。

三、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提升的实践进路

基于内在的技术逻辑与资本力量,人工智能时代技术发展新业态与信息传播新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这种新业态与新趋势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提供了发展机遇,也给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提升带来了诸多挑战。如何应对新局面并有效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提升,既需要推进“智能驱动”和聚焦“内容生产”,实现话语智慧升级,凸显核心价值赋予;又需要站稳“人民立场”,夯实“共建共治”,将政治议题“生活化”,坚持技术规约与法德并重,综合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精准力、影响力、感染力和监管力。

(一)推进“智能驱动”:实现话语智慧升级,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精准力

话语是构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前提和基础。这就要求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能够主动学习和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坚持靶向信息传播的理念,利用“智能驱动”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智慧升级,做到精准高效传播。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并学习掌握人工智能技术。意识形态传播虽然不是人工智能应用的典型领域,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工智能已然成为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利器。对此,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应持有积极态度,自觉培养技术意识,打破对人工智能的认知局限,主动探寻人工智能在思想价值引领方面的内在驱动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可以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自身技术本领,并自觉将所学运用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的构建中,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工具优势。另一方面,要善于运用技术,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智能输出”。相较于传统的技术手段,人工智能在信息分析、判断、趋势预测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这极大地提高了其信息分析的效能和精准度。因此,应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对受众的思想动态、兴趣偏好、行为取向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对社会热搜和舆论热点进行精准研判,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智能输出”。一是要借助人工智能对受众阅读习惯、点击评论点赞等网络痕迹进行跨平台追踪,以此科学细分受众,力求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与特定传播受众的精准匹配。二是要在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智能输出”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类别受众的认知水平差异,选择个性化的传播内容,增强用户粘性。三是要把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输出”的最佳时机,即找准受众最期待、最需要的时机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带动受众的情绪情感共振,进一步提高受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

(二)聚焦“内容生产”:凸显核心价值赋予,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影响力

创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凸显核心价值赋予,增强其价值魅力,是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内在支撑。人工智能的发展在加速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智慧升级的同时,也为重塑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生产力提供了新机遇。因而,要善于在生产内容时赋予核心价值,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影响力。一是要在推动内容与时俱进的基础上永葆思想理论先进性。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并非静态不变,而是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处于不断发展的态势。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生产和价值传播难免受到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冲击和干扰。对此,既要高度警惕人工智能技术背后的意识形态风险,又要清醒认识主流意识形态和多元社会思潮冲突的价值根源。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相统一的原则,生产赋予主流价值的优质内容,将其融入智能算法“推荐池”后进行合理推送,强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供给。同时积极拓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渠道,捕捉受众的利益诉求并给予回应,从而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生态。二是要在科学设置议程的基础上提高内容的价值引领水平。科学的议程设置有助于吸引受众关注、提升受众认同,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价值引领力。人工智能时代,传统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面临弱化的风险,具体表现在议题设置速度相对滞缓、易受外部平台因素限制等。科学设置议程就要善于利用人工智能对网络信息进行科学分析,预先进行潜在信息采编,把握议程设置的主动权。同时要加强传统媒体与智能媒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满足受众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扩大议题传播的辐射圈,并采用“引”与“疏”相结合的方式,在坚持主流价值控场的前提下包容思想的多样性,通过讨论、争论、辩论等方式达成共识,防止主导议题失焦。

(三)站稳“人民立场”:关注日常生活世界,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感染力

人工智能时代网络舆论生态的快速变迁引发了社会精神领域的深刻震荡,主流意识形态应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实践指向,关注受众的“日常生活世界”,回应受众关切,不断增强自身传播的话语解释力和价值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感染力。一方面,要根植于人工智能的现实基础以及社会公众的生活实践,做到抽象的政治议题与具体的民生议题相统一。日常生活世界的“点点滴滴”不仅能发挥政治象征和隐喻的功能,而且可以体现出重要的政治价值和理念。只有聚焦深层社会问题,解决受众最关切的生活难题,赋予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生活气息,才能使受众真正认同主流意识形态。人工智能时代,在设置主流意识形态议程时,不仅应注重抽象政治议题向具体民生议题的转化,把抽象晦涩的“政治元素”“理论话语”尽可能地转化为接地气的“生活元素”“日常话语”,而且要善于在备受关注的日常话题中提炼民生议题,构建“民生议题政治化”的转化机制,实现议题理论引领性与实践指向性相统一。另一方面,要根植于“现实的人”的发展,做到承载“中国梦”的宏大叙事与承载“我的梦”个体叙事相统一。随着现代化技术媒介的广泛应用,个体的自我意识在人工智能时代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情绪表达、自我展示、体验分享优先于外界评价,每个个体似乎都有一套自洽的“真理”。事实上,理性化的承载“中国梦”的宏大叙事与具体的、情感化的承载“我的梦”的个体叙事在整体上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因此,要构建宏大叙事与个体叙事相互融合的机制,既要运用故事、图像、文学等多维叙事形式将宏大叙事主题进行生活化、具象化的话语转化,也要避免因过度追求生动通俗的叙事策略而遮蔽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政治性和科学性。

(四)夯实“共建共治”:技术规约与法德并重,加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监管力

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有效的信息监管是提升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重要条件。拟态环境中“把关”发生转移,“先发表”“后过滤”成为智能空间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常态。在这种复杂的信息流通模式中,必须重视人工智能技术规约的建设,加强法律监管,不断提升受众的道德自律和媒介素养,构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监管的“智慧把关”体系。首先,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监管离不开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有效的技术规约对于净化人工智能话语空间具有重要作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监管不仅要从源头上约束、限制不良信息的传播,而且要主动将主流意识形态作为技术推广的核心融入代码开发、算法优化等环节。其次,技术规制下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监管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提升智能空间的立法效率,用法律约束技术开发行为,并依法建立风险预警、监测、研判等机制,加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监管水平。

最后,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监管离不开传播主客体的道德自律与媒介素养的助力。作为在既有伦理规范基础上主动实施的自我约束,道德自律是通过外化为个体自觉的行为实践进而作用于物质世界的力量,相较于“他律”由外向内的干预,道德自律往往更强调由内发力的约束,“自我把关”“自我约束”以及“自我纠偏”等行为是道德自律的外在表现。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监管最佳的状态是能将外在“他律”的规约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内在的自我意识和自我约束。同时,应加强人工智能赋能的媒介素养教育,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当下,媒介工作者需要提高媒介素养,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倒逼每个在场的个体都要培养良好的媒介素养。只有每个个体都具有良好的媒介素养,才能保证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立得住”“站得稳”“跑不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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