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三重逻辑

2022-12-31 05:11金华宝
理论与改革 2022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农民农业

金华宝 伍 科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坚定理想,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1]2021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2]“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3]由此可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走共同富裕道路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选择[4],中国的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渐进富裕和共建富裕[5],而作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6],乡村振兴的推进质量将极大影响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是补齐农村这块最大的发展短板,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最大根基。为此,本文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三个方面重点论述乡村振兴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为更好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学理性支撑。

一、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发展方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释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一般物质基础和发展规律,科学论述了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一般理论,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农村发展与共同富裕关系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共同富裕,但相关论述集中体现了共同富裕思想,并对农业农村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进行了科学阐释。

第一,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共同富裕狭义上是指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基础上,劳动者以按劳分配方式实现生活资料平等占有的状态;广义上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基础上通过联合劳动生产和共享社会总产品的平等状态[7]。不论狭义还是广义,“消灭私有制”使生产资料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促使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般物质基础和重要前提。

第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规律和发展农业的重要地位。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8]这是马克思对“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实现的蓝图构想。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建立生产资料社会共有的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真正消灭因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而引起的剥削和不平等,建立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同体,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这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科学路径。其中,农业作为人类历史上的重要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9],“只有农业劳动才具有生产性”[10]。只有解决了最基本的生存物质需求后,人类才能投身于政治、科学、艺术等事务。马克思、恩格斯科学揭示了农业的重要地位,指出了农业是实现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根基。

第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必然和城乡融合发展路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1],这是社会主义能够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带来的剥削和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也是资本主义终将灭亡、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然原因,即社会生产资料由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资本论》中的这一重要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最权威的理论阐述[12],也是社会主义能够而且一定能够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依据。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实现共同富裕就要缩小城乡差距。资本主义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也造成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和差距,而严重分化的城市和农村难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13]以公有制为基础,有计划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尽量满足城乡之间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走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的道路,促使社会全体成员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对农业农村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进行了阐释,使共同富裕从理想转变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发展道路,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关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理论[14]。

(二)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思想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探索和创造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继承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关重要论述,结合中国发展实际,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思想。

其一,毛泽东提出“共同富裕”。1953年12月,毛泽东在《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指出:“为着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生产力……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15]由此可以看出,农民的共同富裕依托于农业的高度发展,全社会的共同富裕依托于农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因此要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就要提高农业生产力,通过农业的长足发展,实现农村的普遍繁荣和农民的共同富裕。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指出:“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16]同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会议上再次指出:“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17]毛泽东提出的共同富裕是建立在农业高度发展、农村普遍繁荣、农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上,是没有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都能富裕起来的美好社会,共同富裕的实现首先要靠社会主义改造,尤其是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提出的共同富裕理念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为后来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思想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框架。

其二,邓小平提出“先富带后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探索出“先富带后富”的实践路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8]将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提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立足中国发展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思想。共同富裕的发展一定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要辩证统一地看待先富和后富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19],但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20],因为“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21]。所以如果没有实现农业发达、农村发展、农民富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后,结合中国发展实际,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地提出“先富带后富”的实践方略,并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指出了“三农”发展的基础地位,开拓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此基础上,江泽民提出各地区之间要协调发展,指出“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2]。在农业发展方面,江泽民强调:“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坚持把加强农业放在首位,全面振兴农村经济。”[23]“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乡村的发展关系到整个经济发展的根本,“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我国整个社会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24]。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必须打牢“三农”工作的坚实基础,不断加强地区之间的联系,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繁荣农业,振兴乡村。江泽民在邓小平提出的“先富带后富”方略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强调“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地位不能动摇。进入21世纪以后,针对我国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胡锦涛提出走城乡协调发展道路。加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协调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作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农民基数大,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5],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其三,习近平赋予共同富裕新的时代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把握“两个大局”,将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经之路,提出一系列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26]新时代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富裕,不是一部分人,更不是少部分人的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富裕,不是单一的经济富裕;是分阶段、分程度的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质的共同富裕。当前,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既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为继续走共同富裕道路打下了坚实基础。“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7]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坚定走共同富裕道路。习近平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8]没有农民农村的共同富裕,就没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所以促进共同富裕,“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29],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的系列重要论述赋予共同富裕新的时代内涵,为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指明了实践路径,明确了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为新时代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精神动力。习近平关于共同富裕的系列重要论述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实现共同富裕的行动指南,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解决贫困问题和实现共同富裕贡献了中国智慧。

二、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

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经验中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都会通过对农业农村的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一)共同富裕的理想追寻:土地所有制改革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且生活十分困苦,要解决农民贫苦问题,让农民过上幸福生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土地问题。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颁布了农村革命根据地的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把过于集中的土地资源重新分配,实现“耕者有其田”,极大提升了农民劳动的积极性。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兴修水利发展农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开展土地改革,消灭了上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农民身上的封建枷锁,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让农民翻身成为土地的主人。

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追寻共同富裕伊始,就是以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为主线,聚焦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改变农村生产关系,通过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路径。不论是将已有的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还是通过艰苦奋斗开荒南泥湾,都是对土地这一关键性生产要素占有的再分配,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实践和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追寻。

(二)共同富裕的初次探索:农业集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经济落后、资源不足的困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通过学习借鉴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逐渐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大力发展国营经济和合作经济,同时以农业集体化为主线,推行农业合作社,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

克服小农户分散生产的个体自然经济缺陷的唯一办法就是农业集体化[30],“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31],因此中国共产党在推行农业集体化的进程中,一是推行农业合作社,建立起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模式,从根源上缓解农村贫苦落后状况;二是创立合作医疗制度,改变了农村医疗资源极度匮乏的局面,农村贫苦群众有了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通过夜校、农村广播、扫文盲活动,提升农村教育水平。这些措施推动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缓解了农村落后和农民贫苦的局面。

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之后,进一步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由于“大跃进”运动过度强调平均主义和计划分配,把共同富裕看作是平均富裕、同步富裕,使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严重挫折。但这一时期对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农村建设以及对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为中国共产党后来提出共同富裕的创新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共同富裕的路径创新:农村市场化改革与以人为本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立足于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农村生产力,释放农村经济活力,极大提升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5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可以看出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在这一背景下,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一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32]在确保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包产到户,充分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是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革。把粮食统购改为合同订购,并且适当减少合同订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以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33]。三是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开放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34],推动农村商品经济快速发展。四是农业税费体制改革,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帮助农民“减负增收”,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市场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农业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形成“倒丁字”型收入分配结构,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二是农村市场化建设不断深入,但配套机制体制不完善不健全,农村经济发展的市场化风险不断增大。三是农村法治建设薄弱,相关法律规制不健全,村民法律意识不强,影响了农村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四是村级党组织建设缺位、失位现象频出,村“两委”矛盾突出,村级党组织功能弱化、虚化和边缘化问题突出。

针对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35]“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强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和促进发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共同富裕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6]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37],“三农”问题的解决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因此,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更加聚焦于解决农村的绝对贫困问题。2013年,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提出“要分类指导,把工作做细,精准扶贫”[38]。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消除绝对贫困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出了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实践道路,靠的是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持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在“三农”工作方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39]2016年、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总目标和脱贫攻坚这一总任务,明确指出要用新的发展理念破解“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新难题,要激发贫困人口自身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工作在各地不断深入开展,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农民生活水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促进农村经济繁荣,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稳步迈向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40]。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实现共同富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本目标[41],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42],同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43]。

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44]。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消除了绝对贫困,打赢了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也是共同富裕本身的体现[45]。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三、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把握新时代发展中的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当前,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大步迈进,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让亿万农民一同走向共同富裕道路,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一)乡村振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46]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人的共同富裕,但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其中乡村最为突出[47]。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化解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战略部署[48],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首先,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方式。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贫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不是简单的对接、衔接,而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不断前进。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激活乡村发展动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把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新乡村。乡村兴则国家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全面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振兴乡村,彻底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改善乡村居住环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其次,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策。“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49],当前我国农业供给质量有待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农民收入水平有待提升。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农民群众的共同富裕,需要推动城乡协同发展。习近平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50]解决“三农”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农业振兴,重点要解决的是产业振兴,要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多产业相联系的融合发展道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尽快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这块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基础上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

再次,乡村振兴是建设现代化新乡村的有力举措。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51]。习近平强调:“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52]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和根本。通过乡村振兴,不断提高城乡之间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积极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通过乡村振兴,全面深化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和供给水平,推动形成现代化农产品市场;通过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势,不断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

(二)乡村振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前提保障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重要战略目标,首先要在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做大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再以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切好“蛋糕”。共同富裕,前提在富裕,基础也在富裕。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要取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长足发展,具备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生产资料,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共同富裕,要点在共同,关键在分配。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极大发展、物质基础的极大丰富,要充分发挥初次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二次分配的调节力度,做好共同富裕下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以协调平衡原则和公平合理导向,切好、分好经济发展“大蛋糕”,推进共同富裕“个量”与“总量”目标的平衡发展[53]。其次,要认识到共同富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短期能够实现的,而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需要中华民族的长期努力,坚持“尽力”与“量力”的统一[54],不断朝着这个目标稳步前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再次,要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补充作用,优化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新型分配机制,发挥各种分配方式的最大效用,推动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公正。

习近平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55]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重要性作出的重大判断。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方向。“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重视“三农”工作、如何开展“三农”工作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打造基础牢固、质量坚固的“压舱石”,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56]脱贫群众的生活水平关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同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就是要提高共同富裕的基准线,提升共同富裕的整体水平,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共同富裕。

高质量的共同富裕需要高质量的发展,而高质量的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乡村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57]农村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地”,具有巨大潜力,乡村振兴的实现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58]。乡村振兴的高质量推进可以更好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促进社会资源分配更加优化,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以乡村振兴为基础的高质量发展,既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文明基础,又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条件,是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

(三)乡村振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根本目标作了深刻阐释,他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59]首先,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与非社会主义制度相区别的本质特征,因此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其次,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体现。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定要“坚守人民情怀,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60]。再次,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自我革新的价值追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事实证明,要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就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充分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是要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总目标,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方向,持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加公平、更大范围、更高程度地惠及乡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61],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大步迈进。

2021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62]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优化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及区域之间差距的有效手段,是解决“三农”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可行路径,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四)乡村振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第一,乡村振兴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在2020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63]要守好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守好“米袋子”“粮袋子”,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在2021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6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促进形成特色农业体系;进一步稳固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农业经济体系,推动农业数字化建设,增强农业农村创新力和竞争力。所有这些都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由“量”转“质”,为乡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乡村振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的重要推手。乡村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最为突出的地方,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在很大程度上也主要表现在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坚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优化乡村发展布局,科学利用和保护乡村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乡村新空间;要分类推进乡村发展,顺应村庄发展趋势,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形成多元化乡村发展格局;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转变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生态发展,持续改善乡村居住环境。

第三,乡村振兴是实现新时代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部署。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今后“三农”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即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持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资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三农”发展;要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增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帮扶;要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 语

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来看,乡村振兴对共同富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促进作用。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是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扎实推进农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依据理论、镜鉴历史、立足现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当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需要坚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分阶段逐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乡村振兴,不断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通过乡村振兴,不断加强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现代化发展;通过乡村振兴,不断增进农民福祉,全面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乡村振兴,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汇聚起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为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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