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倚性与社会平等
——内格尔平等思想研究

2022-11-21 10:06
关键词:功利主义优先立场

潘 逸

(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关于平等这一问题的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但是在这一时期的平等仅仅是对于城邦公民而言的平等,城邦以外的人以及奴隶是不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的。到了中世纪时期,在宗教平等观的影响下,人们普遍认为人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世人所经受的苦难都是因为前世罪孽而被上帝所惩罚,因此都是属于平等。自启蒙运动以来,平等正式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和政治思想成为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被越来越多的人追求并投身于研究。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就提出了人自由、平等、理性并具有尊严。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平等的自由原则、公平机会原则和差别原则构成正义原则,罗尔斯构建的以平等为核心的正义原则使得平等主义思想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托马斯·内格尔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平等研究的特殊视角,他在关于平等问题的研究之中引入人性的问题,开启了平等主义研究的一个全新视角。

在对人性理解的基础上,内格尔进而对平等主义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剖析。在大多数人身上都存在着自我分裂,内格尔从中敏锐地捕捉到了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并置。内格尔从中看出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仅仅在于表面,其内核在于个人内部的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分裂,同时代表着偏倚性与非偏倚性之间的对立。内格尔从这种二元并置出发,揭示平等主义内在的根本矛盾,并试图解决这一矛盾。

一、平等主义的困境及其根源

以法国大革命为节点,社会大众开始接触到平等这一政治伦理思想,社会上开始兴起追求平等的思潮。“改造社会制度以使物质条件更加平等的合理性,虽然通常被人们所接受,但很少得到证明。”[1]自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西方的政治哲学主题从一开始的自由逐步转变为平等,自此,哲学的研究的核心问题变为平等。正是因为平等思想的不断发展以及大众对于平等思想的关注,平等主义的各种理论得以发展。不同的平等主义主张不同的分配方式,在“如何分配”与“分配什么”的问题上存在非常大的分歧,因此这也是每一种平等主义所面临的问题,也就是平等主义的困境,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必须要从根源出发。在内格尔看来,平等主义困境的根源在于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并置,以及在每一个个体之中的个人性与非个人立场的分离。这就是平等主义困境的最根源问题,也是最大问题,任何不从此根源问题出发的解决方式都不是充分的。

(一)个人性立场与偏倚性

个人性立场通俗来说是指个人站在自己的视角看待问题,在个人性立场下,个人对于与自己相关的事物会格外关注,认为与自己相关的事物是极端重要的。我们从自身的立场出发去观察事物,从个人立场出发处于世间,对于一切事物会自然而然带入自己的立场思考,并且这种心理倾向是根深蒂固的,这种个人立场就注定了每个人的想法与做法都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这种现象并不是不道德的,相反,正是这种个人立场,才能将每个人区分开来。

个人性立场的特性是从个人出发看待问题,包含着个人主义的色彩,因此个人性立场天然地具有一种偏倚性,这是由个人性立场的特点决定的,个人总是对与自身利益展现出一种偏倚性的关切。 “从每一个带有特殊关切与顾念的人自己内在于这个世界的观点来看,他对自己来讲极端重要,他被置于一系列同心圆的中心,这些同心圆与其他同心圆之间的联系迅速减少。”[2]个人更倾向于会从个人性立场看待问题,这是一种更普遍的,条件反射性的选择,因此会更为重视自身利益。而如果过于重视自我,而不关心他人的价值,则与他人的关系必然会走向终结。以个人性立场出发对待他人,就必然会导致与他人关系的疏远,最终再无交集。

在内格尔看来,个人性立场不仅仅意味着个人对自己的相关利益的关注,同时也包含有对于共同利益的集体认同感与非常强烈的忠诚。这就意味着,个人立场并不仅仅是代表个人的立场,如果个人在团体之中,并且团体的利益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个人的利益,那么个人性立场就将表现为对集体的共同利益的维护,直接扩大了偏倚性的范围。

同时,个人性立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人本身就是复杂的个体,世界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个人性立场会不断地随着个人的思想与精神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人的思想在不断变化,而个人性立场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不同的立场,也将会有不同程度的偏倚性。

每个人看待事物都会存在着偏倚性,这是由人的个人性立场决定的,同时由于每个人的个人性立场又有所区别,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区别于他人。处于不同的个人性立场,会有这不同的偏倚性,而偏倚性也并不只是针对个人。个人性立场同时也是一种独立形式,因此,个人性立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尤为重要,并且是不可忽略的。

(二)非个人立场与无偏倚性

非个人立场是从公共或集体出发而思考问题,是超脱于个人性观点而存在的,并且直接与道德挂钩。虽然,我们的个人性立场根深蒂固,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存在着这样一种能力,即超脱自我来看待与思考问题,超脱于个人性立场来面对世界。然而非个人立场并不表示着更高的境界,非个人立场甚至不能独立存在,不可能超脱于个人性立场以外。由于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是由于自我的分裂而产生的,因此站在非个人立场思考问题,并不代表个人性立场的消失,这两种立场是同时存在的。

非个人立场通常意味着普遍的道德标准与要求,在非个人立场之下,相当于在以上帝的视角看待问题,会自然而然地抛开与自己相关的一系列思想、欲望、感情去看待问题,因此就算是个体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之中也存在有非个人的价值,这种非个人价值并不只对于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有偏倚性,而是不偏不倚的看待所有的事物。个人性立场将自我与其他人分离开来而单独考虑,而非个人立场并不会把任何人当做是特殊的个体,因此不会将自我与其他任何人分割开来考虑。

“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很重要,而且没有人比任何其他人更为重要。”[3]在非个人立场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其他人更为重要。在生活中的某些特定场景与特定关系之中,会有这样一些个体对其他人有着更大的价值,因此显得比他人重要,但这是个人性立场夹杂其中的结果。在非个人立场之中,对于人的生活价值有一条统一的基准线,每个人就重要性而言都是统一的。可以看出,从非个人性立场出发看待一切个体,都包含着不偏不倚的特点。而这一不偏不倚的特点正是包含着平等主义的思想。“这种无偏倚性不但在它把他们都同样地当作某种组合函数的输入的意义上是平等主义的,而且在这种函数本身给予境况较差者生活中的改善以特别权重的意义上也是平等主义的。”[4]

个人立场反映了每个人个人主义的一面,而非个人主义则是跳出个人主义,以上帝视角看待现实世界。显然,上帝的视角更具平等主义色彩,更具不偏不倚性。因此,人们渴望在非个人立场的作用之下建立一种不偏不倚的社会准则与平等主义的社会制度。

二、内格尔的平等观

内格尔对平等的思考与个人内部立场的二元并置思想密不可分。从非个人立场来看,每个人都有着同等的价值,内格尔的平等观也内在地要求一种无偏倚性,无偏倚性因其自身也是平等主义。而抛开个人性立场只谈非个人立场的平等也是不对的。内格尔主张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有机结合,将偏倚性与无偏倚性保持在一种适当的程度。

(一)平等主义与无偏倚性

平等主义理论要求人们在某一方面是平等的,在社会上就表现为对社会的平等要求,即所有的社会成员必须得到平等的对待。这同样也是社会群体的大众追求。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平等主义的表现,也是无偏倚性的体现方式,由此可以推断出任何的平等主义理论中都包含着无偏倚性的要求。虽然平等主义思想之中包含着无偏倚性,但是却不能说无偏倚性本身就是平等主义。

而对于这一理论,内格尔又创新性地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即:就本质而言,无偏倚性意味着一种对于事物不偏不倚的态度,从根本上就是一种平等主义。如果无偏倚性本身是平等主义的,它必须不偏不倚地对待所有个体,将自身的利益与情感完全抽离,以上帝的视角看待世界,不带入个人性的欲望与相关利益,承认每一个人都不比其他任何人更重要,每个人在生命价值上都有着同等的重要性。在内格尔看来,这是平等主义制度下所应有的特点。

同时,内格尔指出,在边际效用递减的影响之下,即使无偏倚性并非是平等主义,按照无偏倚性的分配方式,在分配结果上也会无限接近于平等主义。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同等的筹码加在不同的基数之上将会有不同的结果。例如,一万薪酬外加一万奖金和十万薪酬外加一万奖金,这两种情况中,一万薪酬所附加的一万奖金会花费在更重要性的东西上,因为人们总是倾向于对重要性较高的事物具有更大的迫切性,而在满足了对重要性较高的事物的需求之后才会考虑满足相对并没有那么重要的一些需求。 “人们在其基本需要与欲望上具有足够的相似性,从而某种大体上可以比较的东西在人与人之间是存在的:较之以一个明显富裕得多的人,可转移的资源总是会使一个更穷的人受益更多。因此,如果从非个人立场来看,每一个人的利益有同样的分量,如果存在一种支配更大利益的假定,那么对于既定量的资源,就会有一种偏爱更多平等而非更少平等的分配的理由。”[5]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在边际效用递减的影响作用之下,从非个人立场出发进行资源分配,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获利最大。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特性,即使境遇较好的人损失了较多的利益,分配的结果仍然会是合理并且符合平等主义的。

内格尔认为无偏倚性因其自身也是平等主义的,无偏倚性意味着跳出个人性立场的偏倚性,以上帝的视角看待这个世界,因此无偏倚性对每个人的利好关切都是不偏不倚的,它不关心新增加的利益应该被分配给谁,自然也不会执着于新增加的利益应该分配给谁。但是当我们面对能够让更多的人在更大程度上受益和让更少的人在更小程度上受益的抉择时,无偏倚性在任何情况下相比后者都会更加支持前者。内格尔认为,如果处于较差的境遇的人并不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处于不利地位,那么这种情况就表示着不平等。而如果给与境遇较差者优先性,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恰好减轻了不平等,保障了平等的可能性。无偏倚性的想法中包含着对境遇较差的人,或者说对弱者的一种关切的优先性,而这种优先性能够使结果符合平等主义规范。

从非个人立场出发,由于其不偏不倚性,非个人立场对于境遇较差者也不存在多余的关心。 “在它吝惜境况较好者那些对境况较差者没有任何损害的利好的意义上,它不是平等主义的,因为不偏不倚的关切是普遍的。”[6]无偏倚性对于任何人的利好关切都毫不关心,对于任何人的利益得失都是不偏不倚的,因此,在利益的分配中,处境好的人获得和处境差的人获得对于无偏倚性态度来说并无区别,因此,纯粹的无偏倚性并不会带来平等主义,而是会加剧不平等的现象。

(二)对既有道德平等概念的批判

就如何解决不同的人之间在利益分配之中的冲突问题,功利主义、个人权利理论与平等主义三者展开了争论。这三者间的争论即是关于平等价值的争论,也是关于人应当被怎样平等对待的争论。功利主义者认为,在分配时需要计算如何分配使得效益最大化,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每一个人的利益。个人权利理论者认为,平等主义的要求就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个人的自由不受他人制约。平等主义者认为,这一要求体现在对所有利益的平等分配上。内格尔对以上三种不同的道德平等观都进行了批判。

1.对功利主义道德平等的批判

功利主义并不考虑动机和手段,判定事物正确或错误的标准仅仅在于是否能增大快乐值。功利主义以“最大幸福”为原则作为分配的依据,同时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与之相对应的功利主义道德平等原则是要求计算每一个人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占有等量的利益。每个人都只能算作一个,没有人可以算作一个以上。[7]功利主义确实考虑每个人的偏好与利益,但是在收集到偏好与利益之后,需要根据自身给偏好与利益的重要性进行分配,最终得出一个相应的比例。而最后的分配结果的多少与人数的多少并没有关系,而是在于分配时对于利益的计算结果,在于此种分配方式是否能够获得最大利益。就像内格尔分析的那样,“功利主义的道德平等就在于让每一个人的利益在决定最好的总结过中同样起作用。”[8]

功利主义一直以来也受到了非常多的批判,这些批判思想普遍认为这样的分配标准太过主观,并且将人们的恶的欲望与偏向也考虑在内,同时对恶的欲望进行满足。对于这一观点,穆勒对高级快乐与低级快乐进行了区分,然而这种区分仍然包含着主观的情绪。这种功利主义的分配原则并没有按照客观的标准去衡量需求,而是单纯地根据个人的喜好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并不是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统一的,因此并不是一种公平的衡量尺度。而内格尔认为,即便统一出一种客观的标准,也会由于不同的人之间的巨大差异对每个人进行考虑。虽然功利主义的道德平等将每个人的利益、需求与偏好都纳入了考虑,但是即使纳入考虑,每个人的需求到最后都有可能会被忽视。人与人之间的需求之间产生冲突是普遍现象,因此需要进行取舍。最终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某个个体的需求和利益被多数裁定的计算所采用,但是由于与别人的要求所冲突,最终并没有得到满足。

功利主义的道德平等同时还涉及到边际效用递减的问题,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特性,只要能够达到边际效用递减的平等,就能够实现平等分配。而这种边际效用递减的前提是以无偏倚性的态度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只有保证无偏倚性,利主义这种根据边际效应递减特性的平等分配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从而实现功利最大化的结果。而无偏倚性所代表的非个人立场并不能完全撇除个人性立场而单独存在,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是个人内部的自我分裂的结果,在个人内部是二元并置存在的。功利主义只是考虑了功利的最大化,而忽略了个人立场。虽然功利主义道德平等在一开始正视每个人的需求,将每个人的需求收集之后作为整体结合在一起,进而追求功利最大化。看似并没有忽视个人立场,然而即使功利主义会将每个人的利益要求纳入考虑,但是最终得出的结果仍然会牺牲掉一部分人的利益。

2.对个人权利主义道德平等的批判

与功利主义的道德平等不同,个人权利主义的道德平等直接决定行为本身是否可以被接受。个人权利主义的道德平等强调个人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个人权利主义的道德平等反对功利主义一切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反对因为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同时也反对为了弱者进步而分配较多利益从而损害强者的利益。个人权利主义不同于功利主义的多数原则,而是直接就行为本身直接判定该行为是否正确。个人权利主义要求不能侵犯任何人的权利,每个人的权利都神圣不可侵犯。个人权利主义的道德平等主要在于给每个人划定了一个行事区间,在这个区间内的行为都不会侵犯他人的利益。

内格尔对个人权利的不可侵犯性进行批判。个人权利道德平等强调权利的不可侵犯性,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对于任何人的权利都不容侵犯,在道德上宣判错误。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对于别人的行为有一种否决权,可以限定他人的行为,限制他人所做的事情。而这种对他人的限制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对他人权利的限制。在这种理论之下,即使对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能够保全大多数,也是错误的。内格尔认为对于权利的侵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是错误的。人的权利多样而庞杂,在这些权利之中按重要性可以分出轻重缓急,因此不能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任何权利都是不可侵犯的。在必要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极其重要的目标,而侵犯稍不重要的权利是可以理解的。另外,在绝对权利的条件下,每个人的行为都被界定在一个范围之内,这这一范围之外的行为是侵犯他人权利,是被他人所不允许的。而在这一范围之内所做的事情也是非常广泛的。再者,范围内做的所有事都被允许,势必会导致较低的道德观,道德失去了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

个人权利的道德平等只能称得上是有限的平等,它只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即使是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换取大部分人的利益也是不可取的,因而对现实中的不平等是没有涉及的。在权利主义的道德平等之中,平等仅仅作为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只有维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才是目的。可以说,个人权利主义的道德平等更注重于形式平等。如果说功利主义更多的注重非个人立场,那么个人权利的道德平等则更多的注重个人性立场,因此也是一种片面的平等

3.对平等主义道德平等的批判

与上文所述的两种道德平等相比较而言,平等主义的道德平等更为模糊。平等主义的道德平等比功利主义的道德平等更加侧重于非个人立场的运用。平等主义的道德平等将各种权利与需求之间分出轻重缓急,讲究优先次序。平等主义道德平等更注重于最终结果,而不注重行为本身,这点与功利主义十分相似。然而,与功利主义不同,平等主义道德平等并不是按照多数裁定的原则,而是讲究个体需求的优先性,因此平等主义的道德平等又比功利主义更注重个人性立场。

平等主义理论按照迫切性的有限顺序来解决不同需求之间的冲突问题,而在确定优先性顺序的时候将会遇到一些问题。首先,确定优先性顺序时所遵循的标准多是单一的客观标准。而如果采取这一标准,是否能够将每个人的不同的利益与需求考虑在内?由于人性内部的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二元并置,对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都应当进行考虑,因此在确定优先性顺序时应当采用多元化的客观标准。其次,这一标准应当针对于每个人进行制定,而每个人在不同时期的思想又是不同的,因此建立这一标准十分困难。

任何平等分配原则,都不应当将个人的感情带入分配这一行为中,因此个人的偏爱也绝对不能作为一种分配标准。即使是不那么合理的分配标准,也应当有一个客观的准则来判断个体的迫切性和需求性。正如T.M.斯坎伦所说的那样,“某人为了替他的神立碑,宁愿放弃不错的饮食,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他要求别人援助他的计划的理由,同要求援助使他能吃饱一样有力(即使假定要求别人作出牺牲是一样的)。”[9]以纯粹的个人性喜好作为分配的标准是不可行的。

而解决平等主义的优先性顺序问题,其关键在于如何确定谁是境况较差者,谁是境况较好者,以及如何确定这一程度。在平等主义的优先性规定中,每一个有着更迫切要求的人,都比不如他迫切的人有着更高的优先性。平等主义的道德平等同时考虑了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但是由于平等主义道德平等并没有提出确切的解决方法,因此仍然会面临一系列问题。

(三)对罗尔斯优先论的批判与继承

谈论平等问题绕不开优先性的问题,优先性与资源分配直接挂钩,而平等绕不开资源分配问题。针对平等主义下的优先性问题,罗尔斯与内格尔相继提出了优先论,下文将就这两种优先论进行对比。

1.罗尔斯的优先论

罗尔斯的优先论之中包含两个论点。其中一个观点是自然的社会的并且能够影响福利的偶然因素本身并非是应得的,因此由这些偶然因素产生的利益分配差别是不合理的,会造成不平等的后果,而这是不可取的。另一个观点是功利主义的道德平等更适用于单个个体的决策。就单个个体而言,个体可以由自我决定为了换取更大利益而牺牲一部分的利益,但如果将这种分配方式放到群体身上,就势必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个人得到了一定的利益,而利益的损害方却是另一个人,这种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

2.内格尔的优先论

内格尔在罗尔斯的优先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且对罗尔斯的优先论作出了一系列的观点修正。内格尔反对罗尔斯观点之中的境况较差者所拥有的绝对的优先性。在内格尔看来,罗尔斯的优先性并没有考虑人数的问题。改善中产阶级的经济水平与改善赤贫人员的经济水平相比,看起来是后者具有较大的优先性,但是如若加上人数,当中产阶级的人数足够大时,优先性便不能再这样规定。也就是说,在内格尔的优先论之中,倾向于给与境况较差者多一些的关爱,但是这种较多的关爱是屈从于人数的,在面对人数足够多的境况较好者的足够大的利益之下,内格尔还是会倾向于选择后者。

相比之下,罗尔斯的优先论有着一种绝对性,并不考虑人数,也不会考虑整体利益,仅仅是满足境况较差者的要求,这是内格尔所不认同的。在内格尔看来,完全不考虑分配得利益者的人数以及获得的利益的总量的大小,只是认为利益之应该分配给境况较差的人,这是不合理的。

内格尔提出,平等主义的优先论的道德基础在于每一个有着迫切需求的个体都比那么迫切的个体有着更高的优先性,因此有着更迫切需求的个体在分配利益方面更具有优先性,但这种优先性无法构成绝对。内格尔的优先性是相对的,他认为给与境况较差者优先性是完全可取的,但是这种优先性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平等并非是唯一的价值,在全面的度量下,境况较差者的迫切性并非是一定比境况较好者的迫切性强。平等问题视域之下,并不只能看迫切性,如果迫切性较大者的轻微改善与迫切性较小者的巨大改善放在一起比较,则迫切性较大者的优先性需要再次考虑衡量。因此,综合多种因素、多种情况的考量,境况较差者的绝对优先性是不合理的,应当给与境况较差者相对的优先性。

同时,境况较差者的优先性与其具体境况也有着直接关系。例如,步入小康生活的人们在道德上并不比富豪们有更高的优先性,而赤贫人员与步入小康社会的人们相比确实有着较高的优先性。另外,内格尔认为境况较差者是否具有优先性还需要考虑一个前提,即境况较差者之所以有着较差的遭遇是否能够归咎于自己的行为,但是内格尔并未提出如何判断是否能够归咎于自己的行为,并没有对优先性作出清晰的划分,甚至没有规定如何成为数量足够多、如何称为利益足够大,因此可以说内格尔的优先论是一种模糊的优先论。

三、平等主义的问题及局限性

平等主义理想在政治上遭遇了失败,并且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动荡问题。平等主义的实施有着相当的难度,同时,平等主义也一直受到反平等主义者的诘难。

(一)乌托邦

平等主义之所以受到反平等主义者的诘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反平等主义者看来平等主义只是一种政治理想,有着一种不可行性,究其根本是一种乌托邦主义,只能停留在思想之上。

“乌托邦”出自托马斯·莫尔的著作《乌托邦》,意味美好但却不存在的地方。乌托邦精神长久以来伴随着人类,可以作为人类的精神食粮不断催人奋进,同时也会因为可望而不可及而无法实现,因此造成不少的悲剧。作为一种批判与指责,平等主义被认为虽然美好却遥远而不可及。需要警惕的是,乌托邦在人类历史之中始终作为一种双刃剑存在,因此需要警惕。

平等主义是一种尚未达成的政治理想,因此天然的存在有乌托邦的风险。由于平等主义尚未实现,因此更加趋向于乌托邦主义。“一种理论,如果它描绘了一种集体生活的形式,人类或大多数人都不能过那种生活,那么它在贬义上是乌托邦的。”[10]如果即使平等主义再美好,只要它无法在多数人间实现,就注定走向乌托邦主义。平等主义下,每一个个体都得到平等的对待,享有平等的权利,一切利益与资源都是平等分配,在如今看来是不可能实现的。现实生活之中的巨大不平等仍然困扰着绝大多数人,因此按照内格尔的这一观点划分,平等主义毫无疑问是乌托邦主义的。

而平等主义的政治理想是为人类更为美好的生活所服务的,因此就需要避免乌托邦。在内格尔看来,非强制性的措施并不能解决平等主义的乌托邦趋向性问题。例如,两个人都看到了地上的十块钱,他们彼此间并不认识因此不会互相谦让,他们会采取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分配,例如先到者先得。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例子都可以依靠非强制性措施来解决,当所面对的利益或损失足够大时,人性无法经受住考验,个人性立场的偏倚性在这时会占据人们思考的主要地位。例如,如果面对一个亿的分配,每个人都想要想尽一切办法获取更多的钱,同样,当面对一线生机,每个人都想成为最终活下去的那个人,无偏倚性在这种情况下将会被个人性立场完全压制。

而要避免乌托邦主义,必须要达到两种立场的有机平衡,全面而清晰地考虑到两种立场。对此,内格尔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追求一种相对平等,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不平等的存在,以保证每个人都拥有最基本的权利,这种解决方案能够防止不平等的更大化,使境况较差者的境况不至于更差,境况较好者的境况不至于超出更多,因此社会的整体水平相对来说比较平稳,社会的贫富差距也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另一种方案则需要各方尽较大的努力,就制度而言,需要作出改变,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就个人而言,个人的心理需要作出极大的改变甚至于升华,这一决策需要在这决策之下的人有相当的水准,这一点与共产主义的要求异曲同工。但是,这种转变需要时间,并且在较长的时间内,也不一定会见效。如果个人的心理上作出了这一改变,则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会大幅度减小,社会发展会变得缓慢乃至于停滞。第二种措施下的平等主义会不可避免地走向乌托邦主义。第一种措施不至于走向乌托邦主义,但其并不能达成平等主义的愿望,只是一种相对的平等,“自由之成为可能,正是因为这些限制。”[11],而同样的,这些限制也使得平等成为可能。

(二)划分标准的局限性

既然平等主义无法回避利益的分配问题,就会涉及到利益分配的标准问题。由于个体内部会分离出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在个人性立场的作用下,每一个个体都会对利益分配有不同的理解,虽然非个人立场与个人性立场会一起作用,但是每个人的非个人立场作用比例不同,不可否认存在个人性立场相较于非个人立场起了压制作用的个体。平等主义要求的划分标准需要被每个人所接受,而当面对极端个体时,这一要求便不能被满足。如果满足极端个体的要求,势必会极大程度损害他人利益,他人便不能接受,他人的利益与需求便没有得到满足;而如果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则极端个体的利益就没有得到满足。因此,平等主义的这一要求就划分标准的实践而言是难以做到的。

四、平等主义的可能性及其意义

正如如内格尔所说,无论政府假借平等之名作出多么错误的决策,导致多么严重的经济灾难,平等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理想仍然有着其抵挡不住的魅力。面对现实的种种不利理论,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平等主义何以可能,下文将就这个问题展开论述。

(一)平等主义的正当性与可能性

1.平等主义的正当性

论述平等主义的可能性问题,归根究底就是在论述平等主义的正当性问题,而对正当性的寻求就是对全体一致的寻求。[12]

全体一致,“既不是那些持有他们碰巧具有的动机的人们之间的实际的一致,也不是那种理想的一致——它纯粹起因于存在着一个单一的正确答案,每一个人都应当因其独立的正确性而接受它——而是某种介乎期间的东西:一种在许多方面如其所是的人们之间可以达到的一致性,只要他们也是合乎情理的,并原因在理性(reason)的范围内朝着使得一种共同的辩护框架而已可能的方向去修正他们的主张、要求和动机。”[13]由此可以看出,全体一致是及其全面的,是能够考虑到每一个个体的遭遇,考虑到每一种情况的可行性的。这种全体一致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都是可以实践的,同时,它对于整体来说也是合理的。内格尔的这种全体一致的判定,是一种综合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结果,达成了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之间的有机平衡。

而内格尔的这种平衡只是一种理论,在政治实践之中不容易实现。针对这一点,斯坎伦提出,真正正当性的原则与每个人都能接受相比,每个人都无法合乎情理地拒绝更为恰当。而每个人都无法合乎情理地拒绝这一定义,则按照如下理解,由于每个个体内部会自然的分裂除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性立场,如果一个人仅仅在个人性立场下对某一标准表示拒绝,那并不能称为合乎情理地拒绝,必须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讲求非个人立场的不偏不倚性。

2.平等主义的可能性

“如果一种体制是正当的,那些生活于其下的人就没有根据抱怨其基本结构容纳他们的观点的方式,而且没有人从体制运行中撤回他们的合作、试图破坏它的结果或在他有力量的时候试图推翻它可以得到道德上的辩护。”[14]讲求平等主义的政治制度应该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平等主义的政治理论在各方面都考虑到非个人立场的无偏倚性要求,同时也包含个人性立场的偏倚性特点,兼顾整体的大局观与局部的细节。

同时,平等主义具有现实意义,是一种对现实的社会不公平现象的痛击,内格尔将不平等的根源归纳为三个方面,即歧视、阶级与禀赋。[15]其中阶级与禀赋是与生俱来的“彩票”,因此个人无法对其进行负责。而消灭在道德上不正当的不平等是每个人所追求的,因此,内格尔认为,平等作为一种政治理想有着一种天然的正当性。

(二)内格尔平等思想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内格尔对于平等问题的思考是深刻而全面的,他在尊重每个人的差异性的基础上,试图找出一种大众接受度高的平等主义原则,试图在非个人性与个人性之间达成一种有机平衡。内格尔在各种不同的平等主义的影响和指引下,自身又对平等主义思想提出了新的思考,使其平等观具有着独特性。内格尔非常全面的平等观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非常高的地位,同时对我们理论和实践也有着指导意义。

1.内格尔平等思想的理论价值

个人性立场所包含的个人性的欲望和利益是每一个个体自我意识的一部分,因此将每时每刻伴随。从个人立场来看,个人对其自己有着极端的重要性;而从非个人立场来看,包括其他人在内的每一人都和自己一样极端重要。这两种立场在每个人的思想和精神之中共同存活,同时不可避免地互相干涉,任何一个立场的满足几乎不可避免的会与另一立场的满足产生冲突,这就造成了个体内部的自我分裂。因此任何一种引领人们生活的伦理或政治理论,都不应回避这两种立场的并置,而是应当对应这两种立场的并置,给出相对正确有效地解决方式。

内格尔创新性地提出平等问题从根源上是人性内部的自我分裂问题,而不是单纯的资源分配问题,将平等主义问题引入了人性的思考,提出平等主义问题的根源在于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二元并置。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存在冲突,然而却不可分离,但是二者并非是不可调和的。人并不能抛开个人性立场而只存在于非个人立场,也不能抛开非个人立场而只存在于个人性立场。无论何时何地,这两种立场都会影响着人的思想,制约着人的行为。

内格尔对于罗尔斯的优先论进行继承与发扬,同时对于功利主义、个人权利主义与平等主义的道德平等进行了批判,对平等主义的思想作出巨大贡献。内格尔所提出的避免乌托邦主义的措施也对平等主义思想作出完善。

2.内格尔平等思想的现实意义

在现实意义方面,内格尔的平等观思想能够对我们的有着相当的指导意义。由于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不可分离,在制定平等规则与分配原则时,我们应当讲求个人性立场与非个人立场的有机统一,达成相应平衡。同时,平等规则与分配原则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对于不同的对象,在不同的情况下的分配都应该是不同的。例如,对于政府工作者来说,制定一系列政策时,应该是以利民为民为主要出发点,因此非个人立场为主导,个人性立场为辅助相对来说会达到更好的效果。可以说内格尔的平等思想对于维持社会各方面的相对平等有着极大价值。

同时,由于人性的复杂性,我们并不能达到完全平等的局面,完全平等只是作为一种政治理想而并不真实存在,因此,我们需要在追求平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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