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主动健康:后疫情时代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研究

2022-11-24 08:02张丽军孙有平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运动信息教育

张丽军,孙有平

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对人们的健康安全造成了威胁和破坏,也深度唤醒了人们的健康意识与健康行为[1]。作为一项惠及全民的社会公共事业,体育运动对于提升人的健康水平、消除不良情绪和丰富人的居家生活等[2-4]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需要认识到,运动健康知识的传授与技能形成应成为一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专门性教育活动。

如何“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5],有效推进健康治理,不断提升人们健康水平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运动健康教育是《体育与健康》课程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客观存在的日常活动,随着科技的发展,借助大数据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实现价值的能力。如何科学、高效、合理挖掘、分析和使用数据,探索传统的运动健康教育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成为了释放运动健康教育价值效益的重要手段。此外,将大数据技术引入运动健康教育视野,不仅可以拓宽运动健康教育的方式思路,还可以将大数据运用的普遍性和运动健康教育的特殊性进行有效整合,提升运动健康教育的时代适应性和现实有效性。

加强健康教育是落实健康第一理念的最佳路径[6],探索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规律和新要求,是后疫情时代一个具有突出战略价值的议题,本研究希冀为有序推进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的设计实施提供借鉴。

1 时代诉求:后疫情时代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价值定位

大数据是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的新阶段,对于运动健康教育其既是一种客观的外在环境,也是一种重要的技术载体。依托现代大数据技术的新思维和新理念,解决好新形势下运动健康教育方法论问题,具有鲜明的意义指向和价值定位。

1.1 应用大数据是发现运动健康教育规律性的迫切要求

规律是教育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主要体现在:(1)教育主客体活动规律。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既需要体育教师进行健康知识技能的传授,也需要学生主动参与教育内容、方法和方式等的制定和反馈,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边界十分灵活。大数据技术可以更清晰的揭示教育主客体的这种规律变化情况,并可以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有利于运动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2)教育内容选择规律。运动健康教育所需要的内容资源信息是大量的、多样的,基于对数据的发现、分析和运用,可以针对不同区域、学校的情况,有效从整体结构上促进教育内容资源的重新整合、调整与优化。同时,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对目标状态阶段性变化的适时反馈,对于基础性信息的掌握,有利于对教育内容资源进行及时的跟进和调整[7],从而有效改善运动健康教育的实施质量,提升其效果与目标的达成度;(3)教育过程实现规律。效果目标的达成,需要提升对于教育群体整体性把握和教育个体微观性突破的能力,如何才能把握这种“广”和“精”结合的规律性过程,就需要依托大数据平台做到最大范围内的分析掌握和最小范围内的洞察入微,从而实现对于运动健康教育的普适效应和围观突破。

1.2 应用大数据是提升运动健康教育针对性的时代要求

运动健康教育针对性的提升,是实现教育个性化的保障,主要体现在:(1)从定性思维到定量思维。从一些文本资料、调研问卷和课堂观察等方式中,进行总结归纳的定性或“半”定量化研究和分析。用数据将教学者和学习者的各种行为记录存储下来,以量化形式进行分析并呈现。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地增强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的普遍代表性和现实适用性,且其所呈现的内容,更容易被受教育者理解与接受,提升了目标实现方式途径的多样性和可能性;(2)从零散分割到协同共享。运动健康教育活动应以体育学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主体,整合或融合医疗、卫生等多维度、多方面的健康知识和技能进行。大数据技术可以有效的规避并弥补传统学校体育教育难以整合多方力量的固有弊病,对运动健康教育进行一种整体、关联和全貌的考察,将以往零散分割成效微弱的效果进行聚合,形成一种以体育学科为引领的协同共享状态;(3)从以经验为主到以数据认知。过往对于运动健康知识技能方面的信息刊载与识别能力普遍较弱,大数据技术可以以更全面、客观和具体的方式进行,分析运动健康教育在实践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例如,智能佩戴设备的出现,让个体的行为习惯、锻炼偏好甚至是身体生理变化等都可以被记录、分析和应用于对人们的教育活动之中[8],运动健康教育的问题可以以更科学、便捷和客观方式可视化的呈现在教育者面前,从而有效提升教育活动的针对性,进而增强教育目的的实现能力。

1.3 应用大数据是增强运动健康教育实效性的现实要求

增强运动健康教育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是新形势、新规律和新场景下的现实要求,具体表现为:(1)促进教育载体的更新变革。传统实物载体、新型传媒载体、移动载体、管理载体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运动健康教育需要在现有载体基础之上,加强内容资源和实现方式的选择、更新与优化渠道,通过常态化、个性化和高效化的载体进行信息传播,才能有效促进目标效果达成;(2)优化教育预测分析能力。运动健康教育需要了解教育个体的既往状态或经验状态关系,也需要及时检验其目前的直接状态或变化状态,还需要精准创构和探向其预测状态或最佳状态。通过对整体结构的把握,真正关注到受教育者的内在需要,并及时给予科学的干预,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健康知识与技能的形成;(3)提升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成效。从整体结构来看,基础层(学校管理信息、学生学籍信息、教育统计信息等)、状态层(教育环境信息、教育设施信息、教育业务运行状态信息等)、资源层(教学课件、微课、教学软件、试卷、线上课程、教学用书等)和行为层(学习行为信息、生活活动信息、教学行为信息、管理行为信息等),不同层级数据可以为运动健康教育活动提供不同的信息支撑和技术支持,数据指向活动本身,为提升教育实际成效提供了可能。

2 现实困境:后疫情时代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问题导向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或后疫情时代,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式创新、契合式发展,是符合运动健康教育发展要求和规律的。其既是抢抓机遇,牵动价值释放的动力,也是直面挑战,破解严峻现实考验的开始,需要对其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境进行提前性的更新与行动。

2.1 主动性和研究性有待强化

主要体现在:(1)思维方式。虽然现在已步入大数据时代,但人们运用大数据的意识还较为薄弱,运动健康教育系列价值效益的有效释放,需要跟进与之相匹配的思维理念,需要相关教育主体从传统教育主体主导、教育客体被动接受、主观经验判断、事后被动调整等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鼓励开放和个性思维并行的趋势,使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包容性。总之,思维方式的转变是大数据应用于运动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先行要素;(2)信息孤岛。一般是指各教育单位、行政部门相互之间不关联互助、信息不共享互换以及信息与业务流程脱节的状态。我国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教育单位、部门之间独立运作,而且由于各部门业务方向、数据类型、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差异,数据仅能在小范围内得到使用。因此,如何打破信息孤岛的信息局限,进行数据的高效整合和充分利用,是运动健康教育数据意义和价值显现的关键;(3)平台搭建。近些年来智慧校园、智慧课堂观念的兴起,对运动健康教育中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运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人力、财力、物力以及技术等的限制,以大数据为依托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建设依然落后。一系列高标准、高质量和高水平硬件平台及软件设备的支撑,是运动健康教育活动可落地、可操作和可实现的重要保障。

2.2 专业性和科学性有待深入

主要体现在:(1)人才素养。面对海量、多类型、多来源的数据集成,要在价值密度相对较低内容中快速提取有效信息,就需要具有高度专业化的人员来操作。教育者既要具备相关的运动健康知识和技能,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数据挖掘、辨识和应用能力,还要具有良好的体育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活动改革中体育教师的专业能力素质问题需要重点关注[9];(2)技术要求。运用大数据技术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技术和方法,例如,根据学生的生活作息、课外活动、课堂学习、校园生活和娱乐活动等,来判断学生是否存在不健康行为,从哪些方面进行指导与改善;通过数据类型集群,为教育者提供不同价值维度的信息资料,从而有针对性的设计与实施教育活动;通过数据的挖掘,找到学生运动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以有效改进教育内容的呈现方式和教育方法的选择;(3)应用能力。当前大数据技术在学校教育领域已进行了一些实践操作层面的探索与应用,如经济困难学生预警、校园卡消费、智能楼宇等。对运动健康教育而言,需要对学生个体基础信息、体育学习阶段性变化信息、学习行为或结果信息进行充分的收集与分析,其如何实现应用并顺利“落地”,以及如何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链式结构模式的形成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3 安全性和规范性有待完善

主要体现在:(1)隐私安全。学生的很多个人信息会被数据化处理,许多个人隐私被以数据的形式存储,并可以被人们访问,学习者的隐私极可能被泄露和非法使用,造成大数据应用和个人隐私安全的冲突,引起学习者对于大数据的反感。如何在采集、分析、应用数据过程中保护人们隐私安全,如何清晰界定访问者的身份、时间和区间,如何识别虚假数据,提升分析结果的可信度,是需要直面并解决的重要问题;(2)数据主义。大数据对个体行为规律、习惯、方式等进行量化分析,通过分析可以实现对教育对象个体的精准掌握,从而为教育者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但对于个体以数据形式进行的“标签化”分类,尤其是因数据不准确带来的错误“标签”,不仅会对教育对象造成不公平、不客观的评价和评定,还可能会由于对大数据的盲目崇拜,造成忽略教育者个人经验、创新思维和思辨能力等非理性因素作用的结果,使运动健康教育陷入过于“正确”或“精确”的误区;(3)运营管理。数据是一种无形的信息资源资产,需要国家出台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进行保护,当然也应适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放,鼓励个人、企业和研究机构等加入进行数据的认知、开发和应用,科学的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同等重要。与运动健康教育所适配的数据开放对象、数据开放范围和数据开放程度等都需要进行更多深入研究与反复论证。

3 解决之途:后疫情时代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措施

后疫情时代不仅深化了运动健康教育的内涵,也对其提出了更多的需要和要求[10-11]。大数据运用不能只是单纯的理解为一种载体创新或技术创新,其系列价值效益的有效释放,需要运用系统思维对二者进行整体规划,探索二者有效融合更多的措施办法。

3.1 理念之维:正确方向的把握

3.1.1 树立全域育人的教育理念

以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为根本宗旨,在“享、碰、推、嵌”的大数据应用中,处处体现育人的教育本质。“享”即共享,职能部门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碰”即碰撞,职能部门之间应以数据碰撞的方式,加强业务交流与增强服务意识;“推”即推送,数据应该被及时推送到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各类教育服务信息推送给受众;“嵌”即嵌入,数据库的使用,一定要与其他数据库进行相连、相嵌,进行耦合。“享、碰、推、嵌”的大数据应用可以为运动健康教育活动总结和下阶段教育改进提供信息依据,降低现实教育者的经验主义和主观推断,为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优化教学形式等提供参考与信息支持。

3.1.2 树立聚焦与再现的价值理念

在学校教育领域,聚焦数据资源具有非凡的价值意义,然而由于基础数据资源的复杂性,其并不能直接服务于教育活动,只有经过一定加工、处理与分析的数据,其价值意义才能得以再现。只有做到聚焦运动健康教育关键点与再现价值点,才能使二者同步整合并服务于教育活动中来,即以大数据技术驱动的方式,增强运动健康教育目标的实现能力。

3.1.3 树立个性化与共性化交融的服务理念

如何做到个性与共性二者的有效兼顾,就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对于运动健康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扩展与更新。例如,先根据不同群体的分类与分层,采取共性化教育教学方式,再根据不同教育个体的爱好、习惯、兴趣、需求等匹配相应的“专属”内容和“独属”途径,以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可以说,以共性化为“普及”,以个性化为“提高”的教育教学方式,是运动健康教育目的可以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

3.2 载体之维:高效方式的选择

3.2.1 加快数据平台搭建

主要包括:(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运行所需的存储巨量、采集泛化、渠道拓深等一系列要求,需要相应的硬件设施建设跟进作为保障。在基础教育资源好的区域,学校应逐步加大对硬件的投入,而在相对薄弱的区域,学校应推进与相关研究机构、技术公司等的合作,采取多渠道方式改善学校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加快业务平台建设。大数据应用于运动健康教育需要二者进行整体性融合,通过有效的业务对接,实现高效的数据聚合,增强数据对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的支撑效益,促进其规范、安全和畅通的运行;(3)加快智慧平台建设。软件平台的搭建是进行有效的数据收集、储存和分析的关键。如现在许多学校应用的OA办公系统,数字图书馆、学籍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协助人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在此基础之上,还应该包括如营养搭配系统、运动指导系统、健身管理系统、在线交流系统等服务于运动健康教育教学的软件设施。

3.2.2 加强数据技术的突破

主要包括:(1)突破前端的采集壁垒。目前教育数据的采集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通过加强认知,优化模型和升级技术,提升数据采集的合理性、实效性和安全性。对于运动健康教育数据的采集则更强调个体针对性,哪些是可选择的,哪些是必要的,即数据的采集必须是有意义的;(2)突破中端的技术分析障碍。数据采集完成后,如何提升其可利用价值,就需要通过优化算法、加强认知计算和深度学习,提升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即满足运动健康教育活动所需的可视化程度;(3)突破后端的成果转化乏力。数据确实带来了许多对教育现象、活动规律的不同认知,但如何进行高效利用,就需要通过加强数据意识,强化互动方式和效果呈现形式,提升数据应用的有效转化能力。

3.2.3 优化数据媒介的链接

主要包括:(1)线上线下的同步链接。教育对象线下生活轨迹被记录,转化为数据,并经过分析处理,为教育者快速、及时和准确的捕捉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方向,教育者将研究成果以文字、视频等方式在线上传播,为教育对象提供智力支撑;(2)校内校外的协调链接。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的大部分个体学习数据都由此产生。不过,运动健康教育活动所需的数据支撑,还涉及一些家庭、社会活动等校外因素,需要将部分可识别信息进行有效纳入,这样产生的数据会更加具有代表意义,并且多方面的有效整合以及整体性分析,才能便于开展更具针对性的运动健康教育活动。

3.3 内容之维:系统规划的基础

3.3.1 运动认知教育

认知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开端,也是人们改变行为活动的开始。Zapata等提出,运动健康知识的不足或匮乏,将阻碍学生参与体力活动的兴趣及效果[12]。Ferkel认为,运动健康相关知识可以内化为人们的行为认知,并逐步促进人们健康理念和健康意识的形成[13]。运动健康知识的传授对于学生“健康行为”素养的形成如此重要,但在我国传统学校体育教育中,对运动健康“知”的内容传授却少之又少。运动认知教育主要应该囊括:(1)主体意识层面通过运动改造身体的认知教育。以大数据为支撑,探寻目标人群运动感知所处发展阶段、规律和特点,为目标人群施以正确的意识引导;(2)主体实践层面以亲身参与运动的具身认知教育。以大数据为支撑,追踪目标人群环境条件及运动过程中各因素的变化,帮助目标人群获取亲身感知运动体验的机会;(3)意识与实践结合的,运动获取、利用和展现方面的运动能力教育。以大数据为支撑,主动引导目标人群关注自身运动成长的阶段性特点,为目标人群提供契合其运动偏好,生活习惯和发展需要的运动认知帮助。

3.3.2 运动情感教育

情感是需要的反映,人的需要来源分别为自然属性的生存需要和社会属性的发展需要。运动情感教育对人可以说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双重支持,其主要包括:个体自身参与运动对运动认识、体验和思考的理性情感过程和通过感受、控制和熏陶的感性情感过程;微观个体自我运动情感发展过程和宏观社会熏染的发展过程;以及具有积极引导作用的激励性运动情感和方向性运动情感。具言之,主要需要依托大数据技术:(1)进行运动情感中“质”“度”和“量”的发现,为运动情感教育的实施提供方向帮助;(2)进行运动情感中理性、感性最佳区间和最佳方式的发现,为运动情感教育的实施提供内容帮助;(3)进行运动情感中个体性和社会性关系和内涵的发现,为运动情感教育的实施提供方式帮助;(4)进行运动情感中主体性和规范性标准和界限的发现,为运动情感教育的实施提供方法帮助;(5)进行运动情感中稳定性和易变性机理和机制的发现,为运动情感教育的实施修正提供帮助。

3.3.3 运动精神教育

精神是一种力量,运动精神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种是可以变认知为情感,变情感为行动的自我锻炼精神,一种是在面对生活挫折和困难时表现的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体育精神。如果以自我锻炼精神为中心,进行运动精神教育分别应该体现在运动行为的自觉性、自律性和可持续性上。如果以体育精神为中心,进行运动精神教育分别应该体现在对运动公平性、公正性和包容性等的认同上。具言之,主要需要基于大数据技术:(1)进行必修性教育和自主性教育内容的识别,增强运动精神教育的基础性厚度;(2)进行激励教育和约束教育方式方法的选择,增强运动精神教育的增长性宽度;(3)进行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结果的分析,增强运动精神教育的可持续性强度。

3.3.4 运动行为教育

行为是意识的集中体现,主要包括具有指导意义的运动行为方式教育、具有预测功能的运动行为结果教育和具有校正能力的运动行为调控教育。具言之,主要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1)对过去时的把握。将个体生活的运动经历、家庭环境、运动偏好等联系起来,分析个体运动行为特征及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强度和正负性质;(2)对现在时的把握。对个体目前状态的分析,可以进行运动模型扩建或现时状态下的指导和干预,并可以在各因素关系检验中把握个体运动行为的形成机制;(3)对将来时的把握。把握一种非线性——线性——人因素——人需要的结构关系,根据对个体运动行为趋势的分析,施以提前性的更新与行动。

3.4 方法之维:强化手段的有效

3.4.1 信息选择方法

主要包括:(1)信息相关法。根据非线性思维和大数据字词关联、语义解释等,对与运动健康教育相关的教育教学目标、教育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以及教育相关信息进行优选,为运动健康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开展提供服务;(2)信息定位法。通过对教育对象生活、体育学习和运动行为轨迹等进行跟踪定位,将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比对,以了解教育对象的生活习惯、运动爱好和行为特点等信息;(3)信息甄别法。通过对来源复杂、类型多样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分析与甄别,为运动健康教育的实践实施提供有效的目标信息支持。

3.4.2 信息传播方法

主要包括:(1)信息推送法。在大数据对特定人群或特定个体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将教育资源内容通过书籍、网络平台、手机应用等,有层次性、有条件性和有针对性的自动推送给教育对象,进而提升运动健康教育的有效性;(2)信息共享法。基于大数据对教育目标、教育对象、教育环境等现实情况的分析,将运动健康教育内容分割构建成多个子系统数据库,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数据库,以提升运动健康教育的适应性和灵活性;(3)信息监测法。基于大数据对教育对象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预测,及时发现教育对象认识和行为变化,并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为运动健康教育真正因人、因时和因地施教提供实现的可能。

3.4.3 信息反馈方法

主要包括:(1)信息内容反馈法。通过对教育对象在评教系统、学习论坛讨论发言、教育教学情况调查等内容的分析和处理,为运动健康教育活动改进提供信息决策支持;(2)信息追踪反馈法。通过对教育对象在下载资料、知识问答、运动行为等内容的处理和分析,对教育对象的认知、态度和行为等进行判断,以对教育目标的达成度进行评价与反馈;(3)信息对比反馈法。对同一或不同教育对象数据的对比分析中,有效甄别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以个体的增值效果对教育目标的达成进行判断与优化。

3.5 机制之维:整体推进的动力

3.5.1 管理运行机制

指协调各参与活动体,向实现目标共同发展的一种机制,主要包括:(1)运行机制。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的融合发展,需要与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平台、运动科研机构、运动器材商等开展广泛的交流合作,也需要建立框架、范围、形式清晰的大数据引入融合机制,二者才能够在各个运行环节进行有效影响与作用;(2)决策机制。运动健康教育活动需要对过往情况,现实状态和发展规律进行清晰把握和预测,需要在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提前更新与行动,以及需要制定有效的推进实施方案,只有依托大数据才能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依据;(3)约束机制。大数据的约束机制必须建立在对大数据核心价值、本质属性的认识之上,对于不同类型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约束。因为不同数据类型约束的目的、要求和方式并不相同,应该从技术规范、制度制定、准入机制、系统安全、人员管理等方面按照相应的准则进行合理引入。

3.5.2 评估修正机制

指通过评价、估量、测算活动过程或结果,保证活动有序化、规范化运行的一种机制,主要包括:(1)效果评估机制。对于教育成效的达成,教育对象是最具发言权的,教育对象在各个方面的变化应被作为效果评估的重要指标,让评估真正指向教育主体,才能对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系统评估;(2)激励奖惩机制。对运动健康教育活动进行科学、客观和量化评价,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一方面其评价结果更能反映活动的实际成效,另一方面这样的评价结果也更容易被各教育主体所接受,能够更有效激发和调动各教育主体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有利于形成良性的奖惩机制;(3)动态反馈机制。大数据是具有即时、实时和适时监测功能的,运动健康教育需要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一种过程评估和动态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调整和改进,形成科学的预警响应机制,增强运动健康教育对各教育主体需求的把握,有效提升其内部稳态与自我调整修复能力。

3.5.3 保障服务机制

指为事物活动提供支撑和支持等有利条件的一种机制,主要包括:(1)制度保障。运动健康教育活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供给,需要具备活动运行规律的领导、责任与使用机制,以及需要满足目标达成的技术、共享与安全规范等;(2)技术保障。技术建设是促进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破解困境、突破盲区、凸显成效的有效途径,技术保障主要集中在技术的收集、储存、分析和技术的可视化能力上;(3)队伍保障。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推进相关教育培训体系的形成,需要建立相应的技术研发和科研团队,需要定期举办教育教学大赛鼓励体育教师分享自己的成功经验以及需要开展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在实践探索中真正提升人才队伍的数据意识和数据能力。

4 结语

运动健康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式创新、契合式发展,是符合运动健康教育发展要求和规律的,解决好新形势下运动健康教育方法论问题,离不开大数据对于其现实状况和客观本真的发现。因此,将大数据技术引入运动健康教育视野,不仅可以拓宽运动健康教育的方式思路,还可以将大数据运用的普遍性和运动健康教育的特殊性进行有效整合,提升运动健康教育的时代适应性和现实有效性。可以说,探索运动健康教育传统方式与大数据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可以成为释放运动健康教育活动系列价值效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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