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堂以小见大
——微课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法治教育专册教学中的有效设计与应用

2022-12-17 05:32浙江省温州市籀园小学金亚妮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2年10期
关键词:国家机关道德与法治法治

文/浙江省温州市籀园小学 金亚妮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是法治教育专册,设置的目的在于通过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但是,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我国不少中小学校依然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导致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意识薄弱,对自己行为所具有的法律意义和能够产生的法律效果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楚、不知道。因此,如何让法治教育真正落地,让法治精神根植于学生心中,成为教师执教法治教育专册时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微课因具备直观、短小、精准的特点,可以有效运用在教师教学的各环节,是教师突破教学重难点的有力工具,深受教师青睐。

一、认识微课,翻转教学理念

微课,即按照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教与学,反映出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各种教学资源的有机组合。①许光曙:《依托微课教学助推课堂生态变革》,《新课程研究》2021年第5期。

(一)“微”课不“微”,直击学情薄弱点

微课所要解决的都是来自于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的具体且真实的问题,针对性强,能帮助教师突破法治教育教学中的重难点。例如,认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学习依法维权的方式、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等,对于小学生而言晦涩难懂且抽象,但微课能帮助教师具象化、生动化地阐述法律知识内容,完成教学目标。又例如,进行户口登记、与人大代表连线、模拟法庭等较难在课堂上呈现的环节或情境都可以利用微课,让学生能够即时、高效地认识、学习。微课虽短小,但是其教学设计核心是站在学生“学”的角度开展的,通常只针对某一个或两个知识点,因此能满足学生突破学习薄弱点的需要。

(二)“微”中有“效”,突破教学重难点

制约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教学重点难以突出、难点难以突破。因此,教师在解决教学重难点时可以运用微课,巧妙地激发学生进行深入思考,使其化解学习中的困惑,实现知识与情感的融会贯通,理解抽象知识。

如在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的教学中,为落实教学难点——对身边的单位是否属于国家机关进行判断,教师一般是通过讲解分析、提供资料等帮助学生进行判断。但是,现实的情况是,除了被教师罗列出的单位以外,学生仍无法对课上未提到的其他单位是否属于国家机构进行准确判断。即便教师反复举例、分析,课堂效果还是不理想。如何有效地整合学习内容和教师讲解,从而突破教学难点呢?可以利用微课。教师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的内容,按职能的不同列出各个中央国家机关,再用思维导图列出各个地方国家机关,之后根据思维导图设计教学课件。课件设计完成后撰写讲稿,可以在此环节设计一个“法律卡通形象”,并以这个卡通形象的口吻录制音频,通过卡通形象将课本内容讲述出来。最后,将课件和音频结合在一起,做成微课。

使用微课突破教学重难点,不仅是丰富课堂教学的好方法,更是提高学生学习效率、让抽象的知识变得浅显易懂的好帮手,可以真正做到突出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三)“微”中生“趣”,激发课堂活力

笔者在课前调查中发现,当下小学生对法律并非一无所知,只是没有形成较为严谨系统的认识。关照六年级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水平,在课堂上适时补充法律微课,将枯燥、深奥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有趣的情境、案例,可以带动课堂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再以“国家机构有哪些”一课为例,教材在该课“知识窗”里对国家机构的构成进行了定义,即“国家机构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前者在全国范围内行使职权,后者代表国家在所在区域内行使职权”。可如何引导学生理解该定义中的国家机构有层级之分,并且其在不同范围内行使不同的职权呢?笔者在经过数次研讨后,提出一个利用微课帮助学生理解国家机构的教学方法。具体来说:教师以某人进行户口登记的经历为素材创设教学情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有人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发现,他的户口簿、册、表格、证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的;他的户口在其所在城市的某公安派出所管辖区内,该公安派出所也是他的户口登记机关。鉴于大部分小学生对户口的办理和审批手续没有概念,因此教师手绘漫画人物、场景,编写台词、录制视频讲述上户口的办理流程,剪辑后制作成微课,在课堂上为学生们播放。

微课,既直观又清晰地将国家机关层级与彼此之间的协作关系呈现了出来,使法律知识具象化,降低了学生对抽象课程内容的理解难度,调动起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活跃了课堂气氛,最终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效。

二、巧设微课,转变学习方式

(一)定位生活空间,挖掘教学资源

学生的生活空间是动态的,他们居住过的、见过的、用过的地方或东西都可以成为“课程资源”。教师在设计微课时,应定位于学生生活空间,在其中寻找他们熟悉且与其息息相关的事物作为素材,使之成为学习资源、教学案例,并通过类比让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易于理解。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的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的第一课时教学的首要重点问题是明晰国家机构的定义、理解国家机构与国家机关的关系。但是“国家机构”与“国家机关”这两个抽象名词对于小学生来说是比较陌生的,与他们的生活是有些距离的。因此不少学生会将“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关”混淆,搞不清二者的不同。

对于飞机,小学生们却不陌生,所以教师可用飞机举例制作微课,从飞机的组成部件开始讲起,最后引申到国家机构的组成,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国家机构与国家机关的关系。比如飞机是由机翼、机身、尾翼、起落装置和动力装置五个主要部件组成的,这些部件互相配合才能够使飞机翱翔在天空。同样,我们的国家也需要各个机关的相互配合才能正常运转。在微课中,教师从飞机部件到国家机关,通过类比,引导学生明晰国家机构的定义,明确了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统称。

(二)联系生活事件,拉近法治距离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作为法治教育专册,按照学生的认知和年龄特点,以其可感可思的生活事件为“原材料”,将学生生活中有意义的事件与课程内容相结合,引导学生形成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教师在设计微课之前,应对学情进行调查,比如学生的兴趣爱好等,做到心中有数。在设计微课时,用学生们在生活中发生过的事来编写微课剧本,并根据他们的口味偏好选择合适的叙事风格进行剪辑、制作。

以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八课“我们受特殊保护”的教学为例。通过课前调查,教师发现学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由于社会阅历太少,以致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教师请一名学生结合自己身上发生的一件事录制生活体验视频,合成动画微课,并提出问题:在某某同学的一天中,哪些法律正在保障着他的权益与安全?在课上播放该微课时,教师引导全班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回答问题,感悟法律、社会、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还讲解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意识到法律无处不在,它们正在各司其职,全方位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外,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习等活动也可以成为微课的素材,作为课堂教学的拓展、补充内容。这些人人参与的活动可以帮助教师拉近法律与学生的距离,将晦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亲切、易懂。

(三)体验角色生活,拓宽法治视角

未成年学生的生活角色具有多样性和多元性的特点,他们在家中是孩子,在学校里是学生,在商场内是顾客,在社会上是公民,在法律中是受保护的对象。开展法治课教学时,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多重身份创设不同的场景,并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小学生易于理解的“童言童语”,在保证知识准确性的前提下设计微课,引导学生从法治视角重新认识自身角色定位,形成对法律的初始认识。

以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的第三课时的教学为例。这一课的教学目标为:引导学生懂得参政议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在课堂上,教师介绍了“活动园”提供的三种建言献策的方式——在政府网站留言、给人大代表写信建言、参加听证会,并要求学生通过上述方式对他们发现的一些社会问题建言献策。但在后续的学习效果调查中发现,真正完成该任务的学生很少,班上的大多数人只是登录政府网站浏览了内容,并未留言献策。这样的结果引发了教师的思考:为什么学生没有发表自己的建言或者意见?深入了解后得知,很多学生认为写信建言没有用,还有些学生不知如何参与后续的听证会。有鉴于此,教师改变思路,找了一些政府部门听取了小学生建言并进行政策改进的新闻素材,利用这些素材创设校园听证会情境,组织学生模拟听证会流程,录制参与听证会的过程并做成微课,使学生们了解了听证会的作用,认识到只要积极、认真提建议,政府就会有所回应,由此激发了学生参与社会生活、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通过微课,学生们深刻体会到了公民的权利与责任,拓宽了自身法治认识的视角。

(四)提升生活情感,融入法治温度

只有增进学生生活情感,拓展教学深度,才能让学生主动参与法律知识的探索,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改变自己对法律冰冷的片面印象。

还以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一课的教学为例。在突破“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国家机构的保障”这一教学难点时,教师让学生事先查阅了与国家机关有关的资料,并进行小组分享汇报。课上,虽然学生查找的资料很丰富,在课上讨论得也非常热烈,但从学习效果来看,学生们还是认为国家机关与自己的距离很遥远,这些机关与他们并无直接的联系。针对这一问题,教师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从他们的生活情感入手设计微课,打开了知识与情感的通道。

教师通过课前问卷调查,了解到全班有14%的学生家长在国家机关工作,于是邀请其中一名学生家长录制视频,讲解自己的工作及其所在国家机关的职能和作用,制成微课。课上,学生们通过视频,了解到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内容、办事流程,体会到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辛苦和不易,由此明白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可以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安全。

三、活用微课,撬动课堂变革

(一)学生学习由被动向自主转变

学生并不是纯粹的接受知识的容器,灌输得越多越好。学生的认知过程本身是一个由少到多、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过程,不只是量的积累,更是质的转变。①沈福仙:《微课不微》,《考试周刊》2016年第96期。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通过微课,教师可以为学生营造宽松和谐、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提供图文声并茂的多重感官综合刺激,有利于学生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①张巍然:《微课探微》,《基础教育论坛》(综合版)2015年第10期。因此,微课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应运而生的,可以帮助学生突破学习中的困惑点,扫清学习知识时遇到的障碍,将传统填鸭式教学转化为生动易懂、通俗直观的学习过程,使不同水平的学生都能自由选择学习资源,用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开展学习,这样不仅能降低学习的难度,更能将学生的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教师能力由自然态向主动态进阶

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互联网+”法治教育时代,教育的内外部环境正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教师仅靠传统的教学模式将难以适应学校的发展变化和多样化的课堂需求。微课,不单单是一种教学方法,更是凝结了教师与教研团队的智慧,是其适应时代发展、采用最新信息技术应对当下课堂教学需求的新探索。这就要求教师应掌握微课的制作原理与技术,合理设置学习内容与案例,并设计好教学的各个环节。比如,教师在把握教材、了解学情的基础上,要将法律知识进行选择、利用、优化,利用录音、录像、剪辑等软件,将素材制作成微课。再通过课堂实践,不断优化微课内容与结构,反思并完善自身教学中的不足。微课的运用,在无形中助推教师提高了自身的“互联网+”法治教育的创新专业能力,实现了教师能力由自然态向主动态的进阶变化。

(三)课堂思维由浅表层向高阶化跨越

在课堂教学中,微课能将学习活动中的若干要求进行碎片化分割,同时保证其完整性。例如,在开展“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参观实践活动中,微课能聚焦不同区域的不同行政机关,呈现不同业务的职能,并借助时政新闻帮助学生理解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由此促进他们深化认知,为其综合理解、分析、评价等高阶思维的发展搭建桥梁。当学生在学习活动中遇到困难时,如无法分辨身边的单位是否属于国家机构,教师可重复播放微课内容,有针对性地突破这一难点。因此,微课能满足学生对隐性知识、默会知识的学习,还能实现学生思维由浅表层向深层学习的跨越,促进学生高阶思维的形成。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微课为法治教育教学提供了新的教学思路,教师可以通过定位学生生活空间、挖掘教学资源,联系生活事件、拉近法治距离,体验生活角色、拓宽法治视角,提升生活情感、融入法治温度等,设计内容丰富有趣的微课,实现使学生的学习由被动向自主转变、教师能力由自然态向主动态进阶、课堂思维由浅表层向高阶化跨越的课堂变革。相信在未来的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微课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未来素养课堂的构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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