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革之主体力量的遮蔽与彰显
——《资本论》中关于工人阶级及其命运的隐喻叙事

2022-11-26 10:17杨洪源
理论探讨 2022年2期
关键词:工人阶级资本论资本主义

◎杨洪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关注现实的个人尤其是工人阶级的社会境遇及未来前景,是《资本论》的思想主线之一。作为“工人阶级的圣经”[1]34,《资本论》为工人阶级运动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原则。为了形象地描述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复杂的有机体,揭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现代雇佣劳动制度之下,工人的主体力量被遮蔽的现状及其原因,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推动社会变革的现实运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隐喻叙事的方式,运用人们所耳熟能详的古典神话、文学经典和传统习俗中的人物故事,力求达到思想的深入浅出。鉴于国内外相关研究中鲜有关于上述内容的系统论述,本文拟对此详加考察,以期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大众化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拜物教”与“上帝”:物质力量统治主体的颠倒世界

对工人阶级及其命运作系统考察,不是孤立地、抽象地进行分析,而应首先将其置于整个资本主义的时代中。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变革之主体力量的遮蔽,是物质力量统治主体的颠倒关系的一个“缩影”。《资本论》开篇就向人们展现出一个虚幻的世界,它尽管没有如同《共产党宣言》的首句——“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2]——那般醒目,但也揭示出在实质上相似的内容。在资本主义世界中,从最简单元素开始的所有事物,都不再像它们看起来的那些样子。各种司空见惯的、大量堆积的商品,不仅仅是直观的经验事实或简单的经济现象,而是表征着时代特质的社会现实。看似简单的商品,实则蕴含着诸多复杂的现实内容,体现了资本的强大创生力量,映现出各个人迥异的生活境况和历史命运,充斥着“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1]88。

以一件上衣和二十码麻布的交换为例,马克思对商品作了篇幅较长且愈加深刻的形象化说明。他在《资本论》中写道,同任何一块麻布一样,自然形式的上衣仅仅具有使用价值,它只有在和麻布的交换关系中才多了交换价值这层意义。作为使用价值,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而它们作为交换价值则成为同一个事物,都是凝结于自身之上的劳动的表现。上衣和麻布在价值关系中的同质性,使得其相互间可以进行定量的和等量的交换。一件上衣等于二十码麻布,表明上衣的使用价值在实现之前,必须先实现为交换价值。在上述过程中,麻布对于上衣不过是后者自身价值的表现形式。以此类推,所有的商品皆须通过其他商品来自我实现价值。处于交换中的商品始终对一切事物持“无动于衷”的态度,不论和它进行交换的另一方采取何种自然形式,只要价值相等就可以随时交换。由此,马克思将商品称为“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1]104。平等派意指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真正平等派”,他们奉行绝对的平均主义原则;昔尼克派又译作犬儒学派,是公元前3世纪古希腊的一个哲学流派,他们主张自然主义精神,崇尚自然、独善其身而无所他求。

究其实,上衣和麻布反映的是其各自生产者的劳动。麻布被制成上衣后尚未交换,它仍为一个可被直接感知的事物,然而,一旦上衣作为商品出现之后,麻布就成为可感知又超感知的事物。由此可见,人们对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采取了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这种真实关系的颠倒性转换被马克思描述为“拜物教”:“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1]90就其原本的宗教意义而言,拜物即为被宣称具有超自然力量因而为人们所顶礼膜拜的事物。人们普遍将拜物教理解为使个人超脱感性欲望的、从仅仅作为动物的境遇中被拯救出来的方式。与此相反,马克思却指明拜物教无非是感性欲望的宗教,无法令个人超脱于欲望的本能之外。拜物教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内化为这样的信念,即商品具有某些神秘的内在价值。就像中世纪神学标榜圣人的遗物有着某种神秘力量一样,商品拜物教也是一种欺骗。

商品和货币皆为资本主义生产乃至全部商品生产的最简单的、最基本的范畴。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作为财富的物质要素的商品来充当承担者的社会生产关系,才变成了这些物本身的属性。这就是商品拜物教的神秘性质。马克思继续分析说,比之商品拜物教更为直截了当,由货币充当中介的社会生产关系本身已经成为货币的关系。商品和货币所凝结着的现实的个人之间的关系颠倒为物的关系,已然普遍存在于一切具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社会形式中,“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和在构成其占统治地位的范畴,构成其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的资本那里,这种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会更厉害得多地发展起来”[3]936。

面对如此这般虚幻的世界,处于其中的货币自然无法免于被人们神化,并首先表现为商品和货币的关系的颠倒。马克思指出,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本质在于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对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却知之甚少,并且错误地把货币比作为“血液”,即流通本身的产物,完全忽视了货币作为特殊商品源于生产领域的事实。货币的产生过程表明,它获得了代表其他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特权”,也就是可以作为货币实体而和一般商品的货币属性共存。商品只是由于它和它所满足的某种需要的关系,才成为财富的物质要素,而货币则能够直接成为财富本身。与此同时,货币作为实体又是可感知的、可捉摸的对象,也就是可以偶然地被寻求和被发现,从而使财富能够在可感知的和可捉摸的形式上为人们所占有。这样一来,货币便从商品交换价值的“符号”,“从它表现为单纯流通手段这样一种奴仆形象,一跃而成为商品世界中的统治者和上帝”[4]173。

随着货币具备了购买并占有一切商品的特性,它就被人们奉为万能之物、有形的神明。对于货币占有者来说,货币的力量有多大,他们的力量就有多大。货币不仅可以把人们想象中的力量变成现实的力量,还能够再将这种现实的力量反转为纯粹抽象的想象。个人凭借货币的“神力”来实现原本依靠其自身力量而无法实现的各种事情,势必导致一切人的和自然的性质的颠倒和混淆。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曾多次转引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中关于货币本质的比喻性描述:“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5]货币凭借这种普遍的效用性与适用性,将人的需要和对象、人的生活和生活资料、个人和他人等“连接”起来,从而具有了役使他人的力量即权力。常言道,财富与权力是不可分割的。其原因和含义即在于此。到了资本主义时代,货币在转化为资本的同时,也将这种能够支配他人的权力一并“移交”给资本。资本能够通过榨取剩余劳动而实现增殖,恰恰源于对工人的统治力。换言之,工人阶级之主体力量的遮蔽恰恰是“商品拜物教”和“商品世界的上帝”所“种”下的“恶果”。

二、“息息法斯的苦刑”:主体力量沦为工具的悲惨境遇

马克思生活的时代适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上升,机器大工业取代工场手工业是当时的普遍景象。所谓机器大工业,并非单个的机器生产,而是复杂的机器运行体系;其表征的亦非纯粹的生产工具的革新换代,而是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机器大工业将生产推向了这样轻易、便捷、精确、迅速的程度,以致最发达的手工业都难以“望其项背”。

为了形象地刻画机器大工业的发达形态,马克思把它比喻为“庞大的机械怪物”[1]438。其中,发达的机器是这个“怪物”的“肉体”。马克思认为,发达的机器和单一的工具之间不是形式上的而是本质上的差别。早在工场手工业中,许多工具本身虽已采取机器的形式,但无法成为工业革命的真正起点。工场手工业在为机器大工业提供了直接技术基础、特有生产资料的同时,也加速了其自身的消亡。

在机器大工业中,机器体系作为“死”的机构独存于工人之外,而工人则被当作“活”的附属物并入“死”机构中;相反,工场手工业中的工人则是“活”的机构的“肢体”。马克思指出,在前一种场合,工人只能跟从生产资料的运动并服务于机器体系;在后一种场合,生产资料的运动以工人为起点,由他们来使用工具。由此可见,机器大工业把主体和工具的关系颠倒过来,使生产资料取得了与劳动者异化的状态。

从根本上说,在建基于机器大工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机器体系是剩余价值生产的手段,它本身同减轻工人的辛劳和痛苦毫不相关。资本家对机器的使用,绝非出于善待工人以便“借鸡生蛋”,而是为了榨取工人的剩余劳动,甚至为此不惜“杀鸡取卵”。使用机器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延长工作日。正如马克思所说:“像其他一切发展劳动生产力的方法一样,机器是要使商品便宜,是要缩短工人为自己花费的工作日部分,以便延长他无偿地给予资本家的工作日部分。”[1]427随着机器体系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普遍使用,工人分别被固定于生产流水线的不同位置,不断重复完成着同一个简单的机械过程。恩格斯曾用“息息法斯的苦刑”来描述工人的这种永无止境的苦役[6]。根据《荷马史诗》记载,息息法斯(Sisyphus,又译作西西弗斯、西绪福斯等等)为古希腊神话中科林斯城的缔造者,曾由于泄露宙斯(Zeus)掳走河神之女的秘密、用锁链束缚死神、死后假借惩罚妻子还阳却不回冥界等,而最终惹恼了众神被施以这样的惩罚:每天在冥界费力地将一块巨石推运至山顶,而这巨石一旦推上去就一定会滚落山下,于是不得不重新开始,如此周而复始、无休无止。工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承受的劳动重压,亦如巨石一般不断加到他们的疲惫之躯。

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多次转引恩格斯关于“息息法斯的苦刑”的论述,以此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质:颠倒了工人和劳动条件的关系,使之随着机器的普遍使用而在技术上具有明显的现实性。他分析说,机器的使用非但没有减小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反而使他们的劳动变得毫无内容,甚至连所谓的减轻劳动也成为折磨工人的手段。饱受“息息法斯的苦刑”的工人阶级,不仅肌肉的多方面运动受限,而且神经系统严重受损,继而被夺去身体上和精神上的一切自由活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劳动的简单重复性,致使价格极其低廉的童工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抢手货”,资本家纷纷大肆“收购”未成年人或半成年人。《资本论》中转述的《工厂视察员报告》等大量材料表明,英国工厂对童工的需求,同美国社会中习以为常的黑奴买卖,具有高度的形式相似性。工人不仅将自己的全部劳动力“售卖”殆尽,而且成为“奴隶”贩卖者继续出卖自己儿女的劳动力。例如,在19世纪60年代声名狼藉的伦敦贝特纳尔格林区,每逢周一和周二都会有公开的早市,9岁以上的孩童都会在此以勉强糊口之食的价格把自己出租给纺织厂一周。

“息息法斯的苦刑”使工人皆陷入一座“人间地狱”,而这是一个比但丁笔下的地狱更为可怖的世俗形态。马克思写道,如果但丁还活着,就会发现他所想象的最残酷的地狱也赶不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如下场景:“一大群不同职业、年龄、性别的各种各样的工人,争先恐后地向我们拥来,简直比被杀者的鬼魂向奥德赛拥去还要厉害。即使不去参看他们腋下夹着的蓝皮书,我们也可以一眼看出他们劳动过度。”[1]294把但丁从地狱的迷途中解救出来的维吉尔(Virgil)向他问道:“此地人们的低语与你有什么关系呢?跟我来,让他们说话。”[7]可是,引导工人阶级觉醒和发声的“维吉尔”又在哪里呢?

除却更形象地呈现工人所承受的无休止劳动的重压,马克思借用“息息法斯的苦刑”另有深意。荷马曾将息息法斯誉为凡间最睿智而灵巧者。对于敢于挑战诸神的悲剧英雄,马克思始终秉持高度颂扬的态度,因为同神界的对抗表征着人类对不公的命运和必然的反抗,是他们为了真正实现其自由个性而斗争。综观息息法斯的种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他向河神告知其女下落的交换条件是给科林斯城提供一池永不枯竭的清泉,绑架死神的结果为人间曾一度再无生老病死,死后不回冥界的原因在于世间万象远比阴冷地狱美好,这些无一不是人有意识地要求自我主宰的体现。众神之所以用这般没完没了的、极其单调的、沉重不堪的苦役来惩罚息息法斯,就在于讽刺地告诫他,凡人与天神的任何抗争皆是徒劳无功的,都最终使其在绝望中把生命消耗殆尽。从某种程度上说,使人从徒劳的希望走向绝望,哪怕是最可怕的惩罚也莫过于此。不同于盲从诸神和甘受奴役的芸芸众生,息息法斯对自己的悲惨境遇是有意识的。正是主体意识的觉醒,才赋予息息法斯以悲剧的色彩;而悲剧精神的传扬则意味着人对命运和自身局限的挑战的序章。悲剧精神备受马克思推崇的原因即在于此。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重获主体意识是打破主体力量沦为工具之悲惨境遇的前提,但是处于“息息法斯的苦刑”中的工人,却为了获得满足自身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而失去了主体意识、耗尽了主体力量。如何唤醒工人阶级的主体意识,从而彰显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现实问题。正是在此意义上,加缪将息息法斯诠释为超越命定的、即使明知徒劳无果也不肯绝望的抗争者,与马克思的想法高度契合。他的如下说法不失为对马克思的用意的深刻诠释:“今日之工人劳动,一生中每一天都干着同样的活计,这种命运是同样的荒诞。因此它只在工人有了那种很少的意识的时候才是悲壮的。西绪福斯,这神的无产者,无能为力而又在反抗,他知道他的悲惨的状况有多么深广:他下山时想的正是这种状况。造成他的痛苦的洞察力同时也完成了他的胜利。没有轻蔑克服不了的命运。”[8]

三、“摩奴法典”和“魔鬼契约”:主体力量的制度枷锁

比照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沦为工具的悲惨境遇,主体力量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束缚与遮蔽亦不相上下。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摩奴法典”和“魔鬼契约”来进行隐喻性阐释。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进程来看,相比于奴隶制、农奴制、封建制等社会形式,资本主义社会有着太多体现出进步性的方面,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表征的巨大生产力,以及它所创造的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19世纪的人们普遍把资本主义视为文明的象征,并为之不吝溢美之词。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类文明演进的促进作用的一面,马克思将它比喻为“魔法师”,明确指出它仿佛用“法术”催生出如此令人难以想象的成就,然而,任何过分的称颂都必然与深入的反思相伴随,后者无疑是大思想家应当具有的重要理论品格。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肯定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进步性,但其立论的核心要义在于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剥削本质,撕下现代雇佣劳动制度的文明“假面”,打破它强加于主体力量的枷锁。

事实上,原本属于落后的奴隶社会的《摩奴法典》,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仍然以另一种形式而存在。在马克思看来,同古印度社会中等级最低的首陀罗一样,工人阶级也处于受压迫程度最深的地位。《摩奴法典》又称《摩奴法论》,既是古代印度关于宗教、道德、哲学和法律的汇编中广为流传的一种,也是古印度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婆罗门教经典。相传,它是由印度神话中的摩奴(“人类的始祖”)编写的,其主要内容包括:法典的来源即根据神的教导制定;婆罗门应当研习的宗教和法律规定以及应当遵循的日常行为规范;国王和武士治理国家与统领军队等的责任;关于社会方面如婚姻、家庭、继承、债权、诉讼、刑罚等的法律规范;对各种杂种种姓的诸多限制;有关赎罪和布施的条文;涉及各种反道德行为的赎罪及轮回的规定等。仅从上述内容概要中,《摩奴法典》的主要目的便可见一斑,即维护神权政治、君主专制和种姓制度。它将人由高到低划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四等种姓,并把他们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其中,婆罗门享有“万物之主”的地位,他们的人身及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首陀罗则被视为天生的劳力者,不仅终生处于被压迫的地位,而且不能拥有任何财产。

现代雇佣劳动制度之所以是资本主义的“摩奴法典”,就在于不平等的契约形式。如果说,《摩奴法典》中的首陀罗唯有依赖婆罗门方可得以救赎和转世,那么,劳动对资本的关系类似于人同魔鬼订立的契约。在西方传统文化中,魔鬼是邪恶的代表和伪善的代名词。它擅长玩弄人心,并且从不屑于相对“低级”的杀戮。残忍与杀戮只是人性的阴暗面而非魔鬼的“馈赠”。魔鬼看似在遵守契约和自由意志之下同人进行公平的交易,也确实给人们提供了想要的东西,实则毫无公平可言。人和魔鬼做交易无异于“与虎谋皮”。正如歌德在《浮士德》中所描述的,人一旦以自己的灵魂为交换物,从魔鬼那里获取物质享受,就会最终使其灵魂堕入地狱。对于深谙西方传统文化、喜爱歌德的马克思来说,将资本比喻为魔鬼的寓意即在于此。真正创造出各种现实基础和物质条件的并非“魔法师”本人,而是他用“法术”召唤出来的“魔鬼”。驱使整个资本主义社会进行运转的正是资本逻辑。同“魔鬼”做交易的“魔法师”,也难以逃脱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的命运。

在《资本论》中,资本“魔鬼”的“双刃”作用展现得淋漓尽致。一方面,在资本的价值自行增殖的过程中持续产生的剩余劳动推动社会财富的不绝积累和社会生产力的赓续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前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它从来不把一定生产过程的现存形式视为最后的形式。相比之下,各种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都是保守的。同农奴制、奴隶制、封建制等相比,资本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更加有利于新的更高的形式及其各种要素的创造,更加有利于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这种个性无论在生产上和消费上都是全面的”[4]286。另一方面,资本的这种唯一欲望和本能需要,用它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由此,这个“魔鬼”就成为“吸血鬼”,“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1]269。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嗜血”本性是通过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来实现的,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即为“吸血鬼”的人格化表现。

相比于资本“魔鬼”的嗜血性,维护奴隶制的《摩奴法典》亦不遑多让。根据《摩奴法典》第十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出身低等种姓的人为挽救婆罗门、牝牛、妇女或儿童,而不计回报地牺牲自己的性命,可以确保死后升入天界[9]。这一规定对于个人是冷酷无情的,它反映着统治者保证未来生计和财富源泉的需要。直到马克思所处的19世纪,养肥耕牛却饿死贫民在印度社会中仍然随处可见、稀松平常。只是由于人的补充比牛的补充要容易得多,统治者就可以随意践踏他人的生命。正如印度的贫民和耕牛的关系一样,工人相较于机器体系是不值一提的,因为工人数量增长总是要比资本增殖需要快得多。马克思由此指出,现代雇佣劳动制度不过是以《摩奴法典》为代表的古代奴隶制度的“翻版”。资本家毫不吝惜地将资金投入机器的改进,却对工人极为刻薄、一毛不拔,尽最大可能地降低工人的工资。资本家不顾工人的死活剥削他们,工人的劳动时间越长、工作条件越脏乱,其身体状况越每况愈下,直到他们的劳动力被榨取殆尽为止。可一旦如此,资本家就一定弃之如敝屣。

更为严重的是,工人普遍受惑于庸俗政治经济学中的三位一体公式,即资本创造利润、土地产生地租、劳动获得工资,希冀自己的工资能够不断积累下来,从而在形式上转化为资本以形成利润,这最终导致其主体力量为现代雇佣劳动制度所束缚。这种“痴人说梦”般的幻想,同首陀罗迷信于《摩奴法典》的做法之间,没有实质区别。《摩奴法典》以教义的方式告诫首陀罗,种姓制度完全是神的意志,只要他们服从于这种安排,就会在“来世”得到解脱并“转生”为高等种姓。同样,“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于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当做教义来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3]925。马克思认为,这些教义无非是经济关系的表现及其异化形式。各种经济关系之间的联系隐蔽得越深,它们在人们的观念中变得越习以为常,以致庸俗政治经济学把它们视作不言自明的东西。从根本上说,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方为利润、地租和工资的真正源泉。因此,揭示三位一体公式所掩盖的经济关系的实质,是打破主体力量所遭受的制度枷锁的前提。

四、“柏修斯的隐身帽”:他者对主体力量被遮蔽的漠视

面对沦为工具的悲惨境遇和制度束缚下的饱受摧残,主体力量是否可以借助他者的力量来得以彰显?换句话说,工人阶级能否完全依赖于其他阶级而获得解放。在马克思看来,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全部资本家的眼中,资本主义社会绝非主客体颠倒的虚幻世界,而是极其完美的世界。更为可悲的是,工人非但没有对已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产生过任何怀疑,反而将雇佣劳动制度下的按劳取酬视为天经地义,只是因为它符合自古罗马时期就延续下来的契约精神,哪怕其生活已经沦落到最悲惨的境地。

早在古罗马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便已产生了一些关于交换关系的法律。这些法律的基本原则在罗马法中被凝练为四个对等的公式,即“我给,为了你给;我给,为了你做;我做,为了你给;我做,为了你做”[1]620,分别规范着授物与授物之间的交换、授物与行为之间的交换、行为与授物之间的交换、行为与行为之间的交换。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多次提及这些公式,意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的必然性。他指出,作为劳动力价值(价格)转化形式的工资,却表现为劳动的价值(价格),这种被歪曲的关系从法的观念出发是无法察觉的。在工人的普遍感觉中,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我给,为了你做”),与普通商品之间的交换(“我给,为了你给”)是一回事,它们均为一方支付货币和另一方提供商品。此时,进行交换的双方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他们所能感知的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商品而已。

但是,在劳动力沦为商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绝非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价值。马克思继续写道,货币占有者即资本家的“幼虫”一旦支付了劳动力的日价值,对劳动力一天的使用或者工人劳动一天的成果就归他所有。实际上,维持劳动力一天所耗费生活资料的价值远远小于一个工作日所创造的价值,这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的缘起。这种明显的不公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居然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问题的一切条件都履行了,商品交换的各个规律也丝毫没有违反。等价物换等价物”[1]227。这对于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而对于卖者也决不是一种不公平。看上去如此“幸运”的资本家早已经预见到上述情况,他此时或许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借用伏尔泰小说《老实人》中的话,“在这个最美好的世界上,一切都十全十美”[1]227,马克思形象地刻画出资本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态度。以这句话为人生信条的“老实人”甘迪德,终其一生都充满了讽刺性的否定:他与男爵的女儿居内贡小姐自由恋爱,却被偏见极深的男爵踢出了大门;他满以为随心所欲地调动双腿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权利,竟因为一次自由行动,遭到鞭笞而鲜血淋漓、皮开肉绽;他在战场上看到的是惨无人道的两军厮杀,在流浪的途中几乎没有遇到一位好人,满眼竟是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乃至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相互倾轧;他曾由于被误认作异教徒而险被宗教裁判所活活烧死,尔后又在巴黎被骗子神甫盘剥一空等。可见,马克思在此意在说明,“合情合理”和“十全十美”的背后,隐藏着残酷的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即资本家对工人劳动价值的无情榨取。工人阶级依靠资本家来重新掌握主体力量无异于痴人说梦。

更有甚者,一向以思想深刻著称的德国人,还完全无视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的遮蔽。马克思曾明确表示,他是以较为发达的和比较典型的英国为范本,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在当时,英国已然立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前列,德国却仍然要从内战的破坏中缓慢而艰辛地恢复。试想,当推崇思辨精神的德国人读到《资本论》时,当他们看到其中叙述的物的力量对主体力量的统治、主体力量的遮蔽和束缚时,恐怕只能由于不理解而伪善地耸耸肩膀,或者干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心中窃喜德国的情况远没有那样糟糕。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借用了柏修斯(Perseus)斩杀美杜莎(Medusa)的神话故事,来阐述德国人的这种愚昧无知。

根据古希腊诗人赫西奥德的长诗《神谱》中记载,美杜莎是一位蛇发女妖,和她的两位姐姐斯忒诺(Stheno)和欧律阿勒(Euryale)合称为“戈尔贡”(Gorgon)。美杜莎虽无不死之身,但有独特的可怕之处,就是凡看到其眼睛的人都会变为石头。由此,“美杜莎的头”常用以指代可怕的东西。一次,宙斯之子柏修斯赴塞里福斯岛国王的宴请,他由于没带礼物而允诺之后送给这位国王任何一件想要的礼物。不怀好意的国王随即提出索要美杜莎的头。最后,柏修斯顺利地斩下美杜莎的头,带上隐身帽穿上飞天鞋,成功地躲避了美杜莎的两位姐姐的追杀。不论是物的力量统治着全部个人的颠倒世界,还是工人阶级沦为工具的悲惨境遇,抑或主体力量所遭受的制度束缚,都是好似“美杜莎的头”一般的可怕后果。诚如马克思所言:“德国和西欧大陆其他国家的社会统计,与英国相比是很贫乏的。然而它还是把帷幕稍稍揭开,使我们能够窥见幕内美杜莎的头。”[1]9“柏修斯的隐身帽”对于工人阶级是解决问题、实现解放的方式,愚昧的德国人却用它遮住耳目,以便否认“美杜莎的头”的存在。

德国人的上述自欺欺人的做法有着极为严重的后果。马克思认为,尽管经济落后的德国与经济发达的英国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别,但工业发达国家向工业落后国家所昭示的,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落后国家的未来发展前景。19世纪英国的社会变革过程已经愈发明显,当它达到特定的阶段后一定会影响到欧洲大陆。在资本的本性即不断实现价值增殖的驱使下,资本家作为人格化的资本,势必最大限度地榨取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社会道德与人道主义于资本家而言一文不值,哪怕在其心中还残存着一些较为高尚的动机。至于他们采取较为残酷的还是较为人道的剥削形式,将视工人阶级自身发展的程度而定。正如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给欧洲资产阶级敲响警钟一样,19世纪美国南北内战已经给欧洲工人阶级敲响警钟。工人阶级唯有联合起来进行社会变革的现实运动,方可使主体力量得以重新彰显,进而推动社会发展和历史演进。

五、“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主体意识的觉醒及力量彰显

对于描述主体意识的觉醒及其力量彰显来说,似乎没有什么要比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的隐喻更为恰当了,他的名字本身就有“先知先觉”或“先见之明”之意。早在其思想起源时期,曾接受西方传统文化教育的马克思,就高度颂扬普罗米修斯的主体意识及反抗精神。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把普罗米修斯称作“哲学历书上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10],以此说明同命定的必然相抗衡的人的“自我意识”的意义。到了《资本论》中,马克思将工人阶级比喻为普罗米修斯,用他被缚时遭受的痛苦折磨来指代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工人处境,号召工人阶级重筑主体意识,继而发挥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

鉴于一切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皆处于资本家的掌握与支配之下,工人只得屈服于资本的统治,依靠不断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获取仅够勉强维持个人及其家庭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马克思指出,从根本上说,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一切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法,均非依靠提升技术而都是通过牺牲工人来实现的;这个制度内的一切发展社会生产的手段,都不再是为了生产本身而转变为统治与剥削工人的方式,特别是科学技术以一种独立的力量而被并入到生产中。不仅如此,剩余价值生产与资本积累是相互作用的,一切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同时皆为资本积累的方式,而资本积累的扩大又反过来成为发展剩余价值生产的手段。如此一来,工人不仅因劳动内容的丧失而沦为“畸形发展”的“局部的人”“机器的附庸”,而且在愈益恶化的劳动条件下被迫把自己的全部生活时间皆转化为劳动时间,甚至连妻儿老小都被卷入资本的“札格纳特车轮”之下[1]743。加之相对剩余劳动力同资本积累规模保持平衡的规律的影响,工人被紧紧锁在资本“专制”的桎梏下,比束缚在高加索山上的普罗米修斯被钉得还要牢固。如同普罗米修斯承受着宙斯之鹰啄食其每天重新生长的肝脏一般,工人日复一日地遭受着资本家的剥削,不断重复着工作至筋疲力尽后恢复劳动力再竭力劳动。

究其实,工人的剩余劳动方为剩余价值的来源,工人阶级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在马克思看来,工人阶级对此应当具有普罗米修斯式的主体意识及反抗精神。在古希腊神话中,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匹斯众神,正是在狄坦后裔普罗米修斯和埃庇米修斯(Epimetheus)等人的帮助下,才推翻了狄坦神的统治而成为新的宇宙统治者。普罗米修斯之所以被称为先知先觉者,是因为他意识到自身所具有的强大主体力量,不再甘于受统治者宙斯的压迫,并且赋予人类以思想力和创造力;相反,其他的狄坦后裔则普遍缺乏主体意识,要么像负重者阿特拉斯(Atlas)那样,纵有擎天之神力也不再作任何抗争,直至无法忍受而化作山脉,要么像后知后觉者的埃庇米修斯那样,只考虑给予动物以各种能力而忽视人类,甚至没能抵制潘多拉(Pandora)的诱惑而间接给人类带来灾祸。

但是,有了主体意识并不意味着主体力量可以直接作用于社会变革。马克思分析说,工人阶级的斗争形式需要建立于对错综复杂的现实的综合考量之上。鉴于延长工作日是榨取剩余价值的最直接办法,争取正常的工作日即为工人阶级斗争的最有效方式。事实上,英国工人阶级自18世纪末即已尝试诉诸法律来争取合理的工作日,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效。到了19世纪40—50年代,英国议会先后表决通过《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关于工厂劳动条例的修正法令》,分别将女工和童工、成年男工的劳动时间限定为每天十小时。对此,马克思给予高度评价,将它提升到1848年欧洲革命后的两个重大历史事件之一的高度,强调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而且是一个原则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11]。

当然,马克思也同时认识到法律形式之于工人阶级斗争的无效的一面。他认为,法律对延长工作日的限制形同虚设,大多数生产部门仍肆无忌惮地压榨工人,《工厂视察员报告》对此给出了充足证据。例如,为了应对不得招募未满13周岁童工的法律规定,资本家在发布招工广告时特意加上“外貌要13周岁以上”等字样,负责招工检查的医生则帮助童工年龄造假,从而导致工厂中充斥着大量每天从凌晨加班至深夜的不满10周岁的童工。资本主义法律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本质属性可见一斑。工人阶级诉诸这样的法律进行抗争是根本行不通的,他们唯有更好地组织和联合起来并予以思想的引导,方可真正发挥人数优势从而彰显出主体力量。

从根本上说,工人阶级之主体力量的彰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也就是人们所耳熟能详的“必然王国”。诚如马克思所言:“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3]929其所以如此,就在于自由时间对于实现人的真正自由个性的重要性。没有任何自由时间,作为社会变革之目标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无从谈起。这里的自由时间,并非自然意义上的时间,而是现实的个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空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的自由时间是靠牺牲工人阶级的自由时间来实现的。在生产力保持一定发展水平的前提下,作为剩余价值之表现的剩余产品,不仅构成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基础,还把从中“游离”出来的时间供给除工人阶级外的其他一切阶级来自由支配。要言之,资本家的自由发展完全以限制无产阶级的任何发展为前提。正是这种对抗性,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前提。因此,让自由时间重新复归其创造者工人阶级手中以结束上述对抗,是整个人类及其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变革之主体力量彰显的根本途径即在于此。

综上所述,《资本论》中的隐喻叙事使马克思实现了其思想的深入浅出,有助于促使工人阶级在主体意识觉醒的基础上,重新彰显出推动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这里的“深入浅出”和人们今时常谈的“大众化”是同义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资本论》可谓一部大众化著作,其思想表述中最为晦涩的部分不外乎关于价值形式的部分。对于理论表达或思想阐释而言,“浅入浅出”“浅入深出”“深入深出”“深入浅出”,实属不断递进的四个层次。大众化绝不等同于形式上的通俗化,更不意味着庸俗化。马克思本人极为反感将其思想和著述通俗化的做法,从他对莫斯特所写的《资本和劳动。卡尔·马克思〈资本论〉浅说》的态度中可见一斑。马克思虽然亲自为这本小册子的再版做了大量的修订工作,但最终以拒绝署名的方式表明了自己的立场[12]。由此可见,以大众化的方式重新阐释《资本论》的思想,特别是那些可以成为工人阶级运动的指导原则的理论观点,应当最大限度地做到深入浅出,杜绝言不尽意的情况。唯此,方可谓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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