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12-17 05:32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2年10期
关键词:副校长检察官检察

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黑 黎

主持人导语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们知道,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进行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统一实施。直接关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实施,自然也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检察官作为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还承担着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义务。那么,检察官们是怎样走进课堂,给中小学生上法治课的?

我们来看一位首都基层检察官走进校园的法治故事。

杨敬之

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以及一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我时常要给同学们带去各种各样的法治知识,也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问题:“检察官老师,我们作为三年级的学生,能跟其他同学自由交换东西吗?”“我现在初一,可以在网上申请网络游戏账号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什么是我国的根本法?”……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地讲解给孩子们,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这正是我们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

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娃娃抓起。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肩负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一直以来,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支持,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院检察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的制度设立和发挥作用,体现了法治与教育的融合。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对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管理考核、统筹负责单位、履职规则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法治副校长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指引。

我所在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2019年4月,我院有16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新一届法治副校长,形成了检察长带头、班子成员以及中层领导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我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沟通联动、丰富活动形式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开展,并创建了“常春藤法治宣讲团”。2019年4月至2022年8月,宣讲团举办各类法治活动40余次,受众达5万余人,切实为辖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推行“菜单式”课堂,做好青少年崇法善学的“领航员”

“法治进课堂”活动涉及面广,需协调的事务多,面临着学生年龄层次不一、接受法治教育的程度和需求各异等现实问题。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知识储备足、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主动深入学校,切实了解需求,精准定制法治教育内容,不断提升法治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针对学生欺凌、未成年人沾染毒品等恶劣行径,我走进多所中小学,为广大师生开展以“规范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远离校园暴力,守护身心健康”“防范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为题的系列法治讲堂,结合各学校的校史、校训,穿插讲述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和青少年犯罪常涉罪名,同时播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动画短片,引导同学们认清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发挥法治的警示教育作用。同学们纷纷表示,检察官的案例教学给他们带来了更加直观的法律认知,让大家切实意识到违纪、违法和犯罪的危害,提升了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杜绝不良行为的自觉性。

二、立足多维度宣传,当好学校依法治校的“参谋员”

我院法治副校长紧扣实际需求,围绕重点法律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满足学校法治建设的新需求。如宪法宣传周期间,为宣传《宪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播宪法文化、传递宪法精神,法治副校长们走进校园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向师生赠送宪法及法律教育书籍1000余册。《民法典》颁布后,我院马上制作“易拉宝”和宣传册等相关法治宣传产品,不仅在各学校组织巡展,还结合《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向同学们延伸介绍未成年人基本权益的知识,深入浅出地向他们讲授正确的维权方式,将法治理念送达同学们的内心。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次在某小学宪法教育课上,我带领同学们一起读宪法。课上,同学们跟着我朗读宪法条文,油然生出浓烈的国家归属感和民族自豪感。课后一个同学表示,这堂宪法课让他更加深刻理解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重要意义,并对其他法律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决心好好学习,将来做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听了孩子们的分享,我真正体会到法治副校长在他们成长成才的过程中一直发挥着的重要作用。我因此倍感荣幸,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对待组织交给我们的这份信任和重托。

三、举办检察开放日,做好输出检察温度的“传递员”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及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可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师生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面对面交流沟通法治需求。如2021年12月我院组织以“牢记自护常识,远离不法侵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师生参加。实地的参观、鲜活的案例、形象生动的普法视频、法治副校长的现身讲法,让师生们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体验课。在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院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内容丰富多样的线上宣传活动,制作防疫微动漫视频,录制网络安全法治课,并通过昌平区教委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发布。同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院向广大教师和家长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和影响作用,将教师和家长纳入有效普法圈,促进形成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合力。

四、统筹“走访+调研”,当好周边社情民意的“收集员”

一直以来,我院法治副校长充分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民生福祉,积极参与社会创新治理。

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两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体系。我作为一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应当通过检察履职,最大限度助力综合保护体系的建立。在家庭、学校、社会这三个板块,法治副校长大有可为。

(一)助推家庭保护,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

小家之事,大国之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及家庭情况,对其生理心理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很多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即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法治副校长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长纳入普法的受众范围;协助学校开设“家长课堂”,将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及相应责任向家长灌输,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会同学校、妇联、社工组织等部门,以制发《督促监护令》为契机,对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监护责任,做到“依法教子”。

(二)强化学校保护,推动平安法治校园建设

法治宣传工作应求极致、见真章。校园是法治副校长履行职责的主战场,除了日常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外,法治副校长还应对症下药,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学生群体制定适合他们的法治教育内容。如在职业学校多讲解一些有关实习、就业过程中会用到的可以进行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法律常识;面对特殊儿童,可以将法律演绎成一个个小故事,条件允许时还可译成盲文或通过手语展示。在授课形式上也应更加多元,可通过组织情境模拟、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活动,带领学生开启“沉浸式”法治学习之旅。

将教职员工纳入普法范围。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学校部分教职员工法律素养不高、法治意识淡薄,甚至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在走访学校的过程中,很多老师反映,当下中小学法治教学任务越来越重,但囿于自身专业的限制,他们仅能对法律知识进行浅显的讲解,所以希望法治副校长能够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他们答疑解惑。因此,将教职员工纳入普法教育的行列,非常有必要。法治副校长可以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专章的相关规定,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等重点内容向教职员工们进行讲解,确保各项制度落细落实。还可以针对校园中可能会发生的强制猥亵、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结合真实案例对教职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他们依法治学、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责任感。同时,还可以与学校德育和政治老师建立长期联络机制,定期收集他们提出的疑惑难题,建立“问题清单”,择日统一给予解答。

协力搭建校园内外安全网。法治副校长作为学校的重要一员,应当全面履职,推动校园综合建设。对内,参与学校章程制定、校规校纪合法性审查、学校日常管理,协助排查化解校内矛盾纠纷,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不断优化校园法治环境,帮助学校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与困难;对外,透过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现象查找背后的问题所在,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的安全治理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起安全屏障。

(三)促进社会保护,织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未成年人的成长是一个不断社会化的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参与和开展社会活动的深度与广度也越来越大。社会各界都应当为未成年人创造有益的条件和环境,使他们在社会中实现更好的成长和发展。法治副校长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帮助青少年更好地融入社会。

从增加积极因素角度说,关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儿童活动中心等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场所,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上述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从减少消极因素角度来说,密切关注出现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食品药品、玩具文具、儿童出版物、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网络产品和服务等领域的安全问题,以及新闻媒体报道中可能存在的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等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大限度消除或避免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风险因素。

充分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将法治副校长工作做实做好,这既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也是落实宪法法律规定的法治责任,更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教育更高需求的社会责任。因此法治副校长应持之以恒、深耕细作,让法治精神真正抵达孩子们的内心,帮助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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