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多跨场景应用建设的浙江实践

2023-01-08 05:29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中国司法 2022年1期
关键词:司法行政法治

陈 伟(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近年来,浙江省坚定不移推进数字技术与省域治理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浙江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数字技术与法治建设的融合文章,坚持以多跨场景应用为抓手,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现代化,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方位变革、系统性重塑。

一、准确把握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发展方向

数字化改革是借力新技术新手段,从底层逻辑上改变制度构建、制度运行方式,推动数字技术与工作运行的全面融合。这是一个从定性到定量、从模糊到精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是一次从技术理性到制度理性、从点状突破到全面破题、从传统治理到现代治理的跃迁。要实现重新认识、全面重塑,需要坚持三个导向,重点把握三大问题。

(一)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明晰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的预期成果。聚焦聚力全面依法履职,坚持体系化整体性推进,从统筹法治建设、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法律服务等核心业务出发,谋划构建“1+6+N+2”的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1”就是“一个大脑”,即司法行政“智慧大脑”,依托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打造司法行政数据基础底座,全量归集司法行政核心业务数据,利用公共应用组件,对数据和信息进行智能分析、研判评价,推进科学决策和高效执行,共享支撑各级、各系统应用。“6”就是“六条跑道”,即数智依法治省统筹系统、数智行政立法系统、数智行政执法系统、数智刑事执行系统、数智法律服务系统、数智机关保障系统。“N”就是“N个重大应用”,即每条跑道下面有N个重大应用场景。“2”就是“两个体系”,即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通过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力争取得六个方面的预期成果:一是重塑法治建设统筹工作体系,实现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整体提升;二是重塑行政立法工作体系,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重塑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格局;四是重塑刑事执行工作体系,推动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工作内外衔接有序、协同高效、智能精准;五是重塑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全周期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六是重塑司法行政内部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机关运行、内部控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升核心战斗力。

(二)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找准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的破题路径。需求是谋划数字化改革的底层逻辑,重大需求清单也是“三张清单”的基础清单,没有厘清需求清单,数字化改革无从抓起。要以现代化为导向,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系统集成为方法,聚焦聚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构建需求收集、归并、分析的工作闭环。一要聚焦国家所需。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比如,中央作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后,浙江省司法厅聚焦队伍建设难点堵点,将建设“浙里‘减假暂’案件办理”重大应用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突破性举措,着力构建“定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的执法管理闭环,推动实现执法在线监督、量化评价、精准管控。二要聚焦群众所盼。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比如,瞄准百姓、企业和基层最有获得感的领域,部署推进“浙里法律服务”重大应用,把问需作为谋划应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满足群众高频需求和企业共性需求。三要聚焦未来所向。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率先创造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现代数字文明,加快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的目标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不但要用数字化思维和数字化认知对工作进行系统把握,同时要强化能力素质和工具手段的现代化,不断迎接新挑战、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开创新局面。四要聚焦部门所能。数字化改革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性重塑。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既要着眼长远、找准跑道,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梳理核心业务“一件事”流程,谋划更多数字化改革新场景,不断迭代升级;也要立足当前、蹄疾步稳,对于已经纳入全省“一本账”的应用建设项目要加快推进,尽快形成标志性成果和金名片。

(三)坚持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的信心决心。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经过实践探索,已经取得一系列改革成果。一是思路逐渐清晰。浙江省司法厅成立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运行机制,迭代推进数字化改革,形成“一本账”S1阶段“2+6+2”的重点任务,第一个“2”即“两个门户”: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司法行政数字驾驶舱;“6”即“六个重大应用”:“浙里法治风险闭环管控”重大应用、“浙里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应用、“浙里‘减假暂’案件办理”重大应用、“浙里情指行一体化”重大应用、“浙里社区矫正”重大应用、“浙里法律服务”重大应用;第二个“2”即“两个体系”: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制度规范体系。二是改革扎实推进。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建构了“1483”智慧监狱新架构,“浙里‘减假暂’案件办理”重大应用、“浙里情指行一体化”等应用上线运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锚定“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向,加快建设行政处罚办案、联合行政执法指挥等场景应用。各地司法局结合辖区实际,聚焦优势资源,扎实推进改革攻坚。比如,温州市司法局持续深化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重点打造行政执法监督“七段工作法”多跨场景应用,成功入选数字法治系统多跨场景“一本账”2.0版;湖州市司法局构建以“智慧矫正”为重点的云上监管体系,助力实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网络化、工作精准化、业务流程智能化,切实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三是成效初步显现。比如,嘉兴市开发“综合查一次”应用,将383项检查事项、496项处罚事项综合集成为23件“监管一件事”,按照“通用检查、专业检查、联合检查”三类划分成“三级检查清单”,形成“发起—选择—处置—评分—分析”的全闭环业务流程。据统计,各类检查事项频次降低50%以上,有效解决了“九龙治水”、执法“扰民”等难题,被评为“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

二、加快形成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硬核成果

浙江省司法厅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1+6+N+2”体系框架中,明确了S1阶段“2+6+2”的重点改革任务。通过加快推动重大应用实现全面推广、上下贯通,在实践检验中不断完善、迭代升级,努力做到治理增效、服务提质、用户点赞、群众满意。

(一)“浙里法治风险闭环管控”重大应用。建立法治风险预防、识别、处置、反馈及依法治理机制完善的闭环管控系统,重点打造事前预防、事后督察、法治风险“一件事”治理3类场景应用,开发建设重大行政决策数字化运行管理子场景、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子场景、“法小督”法治督察平台、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子场景、土地征收法治风险“一件事”治理子场景、违法建筑查处法治风险“一件事”治理子场景、行政决策实施法治风险“一件事”治理子场景、执法司法“一体化”子场景8个子场景,对接“N”个法治信息系统,切实提高法治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提升地方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浙里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应用。浙江省司法厅紧扣“全面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的目标任务,以整体智治理念统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谋划建设移动端一体化执法办案应用、行政执法协同指挥集成应用系统、“综合查一次”平台、行政处罚办案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平台、证据共享库、行政执法监督“七段”工作法等17个子场景应用,运用数字化理念、方式、手段,推动执法监管制度重塑、流程再造,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努力实现每项行政执法事项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三)“浙里社区矫正”重大应用。以“系统集成、智慧融合、队伍建设、制度保障”为引擎,驱动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再造,开发社区矫正精密智控应用、“如燕”随行智控、监地“智联云”、“浙里连心”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应用、“七彩矫正”帮教一体化应用等12个子场景应用,构建集自动化数据采集与共享、精准化大数据分析与研判、智能化管理决策与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流程智能化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打造“管理智能、管控精准、管教便捷、协同高效”的“智慧矫正”新格局。

(四)“浙里‘减假暂’案件办理”重大应用。围绕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两大主线,建立“1+N”监狱综合执法办案制度体系,开发“减假暂”案件办理综合集成、罪犯交付执行、内部执法一体集成、智能辅助办案、办案外部多跨协同等6个子场景应用,实现监狱执法办案“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数字化重塑,推动监狱“减假暂”案件办理的平台贯通、应用贯通、体制机制贯通,形成规范、高效、全链条的监狱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五)“浙里情指行一体化”重大应用。以监狱情报分析预警为核心,以快速指挥调度为重点,以行动监督落地为关键,围绕数据情报信息“六大专班”,重点打造“一库一图一平台”。“一库”即监狱“数据中心库”,“一图”即“超级地图”,“一平台”即合成作战平台,建立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的实战化监狱组织指挥体系,推动实战指挥实现指令上下穿透、业务左右贯通、行动内外协同。

(六)“浙里法律服务”重大应用。着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资源分散、保障不够等问题,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站式”集成,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学法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发律师执业素养综合评价系统、在线公证应用、在线司法鉴定预约应用、在线法律援助申请应用、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智普法协同管理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评价应用等12个子场景应用,构建完善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机制

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主动融入数字化改革浪潮,从建立健全改革机制入手,以势如破竹之势,加快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一)改革体制机制:“领导挂帅、专班推进”。数字化改革是提升领导干部领导现代化能力的大舞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扑下身子亲自抓,形成“一把手”领衔、班子带头、全员紧跟的良好氛围。建立专班运作机制,聚焦跑道路径,建立表格化、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机制,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集中力量攻坚标志性应用场景。

(二)项目建设机制:“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领域高效协同的数字化改革项目统筹管理机制,深入总结提炼地方最佳应用创新实践,健全最佳应用发现、培育、评价、推广机制,明确知识产权、成本分担等关键问题,推动更多最佳应用在全省复制推广、落地见效,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省级层面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项目牵头处室要切实抓好统筹,大力支持基层推进特色应用改革,持续迭代完善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指导各地聚焦地方优势特点,谋划推进场景应用建设。

(三)平台应用机制:“上下贯通、系统集成”。推动重大应用实现贯通,是数字化改革取得成果的关键所在。强化顶层设计,研究提出明确路径、严格审核把关,梳理好重大应用的贯通清单,推动重大应用实现全面贯通,在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各主体中实现全覆盖,全面推动四级联动、四侧打通,特别是要推动向乡镇延伸。以“V”字模型为基础,将原有的业务协同和重大任务结合起来,打破条块壁垒,重新定义系统集成的协同关系,以重大应用为抓手,全面推进跨部门、跨条线的业务流程优化、制度重塑、管理重构,实现从点到面、由点及链的整体跃升。

(四)工作支撑机制:“理论重构、制度重塑”。对标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建设要求,通过“认识—实践—再认识”,把共性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思考固定下来,深化改革内涵、明确改革目标、拓宽改革思路、创新改革举措,通过把改革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法律化,探索形成司法行政特色数字治理体系。每一个重要场景要对应一个理论成果和一个制度成果,把改革实践提炼总结为理论成果、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场景应用+理论成果”双线跟进工作机制,推动数字化改革沿着“实践—理论—实践”螺旋式上升。

(五)考核评价机制:“揭榜挂帅、亮榜晒绩”。建立揭榜挂帅机制,省级层面项目专班、工作专班要定期不定期梳理“揭榜挂帅”任务,滚动交办的新任务,动态形成司法行政重大任务悬榜清单。指导各地结合地区优势,积极摘取项目应用试点,定期汇报试点推进情况。坚持以评促建,建立健全数字化改革和重大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数字化改革成果进行晾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考核评价作为加快司法行政领域数字化改革的“助推剂”,考评结果纳入对各设区市司法局、厅机关处室年度绩效考核。注重宣传总结,讲好数字法治故事,推动形成百花齐放、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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