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经验启示及对策建议

2022-11-23 12:51周利秋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30
黑龙江粮食 2022年6期
关键词:秸秆补贴农户

□ 周利秋(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黑龙江省是我国粮食生产基地,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近年来,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不断优化、农业科技水平日益革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逐渐向好的大背景下,粮食作物大面积种植带来的秸秆处理问题成为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焦点。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全省上下自觉主动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各级财政支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基本原则,黑龙江的秸秆综合利用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规划的2020年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80%的目标[1]。在农村实践中,一批将秸秆“变废为宝”综合利用的创新模式应运而生。本文在分析这些典型模式的基础上,总结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启示并提出进一步发展完善的对策和建议。

一、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秸秆资源有多种利用途径,可广泛用作燃料、饲料、肥料、工业原料以及食用菌基料[2]。限于地区土质特征、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和作物种植品种差别,出现了以秸秆肥料化为主的“三江模式”、以秸秆燃料化利用为主的“海伦模式”和以秸秆饲料化利用为主的“双河模式”。

(一)三江模式——秸秆肥料化利用

2017年,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引进九州方圆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托企业先进的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技术,生产炭基复合肥,在全省率先开启秸秆肥料化还田利用先河。秸秆还田后,土壤中的微生物会使其分解矿化,释放营养物质,增加土壤中氮、磷、钾等的含量,协调土壤有机质失衡的矛盾[3]。

为有效解决秸秆利用“最后一公里”问题,管理局在加大力度宣传生态农业发展优势的同时,完备各级农场秸秆回收体系,利用市场手段,协调秸秆利用企业与农户签订秸秆转让合同,组建秸秆有偿回收服务组织,保障了企业、农户和社会多方共赢。

除了生产碳基复合肥,管理局还依托农业规模化经营优势,广泛采用现代化农业机械设备,经过秋季收割和春季整地两个环节连续将粉碎后的秸秆深埋于20厘米耕层内,直接实现秸秆还田。为保障农业机械设备的有效供给,管理局鼓励农场自有农机设备、农户私营有偿服务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偿服务等多种方式互为补充,通过扩大供给降低农户农机使用费用,提高农业生产和秸秆利用效率。

利用市场机制和先进农业机械促进水稻秸秆肥料化是三江模式的主要特征。管理局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户响应国家号召,为市场机制发挥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平台,建立起秸秆肥料化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海伦模式——秸秆燃料化利用

2018年海伦市探索秸秆燃料化利用有效途径,因地制宜,根据各村镇实际情况采取农户直燃和集中回收、集中处理、分散使用两种方式。一方面通过生物质炉具补贴为农户安装生物质炉具,直接将秸秆生物能转化为生活能源,满足农户生活需要。另一方面成立海伦市君佳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海伦市地势坤生物质热电联产有限公司、黑龙江万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伦市利民节能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等秸秆产业化企业,采用直燃或制成生物质燃料两种形式,集中将秸秆转化为能源,为当地百姓供电、供暖。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海伦市逐年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从发展目标、保障措施、财政补贴等多方面统筹安排。市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协调、组织、督导、综合、考核等项工作。鼓励农户走互助合作道路,通过成立秸秆打包合作社解决部分农户的秸秆打包困难,成立秸秆压块厂方便秸秆存储、运输、提高热效率。

强化政府集中统一领导是海伦模式的主要特征。海伦市秸秆燃料化利用从思想导向、发展目标到项目布局都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完成的。市政府是政策的制定者、推行者、监督者,各级村镇政府、合作社和农户是项目实施者,实现了政府与社会、农户的利益共同化。经过多年探索,海伦市走出了一条系统完善、可持续的秸秆燃料化综合利用道路。

(三)双河模式——秸秆饲料化利用

哈尔滨市呼兰区康金街道双河村从事玉米种植业的同时,兼业养牛、养马等畜牧产业,秸秆年产量达8000吨。扶贫工作队为双河村量身选择发展绿色环保的秸秆膨化生物饲料项目,将玉米秸秆精细加工制成高营养牲畜饲料,降低牲畜饲养成本,既可化解“人畜争粮”矛盾的有效措施,又可通过秸秆过腹还田,提升土壤肥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驻村工作队带领村民组建秸秆加工饲料场,鼓励支持村民搞养殖业,村民生产的生物质饲料大部分供应本村,剩余部分对外出售,年可获利20余万元。驻村工作队还通过购买繁殖母牛和育肥牛,按科学饲料匹配比,分层养殖,提高养殖业收入,形成了“种+养+资源化”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依托集体经济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双河模式的主要特征。驻村工作队依托村集体经济引导村民合作组建饲料厂,将废弃秸秆就地变废为宝,并通过鼓励村民发展养殖业与秸秆饲料化相结合,实现了绿色发展与增加收入相统一。

以上着重介绍了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的三种典型模式,旨在透过模式运行方式探索其成功的外在环境和内在因素,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的成功经验。而在实践中,多数地区并非单一利用模式,而是多管齐下,多种利用方式同步发展。

二、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启示

(一)坚持集中统一领导

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是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指导下,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支撑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逐步发展完善的。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秸秆资源化利用必然是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秸秆全面禁烧后为保障春耕顺利开展,也迫切需要对作物秸秆的有效处理。省委省政府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原则、制定目标、规划进程、协调资源、完善机制,为各地区各县市项目落实指明方向、严格监督、提供支持,有力保障了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系统性和科学性。

(二)实事求是、突出重点

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经历了为以保护环境,禁止焚烧,倒逼资源化利用为逻辑的被动过程到“变废为宝”、绿色生态为逻辑的主动过程的转变。不同时期的目标设计和战略安排都强调实事求是。在没有完善的体制机制背景下,2016年开始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提出禁烧原则、”五化“发展方向和试点地区,但并未明确量化目标。经过几年探索实践,2019年提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55%以上的目标,2020年将两个目标分别提升为90%和65%,2021年在分别提升一个百分点,逐步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范围和内容。

(三)完善支撑体系,优化补贴手段

秸秆综合利用是系统工程,联系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涉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户多方利益主体。政府为主导制定了技术、资金、制度三大支撑体系。一方面颁布“禁烧令“,全时段、全方位专人监督,严防死守,防止农户焚烧秸秆;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和农户按照市场规则,根据理性经济人原则,自主选择应对策略,有效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开花。同时,省政府适时调整财政补贴内容和规模,引导秸秆综合利用的正确方向,突出重点。

(四)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理顺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

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规模化、集中化供给为基础。还田离田机具作业,客观上要求秸秆品类的一致性和规模性。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成本较高,不利于机械作业推广。黑龙江省一方面加速土地流转进程,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一方面鼓励成立秸秆打包合作社和秸秆压块场,降低户均成本,理顺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问题。北大荒农垦集团发挥生产经营集中统一优势,制定更高水平综合利用标准,发挥起到了明显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推进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对策建议

(一)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能力

目前在机械设备的易用性、易获得性和收、储、运协调联动层面仍存在瓶颈,制约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提升,急需引进适合龙江特点、特别是消化秸秆速度快、成本低、操作简便,适合分散种植和小规模经营导致的条块分割种植的秸秆利用技术;在作物秸秆就近肥化、蔬菜秸秆开发利用和收储运装备支撑等方面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县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及企业合作,联合改造农业机械设备,同时招标采购经济适用的秸秆利用设备,提供技术支撑。组织科研单位和企业共同研发作物秸秆就近肥化、蔬菜秸秆开发利用技术,拓展秸秆“五化”利用空间。

(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传播体系

新技术的使用离不开完善的技术推广传播体系。一是利用好传统农技推广部门,在农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工作中有意识加大对秸秆利用技术的推广传播。二是利用好政策扶持体系,在项目审批、贷款、税收等层面向秸秆利用类企业倾斜,同时加大扶持力度,鼓励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在市场供求规则、价值规律共同引导下,激发农户获得秸秆价值的积极性,有意识地主动学习秸秆利用技术。三是利用网络新媒体,公众短视频平台,以农户喜闻乐见的形式记录和分享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

(三)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

黑龙江多地在秸秆肥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和食用菌培育等方面都有广泛利用基础,为进一步扩大利用规模,仍需完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依托各类型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秸秆综合利用服务,在农机具组团租购使用、秸秆资源化项目开发、秸秆燃料化技术使用等方面为农户提供便利,促进农户增收的同时为农户解决处理、搬运秸秆的困难;二是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利用规模化涉农企业为农户提供高效、便捷、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服务的同时,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在造纸、人造板、纺织工业用纤维等领域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秸秆离田后利用附加值。

(四)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力度

《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详细的补贴具体形式、内容和规模,但补贴规模仍需提高。当补贴规模不能抵消生产成本上涨时,农户更倾向于秸秆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因此,探讨制定符合黑龙江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实现精准补贴势在必行。一是要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黑土地保护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补偿补贴资金。同时,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向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倾斜,拓宽补贴资金来源,提升补贴力度。二是要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补贴力度,结合财税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三是要细化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规则,坚持成效补贴、事后补贴与补贴监督、补贴评估相结合,务必将补贴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五)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各级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能力。按照省定方向、市县抓落实、村屯统一实施的原则开展秸秆离田还田工作。将秸秆资源化使用、离田还田全过程监督、补贴政策制定、处罚措施制定及落实等一系列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纳入统一部门化管理,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掣肘。二是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法律体系。将秸秆焚烧处罚纳入法治治理体系,制定禁止秸秆焚烧条例,明确处罚的原则和标准。三是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在机械选用、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多层面涉及到相关技术标准的要考虑区域气候和经济社会特征,避免资源性浪费和流于形式。

(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秸秆综合利用是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农业规模化经营又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大型农机具使用、相关技术推广传播、相关补贴政策落实和以秸秆为原材料的规模化企业发展。因此,要加快土地流转进程,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阵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和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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