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时代下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研究

2022-11-21 18:54周浩良
法制博览 2022年8期
关键词:经济法学法学媒介

周浩良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分校,陕西 延安 716000

在融媒体时代背景下,伴随国内教育事业改革持续深入,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但各大院校也相继出现质量下降和教学水平不尽人意的情况。尤其在经济法学教育活动开展中更为明显,普遍存在教学目标不统一和教学内容设置缺乏合理性的问题。故此,高等院校要积极探究解决教育困境的方法,为日后经济法学课程教学提供正确方向,促使经济法学学科得以长足发展。

一、融媒体特征

融媒体发展无法脱离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和积极效应不容忽视。基于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科技水平日渐提升,数字技术不断发展,网络技术日益成熟完善,多媒体技术突起,融媒体呈现出强大生命力。在融媒体背景下,现代新技术相互渗透、融合、协作,在不同媒体终端发挥不同功效,使媒介间的界限更为模糊,衍生出新媒体,为融媒体时代的来临创造了优质条件。第一,数字技术发挥关键作用,是融媒体发展的前提,因其具备融合性特点,可打破媒介间存在的壁垒,模糊媒体边界,推动融媒体发展,并为其进步提供强大动力。[1]第二,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存在共同特征,具体呈现在建设性与虚拟性上,有助于推动新媒体形态融合,使其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实现“互联互通”。可见,新型媒体发展无法脱离技术支持,伴随技术发展而实现全新突破。譬如,针对纸质媒体而言,早期造纸术为其创造优质条件,是纸质媒体发展生存的前提,而电子技术的出现推动了广播媒体发展。总体来讲,融媒体的发展需要依靠技术,技术进步则要以融媒体为基础。[2]

二、经济法学教学原则

(一)教学相长

在融媒体时代背景下,伴随社会对综合应用型优质人才整体需求量不断提升,高等院校课堂教学应加强对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培育。在此种课堂教学中,弱化了专业教师的作用,凸显了学生课堂主体地位。然而在经济法学课堂教学活动开展进程中,如若过于重视学生自主学习,忽略教师课堂教学地位,只依靠学生利用多媒体教学工具自主收集学习材料和案例、并以此为基准展开学习,则无法让学生形成完整健全的知识框架。由此,需专业教师整合经济法学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利用和掌握。可见,在实际课堂教学进程中,遵循“教学相长”基础原则,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成效,对学生更好的学习经济法学知识具有极大帮助。

(二)专业针对性

与其他课程相比较来讲,经济法学是基础学、管理学与法学均要学习的基础课程,不同专业学生掌握知识点不同。譬如,针对经济学与管理学学生来讲,他们主要从经济知识和法学知识展开经济法学习,学习重点在于“经济”二字,而学习目的则是在经营与管理某家企业时需要掌握的法律,明确可行行为和不可行行为。[3]针对法学专业大学生来讲,学习经济法学知识要比上述专业的学生学习的更加深入全面,在学习中注重“法”,因此在经济法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要结合不同专业调整课堂教学内容,切记不可千篇一律,缺乏重点。

(三)容量效率并重

融媒体时代,伴随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们已进入到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各界对知识的需求不断提高。由此,国内各大高等院校纷纷推行教学改革,以充分满足融媒体时代社会对各专业人才提出的需求。但是,由于多数院校过于重视人才数量增加,在实际教学活动开展进程中,侧重于增加课堂教学知识内容,加大了学生学习负担,长此以往,定然会影响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降低其学习效率。所以,在经济法学教育教学开展中,教师必须合理把控课堂知识数量与学生学习效率,明确学生实际学习情况,遵守“容量效率并重”的基础教学原则,从而推动学生更好的学习经济法学理论知识。[4]

三、融媒体时代下经济法学教学的现实困境

(一)教学目标模糊

近些年,我国教育界对经济法学存在一定争议,其中经济法学归属问题争议最大,其隶属于职业教育范畴,还是精英教育范畴,又或属于通识教育,此争议尚未得到定论。究其根本,主要因国内高等院校对经济法学教育目标定位存在差异,尽管经济法学属于法学专业教学重点课程,要求其教学目标和法学教学目标保持统一,然而各大院校对经济法学教育要求均各不相同,无法使经济法学教育目标和法学教育目标实现统一。通过比较不同学校经济法学教育大纲发现以下规律:各大学校大纲不同,但均要求学生学习经济法学基础内容,然而因教学大纲内容存有罗列性差异,所以在其他方面会呈现出诸多不同。譬如,部分学校要求学生分析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但其他学校则要求学生掌握分析经济案件的方法。可见,在各大本科学校经济法教学中,职业技能教学整体所占比例是各大院校教学目标设定的最大分歧。

(二)教学内容陈旧

经济法属于新兴部门法,在中国尚未构成完整健全的理论体系。因经济法和民法存在学科划分问题,致使其处在异常尴尬的境地。由于受到我国教育界及经济社会的影响,国内对经济法的组成依旧存有极大争议。从教育角度来讲,经济法的确定对学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具有直接影响,然而因经济学争议不断,严重限制了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内容设置,从而上升到学校教育问题。因经济法学课程体系尚未确立,使得各大院校课程教学内容安排存在极大不同,因此,要想掌握不同院校教育内容,只能依靠学校教学大纲。

(三)教材选择不当

在融媒体时代背景下,经济法学逐渐兴起,相关教材亦比比皆是,正因如此使得教师在选择具有权威性和完整性经济法学教材上面临极大难度。由于教材出版规章缺少完善性,高等院校多数教师由于自身职称评定等多种原因相继出版各种图书,使得市场经济法学教材参差不齐。部分学校为了快速选择教材与响应教育组织号召,会选择部分国家级与省级优秀教材,这样选择教材具有一定好处,但同样也存在诸多不足,单纯运用这部分教材,无法对不同学生展开“因材施教”。而且,国家级与省级优秀教材的内容与大学生理论接受程度不匹配。特别是法学,其具备极强的连贯性,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各种理论知识和术语,但若是过于注重教材的理论性,则无法使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长此以往,定然会影响学生学习法学知识的热情和兴趣,不利于法学专业学生日后更好成长。

四、融媒体时代下经济法学教学理性选择

(一)明确经济法学教学目标

在传统教学理念中,人们过于重视理论知识,忽略了实践教学的意义和重要性,此种教学观念使得国内高等院校毕业学生往往只具备丰富扎实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匮乏,在经济法学教学中也呈现出此种情况。[5]基于此,在融媒体时代,为了使经济法学教育更贴合社会对其专业人才提出的需求,教师必须重新设定教学计划。在经济法学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应适当增添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可将自身课堂所需法律理论知识应用在实践中。在现代社会发展背景下,社会不仅要求法律专业人才具备丰富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其掌握熟练的操作能力。因此,教师必须重视实践内容教育,培育学生法学技能,充分满足现代社会对法学职业人才提出的现实需求。但是,因经济法学教育属于长期性系统工程,多数院校均将经济法学教育作为教学体系中的某个环节。倘若想在短期内将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成社会所需的综合性人才,过于功利性,且不切实际。由此,高等院校在制定经济法学教育目标时,要从法学教育目标反推出经济法学教育目标,前者以培育具有法律思维的法律人才为目标,但法律思维培育要通过大量论证学习、探讨、解释与推理将课堂所学知识理性化,从而形成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从此角度而言,如若想有效培育学生法律思维,则要从法律技能入手,但法律技能的培养既需要依靠诸多法律理论知识,又要借助诸多实践教学来实现。纵观发达国家法律人才培育机制,其职业技能培育均是通过实践教学所获取,因此,国内高等院校在设定教学目标时,要合理借鉴发达国家教学经验,将培育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作为教学目标,以此提高经济法教学成效和质量。

(二)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

在经济法学教学活动开展进程中,不管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手段均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结合融媒体时代发展要求,创新改革。其一,从教学内容方面而言,基于法律的实用性要求,专业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活动时,不能仅依靠教材内容,应该发挥自身前沿性眼光,深入了解我国经济立法具体动态和经济政策更新,依托各种网络媒介为学生整合优质教学资源,以此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的补充。与此同时,教师在安排经济法学课堂教学内容时,还要融入与经济学有关的知识,提高教学内容的广泛性与交叉性,如此才能使学生更好的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并为其日后社会实践打下扎实基础。第二,从教学手段上而言,教师在开展经济法学教学活动时,要明确创新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的重要性,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法,结合社会实际法律案件协助学生理解课堂所学理论知识。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还要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借助社会调查法让法学专业学生展开社会实践,而学校也可为学生提供法庭旁听的空间和机会,使学生真正体会到经济法学的实用过程。另外,教师还可在学校内部设置模拟法庭,模拟某个典型教学案例,让学生结合案例要求和实际情况,搜集相关材料展开争辩,进而提升课程教学效质。[6]此外,在编撰经济法学教材时,编撰者要积极改变方向,明确教材和学术书籍的本质不同,适当取舍存在争议和不确定性的理论。在进行教材编写时,应以教学作为目标,完善教材内容,只有这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才可结合自身需求适当扩展内容,保证为学生提供正确知识。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在选择经济法学教材时,应同专业教师共同探讨协商,不可随意选用教材,并结合学生现实学习情况和接受能力,选择符合学生学习要求和成长特点的教材,以此为学生更好的学习经济法学知识和操作技能提供帮助。

(三)强化法学教师媒介素养

所谓媒介素养,即指人们获取、分析与评价各类媒介信息的综合能力。针对法学专业教育工作人员而言,媒介素养主要囊括两方面:首先,加强对媒介的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积极的媒介导向,以批判的态度接纳媒介信息。其次,提高媒介应用能力,科学合理运用媒介载体,使其为经济法学教育课堂教学工作所用。现如今,随着网络环境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媒介信息堆积情况严重,且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真假难辨,不仅会影响法学专业学生搜索学习资料,还会影响专业教师的正确判断。加之,师生对媒介属性、本质与使用方法缺少正确了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法学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教师媒介素养、提高教师媒介应用能力迫在眉睫。第一,教师应形成正确合理的媒介观念,以往经济法学课堂教育以灌输式教育模式作为主导,学生习惯被迫接受课堂教师教导的知识,缺少自主创新意识。伴随现代网络技术不断发展变迁,信息资讯可借助互联网媒介展开传播,学生也可利用网络获取所需资讯,传统师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逐渐发生变化。故而,教师要抓住此种变化,改变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开展独立学习。第二,教师要提高自身敏锐度,面对参差不齐的网络信息,应及时筛选、分析并归纳,就会对学生经济法学观念形成产生消极影响的信息或资讯保持高度警惕,以积极正确的态度展开客观分析,协助学生认清事物本质,了解事物深层次意义。与此同时,教师在教授学生与社会热点问题解决相关的经济法学知识时,必须保持理智清醒的头脑,深入剖析问题本质,切记不可随意在课堂和网络上发表言论。

五、结语

因经济法学学科体系尚未完善,在实际教学中会出现诸多问题,因此学校在展开具体教学时,要以学生学习特点为基础,结合融媒体优势,合理制定教学目标,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正确选择教材,提升经济法学课堂教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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