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价值、困境与发展路径
——基于“主体—过程—制度—文化”的系统分析

2022-12-31 05:11王可园
理论与改革 2022年5期
关键词:社区群众活动

王可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闲暇时间增多,人们因共同的兴趣爱好或共同的利益诉求等原因而组成了各种各样的群众活动团队,既有唱歌、跳舞、琴棋、书画、拳操等文体娱乐活动团队,也有治安巡逻、交通志愿、为老助老等社区治理或助人互助类活动团队。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展开,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丰富,群众活动团队迅速发展。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提到,2018年全国25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已达到39.3万个(其中,基层民政部门登记6.6万个,街道和社区管理32.7万个)。平均每个省1.57万个。”[1]这其中的“街道和社区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指尚未达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要求的群众活动团队。如此庞大数量的组织及其容纳的人口,如果能够有序参与到城市社区治理中来,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城市社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城市社区的群众活动团队发展迅速,但是,人们对它的关注却远远不够。大多数人对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印象主要停留在“噪声”“扰民”等问题上,许多人都知道,中国的广场舞(恐怕是最为重要且数量也最大的一种群众活动团队)事实上也已经成为城市基层治理的一大顽疾,以至于中国政府都不得不试图立法加以约束。[2]同时,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成员一般来说都是退休人员,年纪较大,这也造成了人们对老龄群体的不良印象,好像他们不仅不再能为社会作贡献,而且还给其他人的生活造成困扰。许多人给他们戴上各种各样的“帽子”以取笑和贬斥他们,例如,所谓的“广场舞大妈”恐怕不是什么好的词汇。

尽管如此,也有人提出,老龄群体是不可忽视的社会生产力,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也是具有巨大潜能的社会资源”。[3]“必须认识到,年长不等于衰弱、老龄不等于无用,长者也还有多方面、多层次的价值。应该积极看待老年人口,充分发挥长寿时代老年人的人力资本红利和健康红利。”[4]就以老龄群体为主要成员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来说,早前已经有学者看到了其积极的一面。如人们强调其为居委会撑起半边天[5],是不可忽视的基层组织力量。[6]随着城市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不断发展,如何对其进行有效整合并为我所用成为党和政府关心的重要问题。近年来,有一些成果对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理论分析。例如,有学者将合法性的概念引入群众活动团队的研究中,通过对社区文化团队和基层政府、社区居民等共生关系的分析,试图构建一个社区草根组织合法性问题的研究框架,认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与其他社区主体之间围绕着资源的交换、竞争或共享形成多种类型的共生关系。[7]还有学者通过对广场舞团队的研究发现,人们对广场舞的参与所带来的公共生活体验有助于群体认同的建构。[8]

已有的研究成果为我们认识和研究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其不足之处在于:已有的这些成果更多是一些情况介绍,深入的学术研究还相对不够。尤其是从社区治理的角度来看,已有的成果更多只是从理论上强调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却没有深入考察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具体问题,如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是否存在哪些难题,又如何化解这些难题?而搞清楚这些问题,是进一步提高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成效,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实际上,我们对群众活动团队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参与,不能仅仅从必要性、重要性这样的“应然”的层面去认识,还要看其实践中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从面临的难题来说,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既受到其自身结构性因素的制约,也受到制度保障不够完善的影响,同时,群众活动团队本身的利益诉求以及成员的参与精神也都制约其参与社区治理的效果。因此,本文将在进一步阐明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价值的基础上,以“主体—过程—制度—文化”为分析框架,深入考察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困境和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推动群众活动团队更好参与社区治理,维护社区稳定提供支持。

二、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价值

城市社区是人们聚居生活的地方,社区治理的质量关系城市居民美好生活能否实现的问题,更关系着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是否稳固的问题。习近平多次强调,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社区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9]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群众活动团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首先,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有助于优化社区治理的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经历了从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型[10],社区逐渐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11]与农村社区相对分散的居住环境不同,城市社区在有限的空间里集聚了大量的人口。人们兴趣爱好不同,利益诉求多元,社区也因此而成为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的地方。单位体制下那种党政单一主体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方式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复杂社会情境下的治理需要,激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成为现代国家治理和社区治理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理念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方略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这一概念以后,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及相关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日益复杂的城市社区治理同样要求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群众活动团队就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从参与的功能来说,一方面,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增强了社区治理的力量。有学者提到,近年来中央一直倡导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是相对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和群众动员效果不佳”[12]。居民“自外”于社区治理过程,将自己当作看客或是顾客,是不少城市社区治理中遇到的突出难题。群众活动团队缘于人们共同的兴趣爱好或是利益诉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以群众活动团队为抓手,能有效提高社区动员的效果。群众活动团队虽然主要由年纪较大的退休人员组成,但是,团队类型多、成员数量大、闲暇时间多,不少人退休前担任过各类领导职务,拥有相当的知识水平,他们的参与对治理力量捉襟见肘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来说是重要的支撑。在社区的环境维护、垃圾分类、平安巡查、上门调查以及协商议事、矛盾调解等工作中,群众活动团队可以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一方面,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优化社区治理的方式。现代社区治理离不开技术的支撑,但是,“技术和机器是冰冷的、没有情感的……只见物,不见人,是很难产生情感的,也很难形成基层社会的‘情感治理’。”[13]实际上,良善的社区治理绝不仅仅是技术所能实现,而需要温暖的人情。习近平强调,“社区工作是一门学问,要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多种形式延伸管理链条,提高服务水平,让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14]这种温暖在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的社区治理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与我们所熟知的各类驻区单位,如机关、企业、高校等更多以“经济”(即经济支持)的方式(1)基层治理实践中,各类驻区单位更多以给钱、给物的形式参与治理。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展的“双报到、双报告”,试图推动单位党员向所在社区报到并参与社区治理,效果并不好。有些地方甚至变成在职党员实在没有时间,而只能出钱找人代为提供社区服务了。参与社区治理不同,群众活动团队更多以直接参与的方式介入社区治理过程之中。如在社区的为老助老、扶贫帮困中,群众活动团队的成员以上门慰问的方式加入其中,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增进人们之间的感情,提升社区治理的情感和温度。

其次,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有助于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始终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自己的重要执政目标之一。早在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就提出要关心并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等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中国绝大多数民众被组织进农村的人民公社和城市各式各样的单位当中,无论是农村的人民公社还是城市的单位,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内部成员的均质化程度高,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主要不在于经济上的分层,而在于政治身份上的不同[15],政府更多是为民众提供低层次但相对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化时期那些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做法被打破。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市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起着从早期基础性到今天决定性的作用,个体之间的分化也由改革开放前的政治分层为主转向经济分层为主。在城市社会,不仅不同的社区之间有高低上下之分,即使在同一社区内部,邻里之间也因经济收入的变化而出现了层级化和等级化趋势。[16]社会的分化必然带来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而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说,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多具有普惠性和基础性,无法有效满足不同需求层次民众的要求,这就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供给提供了正当的理由。但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市场和以科层制为特征的政府一样,同样不是万能的。与“政府失灵”相比,“市场失灵”并不鲜见,这为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作为自组织形态的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为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多样性是这种作用的前提和基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既有唱歌、跳舞、下棋、打牌、健身等文体娱乐类群众团队,也有社区巡逻、绿化维护、交通安全等志愿者团队,亦有业主委员会等权益保护组织,他们在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居民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利益、情感等不同的需求而加入不同的组织,这些需求显然是政府或市场的力量无法提供的。另一方面,社会化是社区群众团队发挥作用的重要优势。与专业化的社区社会组织容易“悬浮”于社区之上不同[17],群众活动团队这样的社区自组织更加贴近群众,其成员绝大多数来自于本社区甚至本居民小区,所开展的各类活动也更加契合本社区居民的需求。因此,201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文体娱乐、邻里互动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18]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是这里所说的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有助于提高居民的归属感和共同体精神。与农村研究的学者着重关注农民的“市民化”或“融入城市”相反,城市研究的学者却关心在越来越个体化和原子化的城市中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里,人与人之间守望相助、温情脉脉。但是,现实告诉我们,这种返璞归真的理想主义和现实生活相去甚远,“在许多城市情境中,我们不断地与之不同程度互动的,是那些我们或者知之甚少或者从未见过的人,而这种互动所采取的是转瞬即逝的交往方式。”[19]这是否意味着现代城市的发展必然带来人的个体化和原子化,而毫无再现共同体的可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这对人类来说将多么残酷。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告诉人们,虽然人类组织形态的发展趋势是从共同体一步步向社会迈进,但是,“共同体的力量在社会的时代之内,尽管日益缩小,也还是保留着,而且依然是社会生活的现实。”[20]这个看法在今天的城市社区生活中依然适用。

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为居民提供了丰富的面对面互动机会。有学者提出,在现代城市社区中,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人格化交往的消失,造成城市社区共同体难以构建。[21]但在那些因共同的兴趣爱好而结合起来的文体团队中,人们面对面相互交流,相互切磋,共同提高。一些文体类群众活动团队,平时他们致力于强身健体,愉悦身心;节庆假日中,经常组织起来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文化节目,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尤其是这类团队还经常参加街镇各类比赛,如果能在其中获奖,不仅能得到一些物质上的奖励,更能激起成员的荣誉感。在街镇部门(如文化馆)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中,群众活动团队一般是以所在社区的名义参加比赛的,获得奖项对团队成员来说是种巨大的荣誉,他们感到自己是“属于这个社区的”,从而增强自己的归属感和共同体感。同时,许多群众活动团队在参与社区治理的各类志愿活动中,相互合作,不分彼此,共同为社区治理劳心费力,共建自己的美好家园,能够更好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困境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群众活动团队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实践中,群众活动团队也确实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一些地方,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内开展各类健身、娱乐、休闲、公益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群众文体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成为社区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群众活动团队在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方面,群众活动团队的结构还不太合理。上述提到的群众活动团队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更多是从理论层面来探讨。落到实践中,不同的城市社区、不同的群众活动团队在各自参与社区治理时,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因素的制约,这其中首要的制约因素,就是群众活动团队的主体结构不太合理。这种结构性的不合理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群众活动团队的数量发展不均衡。社区治理需要包括群众活动团队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一定数量的群众活动团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在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的城市,人们的生活水平相对较高,精神文化需求更加强烈,人们的自我组织能力更高,因此而结成各种各样的活动团队。但是,在不同的城市,甚至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域范围内,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也并不均衡。我们在一些城市社区调查发现,群众活动团队多者可达到15个左右,而相对较少者只有四五个。抛开社区人口规模大小等因素,这样的数量对比也表明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不均衡,数量过少显然制约着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成效,也不利于形成“公众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二是群众活动团队的类型发展不均衡。一般来说,社区的群众活动团队多以文体娱乐类为主,而社区自治类、学习提高类或助人互助类的群众团队则相对较少。三是群众活动团队的成员年龄偏大。尽管说群众活动团队的成员原本就是主要由退休人员组成,年龄偏大是当然现象。但是,群众活动团队成员的年龄普遍偏大,必然不利于承担社区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在一些服务需求多、治理任务重的社区,如果能有数量不菲、年龄相对较轻的群众活动团队成员的积极参与,对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社区治理效果必然更加有益。四是群众活动团队成员的知识水平结构相对偏低。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成员中,不乏退休前担任过职务、知识水平较高者,但是,相对来说,社区治理过程中对这类人群的挖掘还远远不够,这些都制约着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效果。

第二,过程方面,部分群众活动团队的利益诉求和社区的整体利益存在偏离。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以社区为视角观察中国社会,曾经被早期社会人类学的中国学派当作方法论的立业之基。”[22]与“大社会”一样,社区这个“小地方”里的利益同样复杂多元。当然,历史地看,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城市基层,中国共产党通过对旧式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基本上取缔了旧社会那些宗法团体、宗教团体尤其是非法团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建构起以各人民团体为主的外围组织,从而实现了对社会利益的高度整合。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利益主体、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就城市社区的群众活动团队来说,早期的群众活动团队有自生自发的成分,但是,随后的发展中,更多的群众活动团队是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主动培育的结果。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城市社区的群众活动团队基本上处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两委”)的掌控之下。尽管如此,在这种根本性的掌控格局之下,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诉求的不同甚至冲突。这就决定了群众活动团队在城市社区的治理过程中,既有可能成为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居民和维护社区稳定的一股力量,也有可能成为社区治理的制约因素。一方面,不同的群众活动团队之间存在资源竞争。我们知道,“组织生存的关键是获取和维持资源的能力。”[23]在社区这个有限的范围内,群众活动团队要生存和发展,相互之间竞争资源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无论是设施设备(如活动房、功能室等)还是经济条件都相对较差,不同的群众活动团队之间为争取各自的利益而相互竞争,甚至因竞争带来矛盾而危害社区秩序也不少见。另一方面,更有甚者,少数群众活动团队游离于社区“两委”的掌控之外。例如,邹昊平对群众文娱社团的研究发现,民间社团也是积极的行动者,“不同行动目标的社团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一些边缘社团来讲,在不越过政府底线的情况下,通过与主流价值观的切割,创造出自己的空间和评判标准。”[24]这种类型的群众活动团队很可能会成为社区治理和秩序维护的阻力而不是助力。

第三,制度方面,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保障不力。2007年11月,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到,中央对社会组织的态度是“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与监管是基本手段,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是根本目的”。[25]群众活动团队是重要的社区社会组织类型,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是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应有之义。但是,从当前的实践来看,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保障还不够完善。一是参与的物质支撑不够。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本质上说是居民群众在志愿精神和集体主义价值观推动下而自主自愿的参与行动。但是,毫无物质支持的精神鼓励有时候恐怕也难以持久。例如,许多社区会为群众活动团队置办道具、服装、工具,改善活动场地等。但是,相对于群众活动团队的需求来说都远远不够。我们曾调查的一些社区中,社区党组织都不愿意我们发放有关活动场地、条件等问题的问卷,怕激起团队成员的情绪,勾起他们更高的诉求或要求。二是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不高。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事务的参与中,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很多时候是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临时召集而用之,没有固定的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和空间,给人一种“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印象,而不是从公众参与的权利保障角度去看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这就决定了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的第三个特点,即层次偏低。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大多数是社区具体事务的管理,而协商、共治尤其是监督等较高层次的参与相对缺乏。

第四,文化方面,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精神难以为继。社区的重要主体是居民,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是现代社区的重要标志。有学者指出,“在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只有居民的直接参与和治理,才能培育居民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和现代社区意识,才能有效地整合与发挥社区自身的各种资源。”[26]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除了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之外,还受到社区参与文化和民众参与精神的影响。与一些学者认为的中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漠、参与动力不足[27]有所不同,实际上,以老年人口为主的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有着相当高的积极性。这种积极性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以老龄人口为主的群众活动团队拥有更多的闲暇时光,他们有时间参与到各种社区事务中。他们在健身娱乐之余,有时间也有意愿将时间投入到社区治理当中。二是,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积极性来自于群众活动团队成员的归属感和共同体感,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奉献精神。今天六七十岁的老年群体,差不多正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生,他们当中许多人参加过体力劳动,对所谓的“脏活”“苦活”“累活”无所畏惧。同时,这些人在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文化氛围中长大,对“劳动”“奉献”这些价值有较强的认同感。在日常的社区参与中,他们更愿意为了公共事务“舍小家为大家”,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活动中,在这种参与中找到自己的价值。

但是,这种积极参与的精神正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一方面,在新一代城市社区居民中,生活方式的原子化、个体化越来越明显。人们更愿意把闲暇时间花在网络这样的虚拟世界中,而不愿意走出家庭、走进社区,不愿意融入社区公共生活,也缺乏所谓的奉献精神。这意味着,城市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队伍本身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可能,更不用说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了。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城市住房的商品化发展,职住分离成为年轻一代的典型生活方式,子女的家庭照料给在职的年轻人造成巨大压力。许多刚刚退休的老人需要承担起家庭照顾的工作,既脱离了原来居住的社区,短时间又无法融入新的社区公共生活,这也制约了老年群体参与群众活动团队。在一些地方的社区,甚至已经出现群众活动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难以为继的现象。这意味着,如何接续居民的公共精神和共同体意识,始终是未来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难题所在,也是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难题所在。

四、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发展路径

现代社会复杂多元,社区治理必然要求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这既是增强社区治理力量的要求,也是发展城市基层民主的需要。作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一元”,群众活动团队尽管还存在结构不太合理、相互间存在利益竞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其不菲的成员数量、多样化的类型,使得群众活动团队在城市社区治理中能够发挥出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总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群众活动团队更好地参与城市社区治理:

第一,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力量。群众活动团队是城市社区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一点应该说已经成为共识。因此,近年来党和政府对社会力量的培育重点也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组织转向了社区社会组织。2020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中就明确指出,要用从2021年起的3年时间,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28]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就要优化群众活动团队的队伍结构。这里的优化,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社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及需求,进一步主动培育一定数量的群众活动团队。要增强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成效,没有一定的数量就不可能有力量。二是优化群众活动团队的类型结构。从实践来看,现有的一些城市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更多以文体娱乐类为主,社区自治、社区协商、为民服务、公益慈善等类型相对不够,有的社区虽然有这些类型的群众活动团队,但是成员很少,活动缺乏规律。因此,在群众活动团队的培育过程中,需要有侧重有计划地开展。三是加强社区人才挖掘,改善群众活动团队的知识结构。群众活动团队虽然以年纪较长的退休人员为主,但是,不代表只有年长者才能加入,社区“两委”需要加强年轻人的挖掘。这里的年轻人既包括在职的社区居民,更主要是指那些刚刚退休的相对年轻者,有计划地将他们纳入并分布到不同类型的群众活动团队中。同时,还要注意挖掘社区里那些以往担任过一定职务、从事过相关专业工作、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居民,吸引他们加入群众活动团队,从而提高群众活动团队的活力,优化其整体的知识水平结构,以更好地参与到社区治理当中。

第二,突出党建引领,把稳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特征和优势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习近平强调,“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29]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市基层社会逐渐形成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治理架构。无论城市社区的治权结构如何开放,社区党组织始终是领导核心所在,担负着引导社区治理方向、整合利益诉求的责任。就更好地发挥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来说,社区党组织同样需要起到引领作用。一方面,加强对群众活动团队的政治引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无论怎样发展,其价值取向都应当是更好地服务团队成员和社区居民,行动上都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为社区治理的助力而不是阻力。另一方面,注重不同群众活动团队间的利益协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的今天,群众活动团队类型多样、利益诉求多元是必然的现象,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不加节制,不对其进行适当的调节,可能因不同利益诉求而导致矛盾和冲突,进而破坏社区秩序。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30]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更加注重加强对群众活动团队多元利益诉求的协调与整合,促进共识的凝聚,形成围绕在党组织周围的社区治理合力。

第三,完善制度体系,增强群众活动团队参与社区治理的外在保障。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提高群众活动团队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效率,一定程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可或缺。首先,完善对群众活动团队的物质支持制度体系。群众活动团队是一种典型的社区自组织形态,具有自娱自乐、自生自发的特征。要使其在社区治理中更好地发挥积极的作用,社区“两委”的支持必不可少。这就要求社区“两委”为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提供制度化的物质支持。如在社区发展基金中可以拿出部分资金专门为群众活动团队改善活动场所、提供活动道具等设施设备。对一些条件有限的社区来说,可以借助街镇或驻区单位的力量,开展社区的“微更新”“微改造”,为群众活动团队打造更加丰富的活动空间。其次,为群众活动团队提供制度化的培训和指导服务。如果说提供活动场地或活动道具只是满足群众活动团队的生存需求的话,那么,还需要为群众活动团队搭建平台、提供机会,配送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服务等,这样既提高群众活动团队自身的凝聚力,也能增强群众活动团队对社区“两委”的向心力,从而增强其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和能力。目前,一些城市社区已经开展为群众活动团队定期配送诸如舞蹈或歌唱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课程,但是,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课程类型上都还远远不能满足群众活动团队的需求。最后,完善社区的多元共治制度体系。不少城市社区基本上构建起以党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共治架构,辅以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众活动团队以及居民等各类主体参与其中。但是,群众活动团队并没有制度化地参与社区治理之中,一般只是由社区“两委”临时召集而用之做一些具体的事情。实际上,许多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人数多、力量大,也不乏知识水平较高或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者。这个群体的作用如果能够发挥好,会大大提高社区治理的成效。因此,可以通过将组织嵌入活动团队的方式,将群众活动团队中的党员组织起来,作为“一元”加入到社区共治的正式架构之中,这样既能够增强社区多元共治的代表性,也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第四,多措并举,延续并增强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精神。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包括群众活动团队在内的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尤其是与机关、企业、学校等驻区单位相比,群众活动团队由于更加“在地化”和“社会化”而能够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但是,现代社会的发展推动人口的流动越来越快,也越来越频繁,正在稀释个体与社区之间的粘连度,从而降低了人们的公共精神和参与意愿,但是,正如帕特南在研究美国社区精神衰落时所说的那样,人们“不是该为社会改变而悲哀,而是应当引领这种改变”。[31]一方面,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中国的城市社区中,要引领这种改变,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所在,无论社会怎样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自己的政治立场、政治本色不能改变。《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注重把党员培养成服务骨干,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促使他们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32]要推动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既要将党员有序嵌入到群众活动团队当中,发挥他们在团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也需要将群众活动团队中的积极分子和骨干培养成党员,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增强他们在团队其他成员中的引领力和号召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群众活动团队整体的参与精神和参与意愿。另一方面,群众活动团队在吸收补充新成员的过程中,应该有意识地做好参与社区治理的传帮带工作。通过“老带新”的方式,将各个群众活动团队的参与精神、志愿精神传递给“新来者”“年轻人”。只有这样,才能延续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精神,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精神支撑。

结 语

结伴而生可以说是人类的天性。在早期的人类社会中,人们需要结合起来从事物质生产,以应对来自大自然的压力。随着人类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及后工业社会的转变,物质生活条件的匮乏一定程度上已经向物质生活比较丰富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在改善人们物质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在破坏着人们的精神生活。人的个体化、原子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情感世界的荒凉便是这种转变的直接结果。在城市社会中,人们因共同的兴趣、爱好、情感、利益而再度结合起来,以应对现代社会带来的冷漠情感,城市社区的群众活动团队正是这种结合的典型样态。群众活动团队虽然主要是由年龄较长者组成,但是,团队的发展,向内为团队成员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了人际间的融合,向外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提供了社区治理的助力,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中的重要力量。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群众活动团队在社区治理中贡献力量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去化解。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促进群众活动团队的良性发展,以使其在复杂的城市社区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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